姜甜和陸忱是協議婚姻,領證後才發現是一場騙局。 她害怕陸忱過分的佔有慾,協議還沒到期就天天想着離婚。 結果婚沒離成,自己先失憶了。 “不記得我了?” 小姑娘看着眼前英俊的男人,怯怯搖了搖了頭。 陸忱卻似笑非笑,聲線低沉蠱惑:“我是你的丈夫,我們結婚半年,感情很好。” 姜甜被男人的顏值和誠摯所打動。 她喜歡上了對方的溫柔紳士,也沒對陸忱的話產生過懷疑。 直到某天,她盯着監視器想起來了一切—— 賠了身子又賠了感情,小姑娘抽着氣直哭:“你怎麼可以這…這樣…虧,虧我還覺得你是好人!我要離婚!” 誰知,男人一改往日溫潤有禮的樣子,隨手點了一支菸,聲音低沉: “你想清楚。” 陸忱發現,不管怎樣隱藏好自己不堪晦暗的一面,到最後,姜甜依然不喜歡他。 他冷冷擡起眼,“我從沒說過我是好人。” “離婚不可能。” 話音剛落,距離猛然拉近。 他的視線一一滑過她的臉,喉結輕滾,聲音暗啞,“不過正好,我也不想裝了。” —— “月亮照不到人心上的。” “但你給我的是光明,但是一種炫目的光明,如日頭似的逼人熠耀。” ——使我糊塗,使我卑陋。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