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七十年代喜當娘
「娘——」
響徹雲際的哭喊聲讓沈玲瓏從睡夢中驚醒。
剛一睜眼就是可怖的電閃雷鳴,好似在耳邊的雷鳴讓沈玲瓏整個人都懵了。
直到紫的雷電劈下來,岌岌可危的茅草屋有了片刻的亮。
聽到外麵傾盆大雨,看到茅屋悶臭,還沒來得及反應自己在何,一個黑乎乎的小孩兒便是撲進了的懷裡,一把鼻涕一把淚,扯著嗓子喊道:「娘!」
條件反的想要把懷裡的娃娃推出去,可又有兩小子衝過來抱住,哭著喊著:「娘,你別死!」
沈玲瓏抖了抖,雖然三十來歲了,但是婚都沒結,哪兒來的孩子啊!
而且應該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死了才對,就算還活著也該在醫院,而不是這破破爛爛的地兒。
沈玲瓏被這幾個孩子哭得頭疼,抬手狠狠的錘了錘自己的頭,試圖從這神經質的夢裡清醒過來。
但很憾,沒有回到醫院,也沒有到曹地府,反而是看到了一堆不屬於自己的記憶。
稍躺片刻,終於明白了自己的境。
穿越了,穿到1970年的華夏國,喜當了娘,而且是五個孩子的娘。
至於孩子他爹是戰士,隻可惜剛過年就收到孩子他爹戰死東南邊的訊息,原便是了帶著五個孩子的寡婦。
沒了孩子他爹送回來的錢,夫家二房三房,和偏心的公公婆婆沆瀣一氣,把們孤兒寡母趕了出來。
說的好聽分家,實際上就分了一百斤糧給他們孤兒寡母,原自己掙的工分也被夫家人吞了,再將村尾靠山腳荒廢的茅草屋給了們。
原懦弱可欺,爛泥扶不上牆,了這等委屈也沒有說去告狀,指責夫家欺辱戰士孤。
如此就算了,還將原兩個閨,大姐兒和四丫頭給送人了!
打著為著想,養不活小孩兒的理由,把最大不過八歲,小的才四歲的丫頭送到別人家去當養媳!就在隔壁村,那家人兩兒子還是個傻子!
夫家婆婆說,反正是兩丫頭,賠錢貨,送去別人家最起碼還能活著。
原就信了,把閨讓夫家婆婆給帶走了。
可原昨天聽到二弟妹和孃家人說起閨,那兩閨不是送人,而是給賣了,賣契就藏在婆婆屋裡。
原累死累活,為了把三小子養活,拚命的上工掙工分,跟個男人一樣乾一天掙十二公分的活兒,忙活了一個月,早就撐不住了。
而後又聽到自個兩閨是被賣給人當養媳,急火攻心,一回來就癱在茅屋的草堆裡累死了過去,現在活過來的是二十一世紀的沈玲瓏。
沈玲瓏看到這些記憶都覺得心肝肺都被氣疼。
這都是些什麼事兒啊!
嘆了口氣,拍了拍懷裡三個兒子的頭,說:「哭啥,我不沒死嗎?」
二兒子陳大福用髒兮兮的小手了沈玲瓏的額頭,又驚又怕道:「還、還、好燙……」
沈玲瓏安他:「沒事兒,明天就好了,都趕睡覺。」
十七歲那年,蘇北和顧佳寧約定大學一起去燕京。 後來在機場的角落裡,蘇北看著顧佳寧頭也不回地進了安檢通道,去了西部那個號稱十三朝古都的城市。 — 二十五歲那年,蘇北和顧佳寧在兩家家長玩笑般地安排下結了婚。 — 新婚第二天,顧佳寧就揹著單反,拉著行李箱去了青藏高原,果決的背影和當年她去上大學時一模一樣。 — 蘇北想大概兩人之間所有的玩笑,都隻有他當了真。 他演著獨角戲,看著顧佳寧在這場婚姻裡自由來去…… ———— 小劇場: 酒吧包廂裡,他一杯一杯地灌自己酒,開口時,聲音聽不出情緒:“我要結婚了。” 看著好友驚訝的神色,他繼續開口:“商業聯姻,和顧家。” — “你就這樣同意了?”好友不理解,輕易妥協可不是他的風格。 他笑起來,神色卻有幾分哀傷:“我遲遲冇有回答,他們都以為我是不願意。” 又飲儘一杯酒,他的聲音愈發低沉:“其實我隻是怕她不願意。”
26歲之前,我是一個頂級“騙子”,算計過無數男人,每一次都全身而退,毫不留戀。我自詡是最狡猾的獵手,打獵卻從不動情,更從不為金錢喪失底線。26歲之后,一個叫馮斯乾的男人,云淡風輕推翻了我所有戰績。這個我生命中最意外、最刺激的獵物,我使盡了渾身解數,也沒能攻下他的心。他不是無欲無求的佛,他是欲海沉淪的魔。直到我抽身一刻,他才暴露本色。
【1V1相愛相殺,極限拉扯】18歲,他在她最落魄的時候傾囊相助。她以為他是救世主,情到濃時奉上自己,事後卻得知他有未婚妻。七年相伴,她盡心盡力扮演著他的完美秘書,被他霸道占有,卻也被他視為玩物,兩人關係成為禁忌。看著他擁別人入懷,她終於明白,他接近自己,是為父報仇。(本書原名:微雨千城)
懸崖上,綁匪將刀架在她和白月光的脖子上,“你隻能選一個。” “我選她。”男人指著自己的白月光。 宋惜顏顫著聲音:“……傅西凜,我懷孕了。” 傅西凜淡漠地掀起眼眸,“阿雪她恐高。” ……後來的很多年。 聽說安城最高高在上的傅西凜總是在徘徊在前妻門前,毫無底線地寵愛她,哪怕她從來不多看他一眼。 聽說宋惜顏帶男人回去過夜的那一晚,傅西凜差點死在她的門前。 人人豔羨宋惜顏,她卻笑得莞爾,“別死在我的門口,我怕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