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歡笑與汗水起飛的日子,如白駒過隙一般,轉瞬即逝。不知不覺就到了軍訓的最後一天閱兵式。
值得一說的是,陳彥在後來的訓練中非但沒有再與教起衝突,反而愈挫愈勇,作標準儼然伍軍人,了閱兵式上,走在教邊的標兵。
希希氣的咬牙切齒,因為標兵這個位置,原本是屬於的。
閱兵式的頭一天,教挑了幾個走的好的學員出來,讓他們站一排供自己挑選,裏頭有希希,也有陳彥。
一套作完下來,教走到希希跟前,“不錯,明兒你跟著我帶隊吧。”話音剛落,希希還沒來的及高興,就見教站直了子,對著後麵敬了個標準的軍禮,“團長好!”
“挑人呢?讓他們走走我看看。”團長一派雷厲風行的軍人作風。
又一套作完下來,團長指了指陳彥,“嘿,這小夥兒正步踢得帶勁兒,就他吧。”
雖然陳彥180以上拔的姿,站在自己邊完全把風頭搶走了,但首長下令了,教哪敢不從。
於是希希眼睜睜看著到手的鴨子拍拍翅膀飛走了。
盡管心裏不爽,但練起來確是一點也不馬虎,回想著教的每一句話,因為是最後一次,這些個平時做慣了的作變得意義非凡。
到了分別的時候,這個折磨了眾人一個多周的教要走了,大家反倒開始不舍,明明被折磨的渾酸痛,明明被曬得像礦工,卻像是患了斯德哥爾綜合癥一樣,對這段日子產生了強烈的認同。
在這樣的環境中最容易建立友誼,時間雖短,印象卻極深。
盡管後來歲月悠長,長過人的記憶,希希到了畢業的時候連教的樣子都記不起來了,但那些在太底下炙烤的日子依然是心中最好的記憶。
不會忘記第一次站軍姿時的咬牙堅持,不會忘記看著東祁倒下時的手足無措,不會忘記歆茉的暗中相助,更不會忘記他們以第一名的好績給軍訓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在這之後有兩天的休息時間,然後才正式開始上課,半個多月沒有回家,希希的不得即刻撲到自己的大床上,但是此時的校門口早被家長們裏三層外三層圍得水泄不通,和歆茉索站在涼地裏等待被認領。
長長的鳴笛聲響起,在眾人的側目中,一輛寶藍的保時捷跑車優哉遊哉的駛到了校門口正前方。
這車怕是整個C市都沒有幾輛,門口的人紛紛瞪圓了眼,好奇的看著開車的倒是何方人,隻有陳彥默默的背過了子,心中不悅,這個包,怎麽開著這車來了。
眼神極好的南火紅梁七一眼就認出了陳彥的背影,他站起來,摘下墨鏡,拿在手裏揮舞著,使勁兒朝著陳彥的方向喊,“阿彥!這裏!”
陳彥了額,一臉無奈的上了車,劈頭蓋臉來了一句,“七哥,你以後還是別來接我了。”
“那不,我要是不借口來接你,彬哥哪輩子能讓我到這車。”梁七帶上墨鏡,神得意。
車雖是好車,但在被得水泄不通的一中校門口,也得像碧波中的小舟一樣,一點一點往外挪。
“你是不是應該跟我哥解釋一下,卡宴是怎麽刮掉漆的?”陳彥語氣裏帶了威脅。
“好好好,算你狠,我下次蹬著三來接你行了吧。”一提起卡宴,梁七就頭疼,C市本就沒有噴漆的地方,別看隻是蹭掉了掌大的一塊,真要修補好,還得跑到省城去,他又開始埋怨,“當初就不該輕易的放人走,現在找誰要去省城修車的費用。”
陳彥往外頭看著,掃到正等在樹蔭下的希希和歆茉,隨手一指,“不就在那兒嗎?”
梁七定睛一看,樹蔭下的人,可不就是那天衝著自己張牙舞爪的小丫頭,“你等我會兒,我去會會去。”他拳掌。
“別給我丟人了,和我一個班呢。”陳彥白了他一眼,這家夥,二十好幾的人了,雖說是掛著好幾家公司經理的頭銜,卻整天沒個正形。
雖然陳彥時常兌梁七,但陳彬手下的那幾人中,就屬梁七跟他關係最好。兩個人互相冷嘲熱諷也不惱。
上次說了陳彬是C市炙手可熱的黑社會老大之一,可他的背景卻遠遠沒有這麽簡單,陳彥和陳彬的父母是軍部的高,常年在部隊,不太管這兩個兒子。
陳彬大學時認識了幾個朋友便開始在道上混。事實證明他天生就是混黑道的料,起點高,出手狠,看人準,不過五六年的時間就雄踞一方,為了C市的風雲人。
所謂黑道,並不是殺人放火為生,C市黑社會最頂尖的幾個人都有自己的實業,就拿陳彬來說,他的名下除了眾多的娛樂場所,還有地產和其他的公司。以黑道起步,黑白通吃,才是立足的本。
陳彬比陳彥大了十歲,他是極不希這個弟弟跟自己走同一條路的,因此他每次都讓手下六個兄弟中年紀最輕、戾氣也最輕的梁七負責陳彥的事。這也是陳彥同梁七最要好的原因之一。
車裏的議論希希一點也不知道,看著那輛拉風的跑車,僅從發型就認出了開車的人是誰,南火,祝你再次掛掉車漆,咕噥著。
“夏希希。”
聽到喊聲,希希下意識的回頭張。
高挑的年站在枝枝錯的梧桐樹下,墨的眸子染了烈的氣息,鋪展一片不穿的旖旎,黑發末梢染了紅,被風吹起,魅了時。
“顧瀟?”
他一步步走近,後的灑落一地。
一直以來。我都有一個夢想。那就是有一天。當一個完全不喜歡我的讀者看完我的小說后。他會說:我討厭這個作者的語言,討厭她的敘事節奏。討厭她的價值觀。討厭迭個故事。討厭這群莫名其妙的人物,可是,可是,不知道為什麼,覺得這個小說。似乎有什麼地方還不錯。那個“還不錯”的地方。就是我全部的誠意。告訴你一個秘密,其實我是一個特別怯懦的人。但是謝天謝地。我不怕在我的小說里把自己撕開來給人看,因為除了這點勇氣。我一無所有。我知道這個世界永遠是讓擁有誠意跟勇氣的人去當炮灰。但是小說偏愛的恰恰就是現實生活里的炮灰們。這就是我如此癡迷于寫作的原因。很荒唐。但我執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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