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嫚第一次直播由于沒有經驗,糟糟的,整個直播只維持了十來分鐘,觀眾最多只達到過二十人,不過這已經讓劉嫚很有就了。
更大驚喜是,第二天,閑魚上就有一個人付款下單,買了一雙在直播中展示過的鞋。看到買家閑魚上的昵稱是惡龍咆哮,劉嫚記得,就是直播間第一個觀眾。
劉嫚在宿舍里打包好鞋子,仔細寫上賣家地址電話,李小茹比還興,“真的有人買誒。”
“鞋子好又那麼便宜,沒道理賣不出去,”王妮娜覺得沒什麼,直播的時候,負責給劉嫚遞鞋子,鞋都過了的手,也心的,但沒有買二手貨的習慣。
“那我們再接再厲吧,今天再直播十雙,”李小茹說。
“可我只拿了五雙鞋過來,今天下午又要練琴,沒有時間,”劉嫚為難,沒想到二手AJ鞋出手那麼容易。
“練完琴你再回家嘛,別把鞋子拿過來拿過去的了,直接在家里直播,我和娜娜當你的觀眾,當你的托,我們來烘托氣氛,”李小茹笑。
劉嫚和王妮娜也笑了起來。
距離期末專業考核不到十天,劉嫚不得不抓時間練琴。期末季到了,琴房和自習教室一樣都滿,劉嫚下手慢了,只預約到人的下午五點到七點。
音樂都是相通的,再加上前主的記憶,鋼琴對于劉嫚來說沒有那麼難,現在也漸漸上手了,靠自己找到了一些彈琴的技巧,可是要達到考核85分的要求,還是很有力的。
學校現在對于專業考核抓的越來越嚴格,上學期期末,劉嫚的專業考核就沒達到標準分,而學院規定考核滿兩次不過,留級理,滿三次不過,勸退理。
這個節骨點,劉嫚不想再給家里添麻煩,只能拼命的練習。
唐圖練完琴出來已經六點半了,天也黑了,他給友發完一條微信,下樓準備自己去外面吃飯。
路過鋼琴琴房時,聽到里面傳來琴聲,本沒當回事,卻發現對方正在反復練習一段曲子,那是一段他覺得很基礎的旋律,他不由覺得可笑,這種水平是怎麼考上本校的。
他出于好奇心走近琴房,過后門的玻璃窗,看看是誰在彈琴。
這一看就愣住了。
他看到劉嫚端坐在琴凳上,目直視琴譜,專注而異常認真的彈奏這段簡單的旋律。
暖黃燈的眩暈下,仿佛沉浸在只有一個人的世界里,一頭烏黑的披肩直發,既韻致又飄逸,靜謐的側就像壁畫中走出來的古代仕。
唐圖竟有一瞬間的怦然心,但很快他就回過神,迷為何正在彈奏西洋樂的孩會帶給中國古典人的錯覺。
這種錯覺一直維持到他走出教學樓看到他的朋友沈墨臻為止。
韓珩,法醫部最年輕的主檢法醫師。 工作五年,屢破大案,是業界內不少人崇拜迷戀的對象。 但他性子冷淡疏離,使不少追求者望而卻步。 而時楠,作為韓珩身邊的實習法醫,長相可愛,性格爽朗,便成了這些追求者的下手對象。 每次別人請她幫忙送東西。 時楠都會溫馨提醒一句:小姐姐,韓珩就是一塊外表好看內心冷硬的金剛石,沒人能啃得動。 這天,情人節: 時楠又
何小燃被人設計,將計就計嫁給隱世富豪周少爺。周少爺被迫娶了個醜媳婦,淪為家族笑柄。 開始的時候,周少爺指著何小燃的鼻子罵她不知廉恥,讓她死了肖想他的心。 後來啊,何小燃養得烏龜,都被周少爺照顧的blingbling… 情人節那天,周少爺拒絕無數鮮花巧克力,一心一意等媳婦送禮,結果過去三天了都沒等著。 據知情人透露:“少爺,別等了。少夫人她又窮又摳,瑪莎拉蒂的保險槓撞壞了,她還是用透明膠粘的。” 於是,周少爺握拳,這樣的話,他給媳婦送禮……結果跪了三天榴蓮……
☆☆☆本書簡介☆☆☆四年前,本已做好準備放手的她,卻因家庭變故不得已嫁給他,長情的陪伴換來的不是他的真心,而是滿身傷痕!“慕煜辰,如果可以,我寧願從來沒有認識過你!”;四年後,她攜著萌寶華麗歸來,不僅事業有成,身邊更是帥哥雲集,眾星捧月的她,發誓要奪回原屬於她的一切!“慕煜辰,我們已經離婚了,請你自重!”“自重?我自重74kg?”某人一本正經的回答道。靠,蛇精病啊,我說的不是體重好吧!誰能解釋一下,某人現在是什麼情況…… …
如果人生能重來一次,你會怎麼選?還是像這一次一樣,做一個普通人,或許神光內斂,但人不知名,高臥云端看云卷云舒?亦或是以世界為舞臺,攪動天下的風云,讓整個世界圍繞
“請問唐小姐,你是如何追到霆爺的?”“撿來的。”唐小姐高冷道。“是我追的她。”一旁的霆爺霸道的攬住了未婚妻的裸露在外的肩膀,回去他得和她的服裝師好好的聊聊。“那請問霆爺,你是怎麼追到唐小姐的?”對於這兩個大佬,整個京都的人都在好奇。“也沒怎麼追,就是她說往東我不會說往西,她說地球是方的我不會說是圓的……”眾人蒙,這還是他們認識的京都第一大佬嗎?當然還有寵她寵她寵她……
原書名《你有權保持心動》朱珊和鄰居哥哥凌霄在國外登記結婚,此后四年,未聯系一次。為了調查父母當年的案子,朱珊偷偷回國,入職市電視臺成為一名菜鳥記者。朱珊從小討厭害怕凌霄,在得知此時的凌霄是一個風評不好、未有敗績的‘撒旦’律師后,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一起烏龍,朱珊被押去警局接受調查,因此不得不聯系自己名義上的丈夫,凌霄,并與之同住一屋檐下。強奸案,家暴案,殺人案……環環相扣,抽絲剝繭。真相會浮出水面,愛亦如此。我們,都會站在陽光下。記者的存在,以事實為根據,傳達真相,告知真相。律師的存在,不是為了維護正義,而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心有所信,方能行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