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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那妾室(女尊)》林凜

「母親?」林葳蕤還未來得及抬頭,便聽見林潯枚的驚訝的聲音,他起相迎道,「您幾時回來了?」

林葳蕤循聲去,便見出聲者從門檻逆著踏步而,將上的灰斗篷解下,出一纖塵不染的素白裳:「邊關有急事,我回來稟報聖上,來不及書信相報,不想,剛從宮裏回來便見著這麼一出好戲。」

林潯枚忙將人引到上座,看向林葳蕤:「愣著做什麼,還不見過祖母。」

說著,又將林葳蕤傷后失憶的事向祖母解釋了一番,當然,去了為何會被傷的緣由。

二人說話的工夫,林葳蕤依舊跪在原地,只是抬頭打量著自己這個所謂的祖母。

約莫不過四五十歲,形瘦削拔,有一雙凌厲的眉眼,滿頭烏髮高高盤起,用一隻木簪紮,渾都是上位者高雲端的氣場。

林凜一抬眸,便見愣著的樣子:「怎麼,啞了?剛才不是還能說會道嗎?」

大抵是林凜這番模樣,與林葳蕤想像中滿頭白髮慈祥可親的老年人模樣大相庭徑,緩了緩,才張口道:「孫見過祖母。」

「沒想到失憶后,看起來倒是規矩了許多。」林凜道,眉梢一挑,隨意理了理袖,「你們方才在爭議什麼,說來我聽聽。」

於是,林葳蕤便一五一十地將方才的爭執說與林凜聽。

說罷,又鼓起勇氣道:「還祖母做主,讓孫照顧郁青,免使他遭旁人相欺。」

「你既想護住他。」林凜瞥了眼小心翼翼的林葳蕤,不置可否,「為何要等旁人做主?」

林葳蕤一噎,不知該如何回答:「孫…」

「你可知。」林凜道,「既然是真心想要護著一個人,就要有同整個天下作對的決心,你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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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葳蕤沒想到自己只是一句話,竟這般被步步瞥見林潯枚鐵青的臉,只得委婉道:「孫自當盡全力而為。」

「若是……」林凜突然抬手,寬敞的袖下,手上不知何時出現一把火銃,且將黑的槍口對準跪在地上的林郁青,「我現在就要了他的命呢?你如何儘力而為?」

「母親…」林潯枚微微變了臉

一直默不作聲的林郁青睫緒終於有了波,面上也跟著失了幾分

唯獨蓮柳投來幸災樂禍的目

「不可!」林葳蕤來不及驚詫於手上竟然會有火銃這種東西,下意識起站在林郁青面前將人擋住,反駁的話口而出,「郁青並未做錯什麼,你怎可濫殺無辜?」

「你現在能同我這般辯駁,不過是因為同我是脈相連的一家人。」林凜道,「倘若我是旁人,你認為你還有爭論的機會罵?」

說得並沒有錯,林葳蕤咬牙:「那您就先拿走我的命再說。」

並非林葳蕤有多偉大,只不過這條命本就是白撿來的,大不了就當是再還回去。

一門心思放在與林凜相對抗上,並未注意到後林郁青雙眼未曾眨一下,盯著尚且還有些單薄的背影恍然出神,不知在想什麼。

「我大可以拿走你的命,再拿走他的命。」林凜慢悠悠道,「不過是白搭上一條命罷了,這就是你所謂的決心?」

林葳蕤明白話里的意思,面稍緩:「孫愚鈍,還請祖母賜教。」

「放心罷。」林凜拿槍口,將槍收回去,「我林凜的槍,不對無辜無害之人。」

林葳蕤鬆了口氣,又聽道:「如果今日當真有人要傷害他,而非至親的試探,你又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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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罷,不等林葳蕤回答,便給出了答案。

「你是個子,自然當拿起武,保護你該保護的,反抗你該反抗的,明白了?」林凜的語氣雖是反問,但更像一種命令。

林葳蕤垂眸,若有所思:「是。」

「孩子也大了,也該讓自己做決定,凡事不可干涉過多。」這句話,是林凜對林潯枚說的。

「是。」

林葳蕤虛驚一場,終究還是保住了林郁青,趁著祖母與爹說話的工夫,悄然側過頭,低聲對林郁青道:「沒事了,你不用害怕。」

不便說話,林郁青對著勾起角,眼底滿是信賴,似有星閃爍。

害怕嗎?

他想起方才擋在自己面前,微微抖的軀。

真是有趣,明明是害怕得要死,卻也要強撐著與人對峙,這個人,當真是蠢得可以。

——————

林郁青的院子離林葳蕤的寢居並不遠,因此他仍住在原來的地方,只是既然大小姐已經開口要這個人,每日自是不了到林葳蕤伺候。

其實那一番話,也是林葳蕤急之下才說出來的,實際上並不習慣被人圍著轉,更別說郁青一個男子。

不過人來都來了,總不能再遣走,寢居打掃收拾等事都有下人做,又不能讓他伺候,於是林葳蕤想了想道:「你可想識字?」

聽到這話,林郁青下意識便要跪下:「郁青不敢。」

「誒誒。」林葳蕤忙手將人扶住,不無疑,「這又有何不敢?」

「小姐…」羽兒俯過來,低聲與說道,「你又忘了?平民男子要想習字念書,得府特許才可。」

林葳蕤約覺得這限制未免也多此一舉:「你不說,我不說,郁青不說,不就沒人知道嗎?」

一番坦坦的話,說得羽兒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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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定了。」林葳蕤道,「若是無事,你就來書房看書習字,對外人說你替我磨墨洗筆便是。」

不讀書習字,他將來如何自立門戶,行走於世間?

林郁青眉眼低斂,抑住心中的詫異與躍躍試,只低聲道:「是。」

難得駐守邊關的祖母回來,林家這幾日熱鬧許多,林葳蕤也是在一家人吃飯時,才明白林凜為何會突然回京。

邊關向來太平,久無戰事,將士們整日做得最多的,就是琢磨如何將火炮以及火銃的威力發揮到最大,而林凜作為將首,近日組裝出一種新的火銃,威力比往日大十倍不止,於是忙回京於聖上呈驗,由兵部大規模生產。

林凜甚至還特意將新出的火銃予林葳蕤,在晴空之下的院子裏,指導如何使用。

「啪」地一聲巨響,驚起一樹飛鳥,未的青杏被打中墜落下來。

林凜撿起落到地上的青杏,看到上面的彈藥,只輕聲道:「尚可,不過還差了些分寸。」

比起當年到槍時,還差遠了。

沒想到會一發擊中,林葳蕤掌大的小臉張得通紅,握火銃,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槍走.火。

如此有殺傷力的武,怪不得大王朝能夠河清海晏,天下太平,無人敢侵犯。

末了,林凜還不忘叮囑:「這支槍便贈與你,切不可落到旁人手上,記得嗎?」

「是。」林葳蕤點點頭,又有些疑,「這槍,是否輕了些?」

在現代大學軍訓的時候,有到過真正的槍,可比這沉多了。

「輕麼?」林凜掂了掂,「若是太重,等到了戰場上,豈不是拿槍就耗費了所有力氣?」

「何不找些力氣大的將士專門扛槍?」

林凜反問:「子力氣再大,又能大到哪裏去?武,才是最事半功倍的法子。」

「男子呢?」林葳蕤隨口道,「他們應當有力氣。」

誰知林凜就像是聽到了什麼好笑荒唐的事:「兵者,殺伐之械,男子魯鈍而空有蠻力,怎配執有這等靈的兵?邊疆那些突厥倒是以男子為首,看似兵強馬壯,結果弟殺兄,子弒父的事常有,不止,對上軍隊的火炮也只能四逃竄如喪家之犬,如何比得上我大這般真正用腦子創造出來,而非打打殺殺爭奪出來的文明。」

林葳蕤聽得目瞪口呆,萬萬想不到大的思想竟如此先進,不知林凜曉不曉得德先生與賽先生。

不對,若到了此地,便是德小姐與賽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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