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對自己的這個從一起長大的遠方表弟實在太了解了,對方想要做的事,想要得到的東西,必定會不擇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夠服對方,他也就不會在這裏陪著對方一起吃苦罪。
從班森開始記事起就已經和這些山民開始打道了,僅僅是經過自己手的數量都已經數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這裏麵的危險的,哪怕是策劃的再周全、武裝的再齊全,每年都會有大量的狩奴人進了大山後,杳無音信,再也沒有出來。
進了大山,他們麵對的不僅僅是人禍,還有災,大山中多變的氣候,絕對不是一個在這裏隻生活了短短幾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特利風風火火的行事風格,讓班森最後的勸誡胎死腹中,對方的命令已經下下去了,再想改變對方的想法的可能為零不,還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形象,絕對是虧本到家的買賣,現在隻能夠著鼻子認了。
當然了,最重要一點,班森對自的實力還是比較自信的,和特利這個新手不同,進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準備的,不僅啟用了希伯這個資深鬼奴。
雖然這個鬼奴喜歡耍聰明、手段非常讓他厭惡,但是不得不承認,他先前的表現確實不錯,若是從以往狩獵隊的角度出發,這次收獲堪稱富。
除此之外,班森還將自己父親的銳神手隊調了一個中隊過來,他們每一個都是自己父親挑細選,從按照安迪斯山民的雕手標準進行訓練的,同樣通箭、追蹤、野外求生等諸多技能。
若是論起狩獵的技巧,這些神手絕對比不上雕手,但若是論起殺人效率,雕手則不是神手的對手。
這一點不是吹出來的,而是實實在在殺出來的,神手訓練的最後一堂課,便是隻進安迪斯山脈,功獵取三名年安迪斯山民獵人,取回他們的獵弓,才有資格加這支隊伍。
這同樣造了這支隊伍的數量一支不多,苦心經營了二十多年,才有一個校衛,也正是這一個校衛讓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脈山口數十年不倒,幾次安迪斯山民大規模來襲,都是他們力挽狂瀾,將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
在擁有士底之前,不是他們進山狩獵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這些山民有事沒事的衝出大山,在曼育軍領瘋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個曾經經曆過那個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還招集了士底中最有經驗的幾支狩奴隊,他們中間最年輕的也在士底混了十個年頭,進出這座山脈不下於十遭,雖然談不上像逛自家後花園,若是帶路的鬼奴出現了什麽意外,他們便是最好的識途老馬,將他們安全帶出大山是沒有問題的。
毫不誇張的,他們這個隊伍絕對是近幾年來,最豪華、最龐大的狩奴隊了,若是放在山外麵,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城池,他們完全一而下,用來狩奴絕對是勞力過剩。
別看他們這次收獲看起來不,但是這些奴隸就算全部用最高價賣出去,也隻將將夠那幾個銳狩奴隊雇傭金,這還是因為他們看在他和特利的份上給出的友價。
畢竟他們分開行的話,收獲不定還能提高三四,狩奴也是一個技活,不是人數越多越好的,也隻有他與特利這種貴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會玩出這樣的大場麵。
對於怕死的班森來,就算是這種兵力,他依舊沒有任何的安全,要不是補給跟不上,他甚至想將整個士底的銳部隊都帶出來,對他來,凡是沒有套上鎖鏈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極度危險的。
上山容易下山難。
這一點在安迪斯山脈中現的淋漓盡致,因為這裏並沒有拜倫人習慣走的寬闊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們一腳一腳踩出來的羊腸道,有的甚至不是給人走的道,更多的地方是沒有道路可言。
他們必須自己一點點開道出來,這讓原本細長的隊伍變的更加蜿蜒,這邊的人已經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還在山梁上麵。
不知道是誰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謠,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響應,一開始隻是低低的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腳踢中,聲音變得越來越大,最後變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脈都在回應他們。
“全能的上帝,快讓他們住,快讓他們住。”即便是沒有經驗的特利也覺有點不對勁。
他們的隊形拉得太長了,而他們這次捕獲的奴隸又實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將所有的山民奴隸和狩奴士兵進行了分隊,一個隊看一個隊的山民奴隸,隊形集中的時候,這麽做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當隊形拉薄的時候,問題就有點大條了。
每個狩奴士兵隊麵對的將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隸,這種況別是特利這個新手沒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幾名雇來的狩獵隊隊長這樣的老手也沒預料到。
像這種大規模聯合獵奴,他們也是第一次經曆,以前的經驗有點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們隻是高級雇員,在兩名貴族老爺的麵前話語權實在薄弱的可憐,一直被甩在隊中和隊尾維持秩序。
先前做決定的時候,他們本不知道,等到發現況不對的時候,整個隊伍已經開始下山了。
臉本來就跟吸鬼有一拚的年輕人,此刻的臉更加白了一分,與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語的特利不同,這麽多年耳聽目染之下,他多能聽得懂安迪斯語,他知道這首歌謠的名字和其背後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個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譯拜倫語是大山的意思,這樣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個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個也這個名字的安迪斯山民憑借著一張弓、一群獵犬,生生用了十幾的功夫將一支毀滅他的村寨,殺害他的妻兒的狩奴隊拖死,自己最後也筋疲力盡而死後,這個名字對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義。
然後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誕生了,用一種比瘟疫蔓延還要恐怖的速度傳遍了整個安迪斯山脈,無論男老,就連剛剛降生的嬰兒好像都會唱這首歌。
也是從那以後,狩奴隊狩奴難度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寧可赴死,也不願意被抓住當奴隸而屈辱的活著,所以這首歌又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現在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這首歌,想要做什麽,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們,不要這麽做,千萬不要這麽做。”班森全繃,已經按在利劍上,心中暗暗祈禱,希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幹傻事,並不是他憐惜這些安迪斯山民的命,而是現在的隊形對他們實在是太不利。
一場戰下來,他們的損失絕對不了,若是他帶來的神手損失幾名,就算是他帶回去的安迪斯山民奴隸再多十倍,也不得一頓鞭打。
更何況這種況下的殺戮,誰也收不了手,到時候他們隻能夠空手而回,他將會為士底最大的笑話——帶著一支軍隊,竟然沒有捉回一個奴隸。
“不要這麽做,千萬不要這麽做。”同時暗暗祈禱的還有蟄伏在距此不足五十米的肖恩,歌謠中的每一個字都像利箭一樣狠狠刺他的心中,讓他疼痛莫名,有種這些安迪斯山民會被他害死的錯覺。
因為這首歌謠正是出自他之手,不僅僅是這首歌謠,就連那個所謂的名“法埃特沃”的年輕安迪斯山民英雄也是他一手杜撰出來,也不想想,這個故事中所有的人都死了,又是誰將這首故事傳出來的呢?
那個時候,肖恩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沒有幾年,還沒有真正認識到這個世界的殘酷,用來自另一個世界的理想目看待這個世界的現實問題,對於安迪斯山民的悲慘遭遇義憤填膺,然後帶有這麽一個勵誌和反抗的故事與歌謠誕生了。
隻是讓肖恩沒有想到的是,這個製濫造的故事和生搬套的歌謠,散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就像有一隻無形的大手在推,也或許是生活在無盡困苦中的安迪斯山民實在太需要一個屬於自己民族的英雄和一首鼓舞自己的歌謠。
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故事還是歌謠,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富和化。
尤其是那首歌謠,無論是曲風還是歌詞,經過簡單微調和改良後,竟然變得十分完,就算是肖恩唱起來,也覺無比慷慨激昂,跟前世的國際歌有過之無不及。
也不知道是在傳唱的過程中,經過無數人改良,還是某個人的化,若是個人功勞,那個人的音樂賦絕對是大師級的。
從那以後,安迪斯山民的抗爭意識逐漸的變強了,甚至有極端的寧可帶著全家人去死,也不願意做奴隸。
當這種況越來越多的時候,肖恩開始質疑當初自己所做的對與錯,若是沒有這首歌,他們很多人或許會淪為奴隸,但是畢竟他們還活著。
肖恩一直認為,活著比一切更重要,隻有活著才有第二次機會,而死了就是什麽都沒有了。
雖他是重新活過一遭的人,但是過程實在太過莫名其妙,他也不準其中究竟有多運氣分,還是其他人也有這樣的機會,驗證這種事的代價太大,肖恩從來沒有過探尋的念頭,至過去現在都沒有。
但是這種想法在安迪斯山民中並不占上風,哪怕是馬歇爾這些已經被他言傳教了十幾年的夥伴,也並不完全讚同這種觀點,這讓肖恩到很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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