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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病的春天》15、Chapter14

初三的暑假是僅次於高三暑假的人生第二幸福的長假,考完後當,趙國剛帶兩個年去吃了頓好的,又去看了場電影,遙遠還記得當年和父親去看鐵達尼號的時候,趙國剛出電影院時還紅了眼圈。

現在多了個譚睿康,大家一起看則覺得很傻了,譚睿康一個影星也認不得,還要趙國剛給他講解。

趙國剛喜歡看張藝謀看周潤發,看陳道明看鞏俐。

遙遠則喜歡看星爺,看一群港星演東西就這種神經質一樣的笑電影,還喜歡王家衛的調調兒——喜歡看王菲躲在梁朝偉家的壁櫥裏,每出來給他收拾房間;看金城武買過期的黃桃罐頭吃得犯惡心;看張曼玉風萬種地“你找龍門客棧呀,這不就在我的上嗎?”

他有時候覺得自己和趙國剛也不到一塊去,但他對父親的毫不。譚睿康則與自己老爸比較有共同語言。

還好譚睿康不是他兒子。

看完電影,回家遙遠倒頭就睡,譚睿康則把全部書籍整理好紮起來,準備拿去捐掉。

大雨下了整整一一夜,第二早上六點半的時候遙遠睜開眼,到鬧鍾要去上學,才想起已經放暑假了,不用再起早黑地上初三,於是倒頭便睡。

接下來的日子瘋狂而放縱,遙遠起來就開電腦玩遊戲,又去買了一堆遊戲碟準備回家玩個夠本,譚睿康則把趙國剛房裏的金庸全集十四本抱到房間裏,每從早上起床就看到晚上睡覺。

遙遠還時不時把同學全到家裏來唱kv,把房間借給張震和他朋友摟摟抱抱,一群人在客廳唱歌看電影,把家裏弄得狗窩一樣。

中考的錄取通知書寄到家裏,遙遠打電話查分,他和譚睿康都考了一個超常的高分,譚睿康數學又是滿分,遙遠的英語則拿了全區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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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輝宇則如願以償,考上了一中。

同時林子波打電話來,通知遙遠和譚睿康準備去參加保送生的班級旅遊。旅遊地是江西——革命聖地井岡山。

“我的啊——還要四百塊錢?”遙遠道:“不去可以麽?”

林子波在電話那頭:“可以啊,你出一半學校出一半,你不去的話學校出的錢也不退的。”

遙遠聽到就心煩,:“誰要他的錢了,我不去。”

林子波無奈道:“我也不想去,我想去海南。”

遙遠看著譚睿康那一臉期待的神,把電話給他。

譚睿康還是第一次出去旅遊,不免有點張,:“要準備什麽?坐飛機麽?”

遙遠麵無表,齊輝宇沒保送,張震又不在尖子班,這兩個玩得最好的都沒份參加旅遊,保送生是把整個初三年級學習最好的三十六個人集合到高中的一個班裏,大部分人雖然都認識,但本不好玩。

去了能幹嘛?還是井岡山。遙遠滿肚子火,想不去了,但看譚睿康那表又很想去。

如果是從前的遙遠肯定會:“我不去,你去自己去吧。”

但現在自然不能這麽,讓譚睿康一個人去不是明擺著掃他的興麽。

趙國剛回來以後發現遙遠很煩,問了幾句遙遠就發火了。

譚睿康也意識到了,約略提了這事,當然他心底還是很想出去玩的,不過明確表示,遙遠不去的話他也不去,在家裏看金庸也一樣的。

趙國剛問清楚什麽事後便:“不想去的話,這樣吧。”

“去啊去啊。”遙遠不耐煩道:“別再了。”

趙國剛:“廬山、井岡山爸都去過,確實沒什麽好玩的,給你們幾個地方選,兩兄弟自己去玩。”

“杭州、三亞、香格裏拉、北京、九寨、你倆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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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睿康:“……”

遙遠:“我可以齊輝宇一起麽?”

趙國剛道:“隨便你。”

遙遠一聲大,抱著他爸,繼而馬上轉去打電話。

譚睿康道:“姑丈,你給我的生活費我還存了不,不如這樣,我帶遠去,用這個錢。”

趙國剛道:“那些你留著用,開個賬戶存進去,留給你自由支配,兩兄弟中考都考得很不錯,姑丈答應了遠,過幾給你們一人換一臺電腦……”

譚睿康登時猶如遭了晴霹靂,忙道:“不不!姑丈!電腦我不能要。”

趙國剛斟了杯功夫茶讓他喝,:“要給你買,你們一視同仁……睿康你是好孩子……”

譚睿康道:“姑丈,電腦我不要,真的不要,一來貴,二來影響學習。”

趙國剛要再點什麽,譚睿康堅持不要電腦,趙國剛想了想,:“要不你委屈點,遠的電腦換下來給你用?你們高中都有電腦課,這是一定要學的。”

譚睿康想了想,笑道:“可以,但別給我買新的。”

趙國剛嗯了聲,:“你比遠懂事得多。”

正話時,遙遠又黑著臉出來。

趙國剛問:“決定去哪了沒有?”

遙遠抱著抱枕倒下,:“譚睿康你決定吧。”

譚睿康問:“齊輝宇不去嗎?”

遙遠:“他外婆生病了,要回家看。一個暑假都得呆在老家呢,明就走了……要麽咱們去……算了。”

遙遠本來想不如去齊輝宇的老家玩,但齊輝宇外婆家在湖北,也是個山村,去了沒玩的,齊輝宇又要陪老人又要照顧自己,去了也隻會給他添麻煩。

去哪兒呢?這些地方遙遠都沒去過,三亞是海邊,平時經常看海的,無所謂,好玩不到哪去,九寨倒是不錯,香格裏拉也可以,杭州話聽不懂……北京是最不想去的,夏首都太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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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睿康:“遠想去哪兒?你選吧,哥不懂玩。”

“你選吧。”遙遠堅持道:“你想去哪就去哪,我無所謂。”

譚睿康堅持讓遙遠選,遙遠有點心,想去九寨看風景,卻又不好,一直讓譚睿康決定。

最後譚睿康:“去北京可以嗎?故宮長城。”

果然選了個遙遠最不想去的,遙遠這人就是這德行,自己不想作決定,總讓別人作決定,別人作了決定以後萬一逆了他意思他又不想去,老給自己心裏添堵。

或者跟譚睿康去旅遊,本來就沒什麽值得期待的。淡淡的嗯了一聲,:“可以。”繼而沒打采地回去打遊戲了。

趙國剛雖然信得過譚睿康,卻也不敢讓他們自由行,隔給譚睿康六千塊錢,讓他帶著遙遠去報旅行團,言明要報有牌照的大團,千萬不能跟到賣豬仔團。

遙遠半點心也欠奉,就連自己也覺得自己很難伺候,譚睿康在隔壁翻報紙,對著夏日版旅行團的廣告對比幾家大旅行社的價格,寫寫算算,又看行程——北京□□。

趙國剛還給他們一個任務,在北京玩完之後要回老家去,帶著遙遠看看外婆——太多年沒回去了。

於是譚睿康興致地挨家旅行社打電話,遙遠隻得打起神,假裝很期待地配合譚睿康。最後確定了一家旅行社,又改了回程機票,結束後從北京飛長沙,再在長沙轉車回老家。

完團費譚睿康還有點心疼,每人兩千七,也算一筆大錢了,他在路上邊走邊,朝遙遠道:“姑丈這回得花好多錢。”

遙遠道:“他做生意出出進進就幾十萬的,這些意思,哎。”

譚睿康嚇了一跳,:“這麽多?”

遙遠喝著茶在路上走,:“你不知道,我們剛來的時候住了個高檔區,學同學的爸媽才是有錢人,熊市的時候,我有一個同學他爸,每能朝市裏賠掉一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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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睿康道:“遠,你會炒票嗎?炒票是不是很能賺錢?”

遙遠道:“會一點,我會看基本麵,我爸以前教過我。”

譚睿康道:“要不咱倆一起存錢吧,零花錢給你炒票怎麽樣?”

遙遠仗著譚睿康不懂票,開始吹牛皮不打草稿了,:“你那點錢不夠的,準備個十萬給我,我可以幫你炒炒看,但盈虧自負。”

譚睿康笑道:“本來就是,我能有什麽錢,以後有了再給你吧。”

遙遠看了看譚睿康,想起前幾趙國剛代過的,讓自己帶他去買服,譚睿康平時穿校服,周六日也不例外,放假時還穿著那第一來的時候趙國剛給他買的恤牛仔,都一年了。

服帶出去顯得時尚點,回老家也不丟人,遙遠:“走,我帶你去買服。”

他把譚睿康帶去一家英倫風格的時裝店,這是從香港開過來的第一家分店,比佐丹奴班尼路檔次要高,有次趙國剛的朋友給遙遠從香港帶了一件回來,遙遠就一直想買這個牌子的服,可惜本地沒有。

今年夏終於開業,於是可以大買特買了。

譚睿康看了一眼價牌登時就傻眼,一件普普通通的恤就要四百八,這在譚睿康吃一頓盒飯隻要五塊錢的生活裏簡直就是價。

遙遠不耐煩道:“去試子,快。”

今年鬆鬆垮垮的迷彩七分正流行,孩子們還喜歡穿鬆糕鞋公主,遙遠給譚睿康買了幾雙船,自己挑了套喜歡的,又拿了副墨鏡戴上,準備夏大張旗鼓地出去旅行。

譚睿康被換上了服出來,:“你喜歡這樣的服?我來付吧,我有錢。”

遙遠道:“我來,你看看怎麽樣,把鞋子也換上。”

遙遠給譚睿康選了兩件短袖,一條迷彩的七分,一雙藍的低邦船鞋,一打低邦白,又把墨鏡給他戴上。

全部穿好後,譚睿康抬著頭端詳鏡中的自己,他已經差不多有180公分了,不像剛來那麽黝黑,皮呈現出健康的麥,手長長,穿上七分後極其襯人。船鞋又是低邦的,呈現出健的腳踝。

兩人心底同時浮現出同一個念頭。

譚睿康:(好酷,遠真會選服。)

遙遠:(媽的,好酷!怎麽會這樣!)

譚睿康直似胎換骨,就像雜誌上的時尚男模一樣,遙遠隻覺自己的世界觀被顛覆了。

譚睿康怔了很久,遙遠神有點不自在,略有點吃醋,心想早知道給他買條紫大喇叭穿,給他打扮得這麽帥做什麽?

不行,遙遠自己也不能被比下去。

於是遙遠去翻服了,藍的七分顯得自己太白,紫的又太娘,選來選去就沒件合適的,怎麽穿都穿不出那種芒萬丈蓋住譚睿康的效果來,最後勉勉強強也選了條軍綠的七分,打平手。

遙遠特意選了件淺的恤,襯得自己皮很白,換了雙和譚睿康差不多的船鞋,譚睿康人高,鞋子碼數也大,沒法和遙遠換鴛鴦鞋穿,略有點憾。

遙遠邊穿鞋子邊:“其實不貴,比起老東門那些這裏掉個扣子那裏線頭的仿韓貨好多了,穿上去也不容易皺。”

譚睿康:“太貴了,但是我很喜歡。我來買,果然貴的服不一樣。”

他果斷要了這套,掏出包裏存折:“我去樓下取錢。”

遙遠掏卡去刷卡,一副派頭十足的模樣,:“早就準備好了。”

兩人一結算,譚睿康不咋舌,兩人各買了兩套,足足花了四千多,既喜歡又有點心痛,回家把子折起來舍不得穿,過幾又拿出來燙,還幫遙遠燙。

遙遠也隻得由得他,知道他一時半會沒法完全接

數後的早上五點半,趙國剛還在睡覺,譚睿康穿得整整齊齊,一手並著提上倆旅行社送的行李袋,有模有樣,男一般戴上眼鏡,倚在門邊笑著:“弟,出發,我買了煙給你。”

遙遠忽然就發現這一年時間裏,譚睿康儼然已有了極大的改變,不再是當年抵達自己家門外那個髒兮兮,把行李袋的提手勒在肩膀後的農村年了。

他又高又帥,有風度,學習績好,聰明,最重要的一點是——和自己很般配。完全有這個資格他一聲弟弟。

有這麽一個哥哥,赫然為了一件很有麵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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