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兩天,周六。
林尋早早就出門了,而且他今天特地的換了一穿搭,看起來妥妥的一個偶像練習生。
父母都被他的作驚呆了。
兒子這麼快就去約會了?
〔支付寶到賬~100000元!〕
〔支付寶到賬~100000元!〕
正坐在出租車上的林尋直接社死。
司機大哥聽到這聲音也是嚇了一跳,他笑道:“手機鈴聲整好啊!”
“呵呵,是啊,還不錯。”
林尋只能附和的笑笑。
他順勢打開手機,發現支付寶直接多出二十個w。
老媽:兒子,出去請孩子吃飯必須吃好的!
老爸:使勁造!玩得開心就好!
林尋哭笑不得,不過他心還是暖暖的。
有一個首富爸媽真好。
…
“啊!詩詩,你說我穿哪件合適?”
出租屋,姜云曉有些抓狂的拿著服走到蘇清詩面前,問道。
蘇清詩挑眉:“又不是去約會,穿那麼好看干什麼?”
姜云曉小臉一苦,道:“對方可是首富之子啊!我要是穿的普通,說不定會被人說是村姑!”
蘇清詩:“……”
講實話,以姜云曉的值,就算是穿大媽的服都顯得很漂亮,完全不用擔心好吧?
而且據蘇清詩了解,林尋并不是那樣帶有眼鏡去看人的人。
“你喜歡林尋?”
蘇清詩忽然問道。
姜云曉一怔,隨即大眼睛瞇起,嘿嘿一笑:“你是不是吃醋了?”
蘇清詩皺眉,冷笑:“你覺得可能嗎?”
姜云曉得意的看著變臉的閨,呵呵,那點心思還想逃過本小姐的火眼金睛?
姜云曉眼中掠過一抹狡黠,試探的問道:“詩詩,你去不去?”
蘇清詩瞥了一眼:“人家不是只約了你一個人麼?”
姜云曉將手機遞給:“喏,你看,他說的約我們呢!快點快點,趕換上服,要遲到了!”
最終蘇清詩還是被姜云曉拉著出門了。
兩人的值都非常顯眼,走在大街上回頭率都是百分百。
蘇清詩穿著簡單的紫長,長直接遮擋到小的位置,穿著一雙白運鞋,出一截潔白無瑕的小,讓人舍不得移開目,更驚艷的是的值,經過簡單的打扮,只化了很淡很淡的妝,能夠看到的皮是真的沒有一點瑕疵,如同仙一般。
的氣質有些清冷,給人一種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覺,如同一朵高山雪蓮,神圣不可侵犯。
而姜云曉則倒是活潑開朗,走的是路線,穿著一套黑皮牛仔,上正遮住了肋部以上,出白皙的肚臍,小蠻腰纖細,廓明顯,肚肚上還有著馬甲線,姜云曉的高跟蘇清詩差不多,因此皮勉強遮住了大的三分之二,一雙筷子般筆直的大長沒有穿,就這麼暴在空氣中。
這雙,足以與模相提并論!
很多人的目更多的還是聚集在姜云曉上,畢竟穿著相對來說更吸睛。
“哇!那是仙嗎?媽媽,我看見仙了!”
“好漂亮的孩,還是兩個,兩種不同的風格,今天這街算是逛對了!”
“好長的大長,這我能玩十年!”
“那個穿子的生好好看,不過穿著子看不出材,另外一個倒是火辣的很!”
“也不知道誰有這個福氣做們的男朋友。”
“嗨!反正不是你我,在場的各位無一人配得上們!”
“可惜,要是我爸基因再好一點,也許我就能上去要微信了!”
“爾等有曹賊之心,卻無曹賊之膽啊!”
“……”
“,加個微信可以嗎?”
兩太吸引目,終歸還是有膽子大的。
只見一個長相帥氣的男生拿著手機走到兩面前,出一個自認為很帥的微笑。
蘇清詩瞥了他一眼,隨即目移開,沒再搭理。
倒是姜云曉出一抹微笑,看著眼前的男生:“你長得很帥,但是很抱歉,我們沒有微信。”
男生臉一僵,遭拒絕的他有些尷尬,畢竟這麼多人在看著,于是他笑道:“,我想追你,給個機會唄?”
姜云曉眨了眨眼:“你是想追我還是想追我閨?”
男生一愣,下意識看了一眼蘇清詩,看到對方神仙般的值,他呼吸都有些了。
好!
其實,他覺得蘇清詩要漂亮一些,只是看著就知道是他得不到的人,而相反,姜云曉格很好,追的話幾率要大一點!
都是極品,小孩子才做選擇題,老子全都要!
當然,這句話只能在心中咆哮。
男生回過神,對著姜云曉笑道:“那當然是想追你了。”
姜云曉眼中掠過一抹冷,淡淡道:“你猶豫了,所以,我拒絕。”
男生臉僵住。
還能這樣玩?
此時就算男生再笨,也知道這個在消遣他,這讓他有些下不來臺。
不過在四周人群的議論下,他還是灰溜溜的跑了。
“哼!什麼貨?一看就知道是海王!還想套路姐?沒門!”姜云曉傲的看了一眼男生逃跑的方向,如同打了勝仗一般。
隨即笑嘻嘻的湊到蘇清詩耳邊:“詩詩,今天你這麼化上妝了啊?”
蘇清詩神一頓。
一般都不化妝,除非有正式場合,不然一般都是素,因為的素已經足夠碾大部分生了!
此時姜云曉居然提起,讓有些沉思起來。
自己怎麼鬼使神差的就化了妝?難道是因為要跟林尋吃飯的緣故?
不就是吃個飯麼?
蘇清詩看了一眼姜云曉,淡淡道:“偶爾畫個妝怎麼了?”
姜云曉憋著笑:“沒什麼,哈哈哈,詩詩,我還是第一次見你傲的模樣!嘖嘖嘖,待會我得與林尋好好講講。”
蘇清詩眼中出一殺氣:“好啊,那我也跟他講講,你姜云曉過去的榮事跡。”
姜云曉一聽嚇了一跳,連忙求饒:“別!我錯了姑!您息怒!”
那種事不能講啊!會社死的啊!
 
                                結婚兩年,老公就出軌兩年。她愛他入骨,所以一忍再忍。可他越來越過分,一次次把小三帶回家過夜,還嫌棄她礙眼惡心。好,惡心那就離婚吧!她一紙協議,丟在他臉上,可他卻像是黏皮糖似得纏了上來。她去哪兒,他就跟去哪兒。她終于受夠了,問他:“你到底要干嘛?”他深情回答:“要你跟我復婚。”
 
                                港島與內地最近又添佳話。 書香名門的官家獨女即將與頂級財團的孟家長子聯姻,成爲兩岸名流圈裏熱議的話題。 聽聞官小姐腹有詩書氣自華,無論是氣質還是情操在港島都是獨一份的優雅。 對於聯姻這件事,官穎棠一口答應。原因是—— 在香港被迫維持了二十多年的淑女人設,她實在厭煩裝下去了。 嫁去一個沒什麼人認識自己的地方,應該可以稍微……放縱一下本性吧? 於是官穎棠小小地放縱了下,新婚夜,孟清淮從人聲鼎沸的工體把這位世家書香的大小姐扛回了家。 他看着喝得醉兮兮還掛在自己身上撒嬌的女人皺眉。 這是那位傳說中全港第一知書達理的女人? - 官穎棠覺得孟清淮這人沒什麼意思,除了有張帥氣的臉和花不完的錢,一無是處。 婚後某天,她無意中看到便宜老公在書房裏寫字。 當時孟清淮剛洗過澡,房裏沒其他人,他敞着浴袍,人魚線若隱若現,八塊腹肌塊塊分明。 他低頭垂眸,提筆揮毫落紙,書房裏墨香四溢。 性感至極的身體卻做着沉冷禁慾的事。 官穎棠不會知道,孟清淮每天在紙上一筆一劃寫下的是什麼。 直到後來,所有的玩意都不新鮮了,大小姐沒有東西可玩,決定玩自己那位清心寡慾的老公。 趁孟清淮又去了書房,她鑽進正在寫字的男人懷裏,天真又嫵媚地貼着他的胸口問,“幹嘛每天睡前都來寫字靜心,你有什麼靜不下來的?” 男人緩緩擡起頭。 那是官穎棠第一次從這位沒情調的老公眼裏,看到濃濃的慾望。 後來她也說不清—— 那晚到底誰把誰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