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夏不是原來的沈夏。
是穿過來的。
大概在一年半前。
原本是另一個世界的一名新銳設計師,加班熬夜那是家常便飯。
結果,在一次加班中猝死了。
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了這個世界的沈夏。
並且腦海中也多出來這個世界沈夏的記憶和生活曲線。
要說這沈夏在這個世界的劇本中簡直就是活的惡毒配。
沈夏的媽媽跟季雲霆的媽媽是很好很好的閨,甚至在沈夏還在沈媽肚子裏的時候,兩人就約定如果是孩兩家就定娃娃親什麽的。
隻是後來沈夏父母因為工作緣故去了另外一個城市,兩家見麵的機會了不。
直到沈夏八歲那年,沈夏的父母駕車出門意外車禍亡。
沈父沈母雙方的父母都早就不在了,其他親戚本不想收留沈夏,隻是想貪圖沈夏父母留下的那點產。
季雲霆的媽媽在跟丈夫商量後把沈夏接到了他們家。
從那時起,沈夏就在季家生活。
隨後的十幾年,季家父母把當親生兒一樣對待,供吃住,供上學。
常常跟在季雲霆的後,就像季雲霆的小尾,甚至還一直對其他人說要嫁給季雲霆,要做雲霆哥哥的新娘。
雖然每次季雲霆都沒有回應,但依然樂此不疲。
大家也都知道沈夏從小就喜歡季雲霆,甚至得卑微。
可青梅竹馬終究還是沒抵過突如其來的。
季雲霆一場轟轟烈烈的打碎了沈夏的幻想,雖然中途黎雪跟季雲霆分開,也如願嫁給了季雲霆,可季雲霆本都不,也不回家。
結婚三年後,黎雪從國外回來,跟季雲霆舊複燃。
季雲霆要跟離婚,死活不同意,想著隻要還是季太太,黎雪就永遠也別想嫁給季雲霆,他們也永遠也別想明正大的在一起。
最後在季雲霆的強手段下才離。
可依然不甘心,深陷旋渦,為了拆散季雲霆和黎雪,用盡了手段,耍盡了心眼,把自己搞得十惡不赦,人人喊打,最後把自己給作死了!
“唉!何苦呢?一個男人而已。”
沈夏歎了口氣。
可不想走這種作死的路。
如果不是“世界”要必須維持原人設到男主糾葛的劇,不能主跟男主提離婚,早在穿過來那天就跟季雲霆離了。
活著不香嗎?
再說,跟季雲霆離婚,怎麽說他也不會讓淨出戶啊,哪怕分兩套房再來個幾百萬千萬的,那也是賺了。
不過還好,這好事終於讓等到了。
如果不是怕陷怕崩人設,現在就想跟季雲霆去民政局辦離婚。
沒事,最多再等上兩三天。
雖然著急,但白月回來的季雲霆應該比還著急。
到時候隻需要想辦法多分點錢就好。
畢竟,這一年每次見到季雲霆都得裝狗人設,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離婚後也不會去找他和白月的麻煩,這樣他們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相親相,不用老是誤會、解開誤會、再誤會……
別說他們累,也累!
隻是,季父季母那邊有點不好開口。
他們這些年對是真的好,當初也是因為知道原主喜歡季雲霆,在季雲霆和黎雪分手後他們才強著他娶了原主。
原以為結婚後季雲霆會慢慢會到原主的好,但終歸是強扭的瓜不甜啊。
那邊,看看到時候找個什麽溫和的方法說一說吧。
……
自從那天開口說離婚,接到白月電話後“不顧”沈夏的阻攔離開後,季雲霆果然兩天都沒有回來。
沈夏按照慣例,裝模做樣地給他打了兩個電話,季雲霆一如既往的沒有接,發短信也沒有回。
“嘖,這是沉醉在人溫鄉不可自拔啊!”沈夏撇了撇角,正準備將手機丟到桌子上,手機鈴聲倏然響起,倒是把沈夏驚了一下。
一看電話是閨打過來的。
“親的——”
剛一接起,阮桐那甜膩膩的聲音就從話筒那邊傳過來,聽得沈夏直打了個。
“好好說話。”
“切,不解風……”阮桐哼了一聲。
“我要解了你這個風就麻煩了。”沈夏翻了個白眼,“說,你這個大忙人打電話過來做什麽?”
阮桐那邊清了清嗓子:“這不好些天沒看到你了,正好今天休息,約你出來喝個茶、逛個街啊,給麵子不?”
“喝茶?本宮對這其實是沒什麽興致的,但看在你這麽有誠意的份上,本宮就勉為其難陪陪你吧!”沈夏掐著嗓子在那邊說道。
“多謝娘娘賞臉,那我們十點老地方見?”
“可。”沈夏哼笑一聲。
兩人差點笑一團。
說起來沈夏跟阮桐認識可以說是不打不相識,也格外戲劇化——是因為吃飯搶位置認識的。
結果發現兩人的口味竟然差不多,於是就拚了桌。
吃飯的時候兩人又聊了會天,竟然也很投機,於是,相見恨晚的兩人加了聯係方式。
阮桐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平常都很忙,但隻要有空兩人就會約在一起逛街吃飯。
沈夏掛了電話後趕梳洗一番就開車出了門。
兩人很快就在老地方頭,先去容院做了個SPA,然後又在商場消費了一番。
說實話,嫁給季雲霆的好就是,不用為錢的事心。
雖然這人有點蛋,但在金錢方麵還是沒怎麽虧待的。
這個還是要給他比個讚。
逛街是件很消耗力的事,兩人從商場出來也都了,便就近找了家餐廳,打算吃個中午飯補充力再逛逛。
這是一家泰式菜餐廳,看點評還不錯。
兩人坐下點了幾個菜,就一邊聊天一邊吃飯。
“……最近你老公還是不回家?”阮桐問道,之前聽沈夏提起過老公,是季氏集團的總裁季雲霆,也聽過一些傳聞,說是季雲霆跟妻子不合什麽的,迫於父母力才娶的現在的妻子,而且,他妻子還是他的青梅竹馬,追了他十幾年。
這在強人的阮桐看來——俗稱“狗”。
當初知道沈夏居然就是季雲霆的那個什麽妻子時,差點驚呆了。
因為跟猜想的真有些區別(完全不一樣。)
“嗯!我恐怕要離婚了!”沈夏說道。
正在喝果的阮桐差點噴出來,好在反應快,不然這桌子菜就廢了。
“什麽?”
“離婚啊!”沈夏一臉無辜的看向阮桐。
“老娘讓你給說清楚是怎麽回事?”阮桐都想像爾康搖晃紫薇那樣去搖晃沈夏的雙肩了。
“很簡單,人白月回來了,我該騰位置了。”沈夏拿著勺子淡淡地喝了口湯,平靜的語氣和樣子就好像在說天亮了一樣平常。
看得阮桐簡直覺得有點怪。
不是說沈夏慘了那什麽季雲霆麽?這都提離婚了,還這麽平靜?
不過都說極致的悲傷是無聲無息的,難道沈夏是這種?
但無論怎樣,那季雲霆真的是個渣。
阮桐正醞釀著如何安沈夏,抬眼卻看到餐廳門口走進來一對男,男人一高定西裝包裹著拔且無可挑剔的材,氣場強大且外形也超給力,比娛樂圈裏那些頂流男星更勝一籌。
人一白修魚尾,頭發幹脆利落的紮著,出白皙的脖頸,脖頸上帶著一條銀水晶項鏈。
兩人挨得很近,看上去似乎很親的樣子。
季雲霆?
阮桐微微瞇了瞇眼。
【雙強+馬甲+萌寶+局中局+打臉爽文+豪門總裁+逆襲+虐渣】楚家大小姐大婚當天被退婚了,一時成為全城的笑話。四年後,大小姐搖身變成全能大佬!震驚中外的神醫鬼鬼,是她。令人聞風喪膽的失重組織頭目,是她。全球排行榜上NO1黑客大佬,是她。殺手奪魂、天使之城城主亦是她……大佬接一連二掉馬,渣男渣女紛紛跪地求饒,前來上門提親的人快要踩破門檻。孩子他爸慌了,趕緊將大佬攔截。娶大佬最好的辦法就是生娃!各位書友要是覺得《退婚後媽咪馬甲遍佈全球》還不錯的話請不要忘記向您臉書和推特裡的朋友推薦哦!
圈裏人都知道陸竟池有個心尖寵,有個金絲雀,為她揮金如土,為她一怒衝冠為紅顏,為她可以把命豁出去。但圈裏人也知道,陸竟池有個媳婦,是個小啞巴,毫無存在感,是一朵隻能依附陸竟池而活的菟絲花。就連陸竟池也這麼認為,直到有天,這個小啞巴遞給他一封離婚協議。陸竟池不淡定了。
沈弗崢第一次見鍾彌,在州市粵劇館,戲未開唱,臺下忙成一團,攝影師調角度,叫鍾彌往這邊看。 綠袖粉衫的背景裏,花影重重。 她就那麼眺來一眼。 旁邊有人說:“這是我們老闆的女兒,今兒拍雜誌。” 沈弗崢離開那天,州市下雨。 因爲不想被他輕易忘了,她便胡謅:“你這車牌,是我生日。” 隔茫茫雨霧,他應道:“是嗎,那鍾小姐同我有緣。” 京市再遇,她那天在門店試鞋,見他身邊有人,便放下了貴且不合腳的鞋子。 幾天後,那雙鞋被送到宿舍。 鍾彌帶着鞋去找他。 他問她那天怎麼招呼都不打。 “沈先生有佳人相伴,我怎麼好打擾。” 沈弗崢點一支菸,目光盯她,脣邊染上一點笑:“沒,佳人生氣呢。” 後來他開的車,車牌真是她生日。
週喬喬死後才知道自己不過是一本書裡的無名炮灰 而且她的身體很快就會被一個外來靈魂奪走 然後那個人會用她的身體升職加薪,腳踩女主,迎娶男主,走上人生巔峰。 啊摔,這麼好的人生還是放著我自己來吧! 後來週喬喬真的嫁給了男主……那被家族放棄既有厭食癥又有失眠癥的小可憐哥哥。 然後發現,小可憐老公的這家產是不是有點……多? 其他作品 : 《女配的分手日常[穿書]》 《反派媽媽奮鬥史[穿書]》
【婦產科男醫生✘女心理咨詢師】破鏡重圓➕追妻火葬場➕萌寶在線➕誤會重重… 喬沫和蕭哲彥閃婚當天,他就被緊急召回,在實驗室一待就是三年。 她婆婆查出癌癥,命不久矣,就讓喬沫用蕭哲彥之前冷凍的精子懷孕生子。 結果她剛懷孕,婆婆就死了,喬沫一直聯系不上老公,就獨自料理完了婆婆的后事。 老公沒回家,她就懷孕了,公公還不待見她,喬沫在蕭家無依無靠,很快就被趕出了家門。 喬沫無意間救助的流浪漢,竟然就是給她產檢的醫生。 蕭醫生對她一見鐘情,心生好感,可沒想到喬沫已經結婚了。 后來蕭醫生聽到她說:“我要跟我老公離婚了。” 他覺得自己的機會來了,于是就讓律師去找他未謀面的老婆,提離婚的事。 后來,喬沫聽說蕭哲彥也已經結婚了,而且跟老婆也是在走離婚手續。 兩人都是已婚的身份,互相克制著對彼此的好感,恪守著世俗的枷鎖。 蕭哲彥下午離婚,晚上得知喬沫竟然就是他的前妻,這狗血的巧合。 另一邊,因為誤會,喬沫早已帶著孩子遠走高飛。 不巧飛機失事,蕭哲彥以為她死了! 轉眼四年過去,喬沫帶著女兒和他在異鄉重逢…… 那一刻,他即將成為別人的未婚夫。 她身邊,也有了別的男人…… 女兒抱著他的大腿問:“你是我爸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