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巧手小寧
喬茗茗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以至於回家的路途中琢磨個不停。
秋高氣爽是以後的事,此時秋老虎來臨,溫度和六七月份有得一拼。
寧渝出門前給喬茗茗戴個一個寬檐草帽,原本還嫌棄呢,沒曾想是淺了,這玩意兒真的好用。
快至午時的即將直,寬大的帽檐能覆蓋住的兩邊肩膀,將脖子以上的皮遮得嚴嚴實實。
程蕓蕓在對面看了賊羨慕,出門時覺得丑就沒帶,而是帶了把雨傘。
可忘啦,這時候遮傘的概念可並不普遍,要是敢撐著傘遮太,明兒村裡的十條談資里有八條得是。
程蕓蕓知曉自己還是個把旁人話看得很重的,所以這傘乾脆還是算了吧。
喬茗茗一路摟著已經睡過去的兒子,晃晃悠悠地到達上村。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
另一邊,寧渝還在山上勤勤懇懇地開墾土地。
土地分三個區域,共同點就是地里有不大約拳頭大小的石塊多,且地,很。
「我去你爺爺的!」
這話絕對不是侮辱的意思,而是代表著他們的工作任務十分繁重,遠超正常水平。
喬茗茗先前沒有這樣,倒不是講究,而是前段時間天氣還算炎熱,誰曉得放一天會不會壞對吧?
還不如辛苦點,頓頓吃就頓頓做。
周隊長哽住,狠狠運了幾口氣,村裡就是這點不好,罵人不能罵祖宗!
鳥兒喳喳,龍虎窟只剩寧渝一人勤勤懇懇地翻地。他在農活方面頗為練,很快就翻好這幾分地。
「能啊,甚至還能在土裡。」
喬茗茗正巧拎著兒子的後頸服到達家門口,見他興緻匆匆歸來,好奇:「料送來啦這麼高興?」
周隊長慨然:「要是咱們山下的土地有這麼就好。」
寧渝彎腰把孩子抱起來,和喬茗茗并行,走進門后悄悄道:「我發現了個蜂巢。」
農民早上要吃的飽,中午晚上都沒時間去做飯。說句不好聽的,在農忙時節,人當男人用,男人當牲口用。
與之不同的是,山上綠蔭蔥蔥清風徐徐,很是涼爽。
這種況下,回家當然就休息啦,人也累了一天了,難不還得從洗菜開始做飯?
所以說幾乎所有人都是早晨把飯用蒸鍋蒸好,菜給炒好。早上吃完中午吃,晚上熱一熱,若不夠再炒一樣菜就。
周隊長氣得滿臉漲紅,下鞋子往他那兒扔,恨不得把他那張破給堵住。
別說,十分鐘后還真讓他找到了蜂的蜂巢。只不過不在樹上,而在石之中。
山葵種子來了,但化還未到,隊長日日找寧渝,有陣子把寧渝煩的比大隊長還更希化到。
這裡是個好地方,嗯,除了蚊子。
寧渝並不參與到兩人的罵戰間,他找了一塊角落的地開始開墾,直至快到十一點才停。
寧渝在送走妻兒后便帶著鋤頭往山上來,同行的還有周三叔以及對他們種山葵行為頗為興趣的周隊長。
喬茗茗對此沒啥興趣,把桌上用竹子編的菜罩打開,裡頭有早上做的幾碗菜,這些菜拿去熱熱便好。
喬茗茗眨眨眼:「大不?」
周志才快:「隊長你想得可真,又要這山上的土,還要那如尿的水,更要老天爺聽你的,娘嘞,世間哪有這麼十全十的事兒,就是東北那旮瘩的黑土你都瞧不起眼了都,也不怕燒了苗。」
寧渝真是對周隊長心生敬佩,他無論何時何地,不管是看到土還是看到水,都能把話題扯到山下那些地。
今兒人帶著蘋果和媳婦兒去相看,下午的時候還會來家裡一趟,也不曉得會不會提早回來,總得先去準備著。
寧渝揮揮邊的蜂,眼睛亮了,直起腰抬著頭慢慢走著往樹上看。
「哇塞,蜂巢還能在石頭裡?」喬茗茗沒見過世面的驚訝了。
「嗡嗡嗡」
龍虎窟位於山裡偏低洼的地方,地勢較為平整,渣土,土層也很厚。
周隊長村裡還有事,早在半個小時前便下山離開。周志才倒是才走,沒辦法,他得回去等著蘋果們回來。
衡衡下車時被喬茗茗強搖醒,這會兒迷迷糊糊要醒未醒,見到他爹下意識過去手要抱:「爸爸。」
「不知道,在石頭裡。」
幾年積累下來的腐葉腐草分解了最佳料,滋潤著這片土地,土地又把養分反哺給了樹木野草,一年復一年,形最佳循環。
山中幽靜,使得人心也平靜下來。
這是農村裡絕大部分家庭的習慣早晨做好三頓飯,也就是一天的飯菜。
寧渝立刻收拾東西回去,打算下午再來采蜂。
到龍虎窟的山路走了兩回,越走越順,今日還不到半個小時他們三人便已到達龍虎窟。
蜂!
周志才「嘿」一聲彎腰躲開,撅著道:「你這話說的,我爺和你爺是嫡親堂兄弟!」
寧渝把兒子放下,開始翻雜箱,去搗鼓他的抓蜂手套。
對了,還有,蜂?
幾日間,龍虎窟溪流附近的雜草灌木已被清理完畢,拼拼湊湊湊出近半畝的地。
而如今呢,天氣漸漸轉涼,外頭秋老虎的太再曬人,屋子裡的溫度也會比七八月份低上幾度。
喬茗茗熱好飯菜,寧渝還在那兒蹲著製作他的手套。
他們這裡當然是沒橡膠手套和膠手套的啦,得益於上輩子考公時徹夜刷題,喬茗茗依稀記得橡膠手套得七十年代中後期才會在市場中廣泛出現。
而膠手套呢,得等桂林膠廠八十年代開始生產時他們日常生活里才能用上呢。
所以寧渝怎麼抓?
喬茗茗一直覺得他是個狠人!
是熬夜看書看到凌晨三點,一口藿香正氣水喝下去毫不眨眼……先前能閉眼針,現在竟然還敢戴個勞保手套就去抓蜂巢的狠人!
「你不要命啦?」喬茗茗震驚。
勞保手套是何?
後世的孩子們估計不大曉得,其實去工地看看就知道,和工人們手上戴的差不多。
寧渝手上這個勞保手套是尼龍材質,說它耐用吧,倒真的耐用。可它終究不嚴實啊,蜂保準能過它蟄到裡頭的皮。
「沒事,我套兩層,每手指和手心手背還會用布包著。」
他這會兒心念念的都是蜂,恨不得這會兒就山上摘了回來。
喬茗茗:「……」
吧,你自己覺得沒事就沒事。
野生蜂啊,也期待呢。
吃過午飯,寧渝上山。
他又不是傻子,不會真的把自己送上門給蜂蟄。
到了龍虎窟,他先將帷帽戴好,全包裹得不出一塊皮,手及手臂部位更是用好幾層布纏繞綁著,然後謹慎蹲到口邊,把手進石中去。
蜂嗡嗡嗡,他也不需要點煙驅趕,直接就從裡頭掰了塊蜂巢出來。
金燦燦的蜂滴答滴答流幾滴在地上,立刻吸引了好些本圍在他邊的蜂。
寧渝一鼓作氣,幾乎掰了有八斤才停下。總得給人家蜂剩些,凡事得可持續發展。
烈日炎炎,林中涼爽。
他下山回家路途中出了一汗,回家時趕擰把帕子臉。
喬茗茗正好睡醒,整個人腦袋輕飄飄,好幾秒才反應過來,說:「咋樣啦?」
寧渝站在水缸旁,指了指放在旁邊的袋子,「都在裡頭呢,得想想什麼東西裝。」
喬茗茗驚喜轉:「有罐子!」
拿了個圓滾滾的大肚罐子出來,用乾淨的紗布包好蜂巢,用力把蜂往罐子里。
沒一會兒,蜂完,兩個罐子都裝滿了,只剩下蜂蠟和好幾隻蟲。
蜂蠟也不能丟,這玩意兒有很好的抗菌消毒作用,萬一被蜂給蟄了,還能解決蜂毒和止疼。
最最關鍵的是,蜂蠟可以製作膏啊!可以說現在這個蜂蠟要比蜂來得吸引,畢竟可以搞到糖,卻很難買到膏。
巧手寧渝再度上線,茗茗這麼簡單的心愿他當然願意滿足。
雖然他沒做過。
但他可以研究。
「膏外殼不好做出來。」寧渝思考一會兒說道。
說到這事兒喬茗茗就扼腕嘆息。
捂著口心痛:「哎,我的口紅,我那兩支花了我半個月工資的口紅!」
自己穿越到這裡,做過最奢靡的事就是買了兩隻口紅,雖然買完就想退貨,但終究還是唯一的化妝品呀!
然而沒了,喬茗茗哼哼嘀咕:「也不知道被扔到哪個旮旯角去了。」
寧渝角含笑:「沒事兒,以後我補給你。」
喬茗茗眼睛亮晶晶:「行吧,那你做好后把膏裝到小鐵盒裡就行。」
條件有限,可以用手摳著抹。
嚶嚶嚶~生活不易,茗茗嘆氣!
一天後。
這日清晨,天空下著細雨。
昨兒晚上謝善文發來電報,說化明天就到會綿山。周隊長大喜,據說一個晚上沒睡,連夜起去縣城,再從縣城坐火車到市裡運化。
周隊長走歸走,可人家還是布置下任務的。不過活不多,加上今日又下雨,所以寧渝早早就下工回家。
他下工時才早晨十點,喬茗茗待在家裡喂那三頭蠢驢。
三頭驢才剛吃飽呢,他就回來了。
寧渝一回來就往房間中鑽,他這人就是這樣,研究事時總是會全心投,恨不得把全部力全撲在上面。
以前是工作,現在是做膏。
哦,膏做好了,他甚至無師自通的開始給喬茗茗做護手霜,又舉一反三的提出要給護手霜可以加些藥材。
那到底可以加不?
當然可以!
他興沖沖地在楊大夫那兒拿到一份方子,又堅持用幾塊自己蒸出來的蛋糕,是的,蒸鍋蒸出來的蛋糕,換了已經理好的藥材。
這會兒,寧渝便聚會神的做著。
喬茗茗和衡衡母子倆都好奇的站在他的兩側,邊吃著蛋糕邊看,時不時還揪下一小塊蛋糕塞到寧渝裡。
寧渝:「……」
其實大可不必,他要吃自己會吃。
茗茗喂他他願意,衡衡也湊熱鬧喂……被口水搞得漉漉的蛋糕,吃得他這當爹的也不了。
心梗,但他是位好爹,被兒子答答的眼睛看著,不能嫌棄。
太難了。
喬茗茗半點看不出寧渝的窘迫,好奇問:「這都是些什麼藥材呀?」
寧渝懂,一一指道:「荊芥、防風、白芷、川芎、佩蘭、高良姜、石菖、桂、柑橘皮,這些三克,紅花和桂花兩克,花椒一克。[1]」
喬茗茗敲敲腦袋:「沒記住。」
寧渝笑笑,側頭微仰:「沒關係,往後我都做給你用。」
喬茗茗臉紅,轉移話題:「除了這些就沒啦?」
「有呢,山茶油,還有咱們的蜂蠟,還得加點蜂和蒸餾水。」
「山茶油,這是什麼,咱家有山茶油?」
「舅爺有,我找舅爺借的。」寧渝拿起一個小玻璃瓶晃呀晃,「山茶油就是茶籽油,你沒吃過嗎,炒菜不難吃,但是有味兒,喜歡的人很喜歡,爸爸就是。」
這裡的爸爸指寧渝親爸,喬茗茗認真思索一會兒,搖搖頭。
上輩子好像吃過,應該聽說過,聽著耳,估計是從什麼化妝品廣告聽來的。
這輩子原主更沒見過,小時候吃的都是花生油和豬油。
在原主很小很小的時候,家裡小孩多,爺歲數又大,爹媽負擔很重。
冬日裡,每個星期割一塊豬油來,在炒菜前就放到鍋里抹一抹,抹得鍋壁上泛層油便可以炒菜。
這日子想到都苦,喬茗茗不又有些思念在首都的喬家人了。
寧渝看出的低落,就介紹說:「你曉不曉得,山茶油其實不是茶做出來的,而是油茶樹的果子製作而的。」
喬茗茗:「油茶……不是茶?」
寧渝哭笑不得:「當然,你可曾聽說過什麼茶油茶嗎?」
衡衡都笑了,迫不及待話:「媽媽,媽媽衡衡知道,讓衡衡說!」
他激得捂住他爹的,「油茶樹和茶葉樹都是山茶科山茶屬的,但是不同種呢!一個是油茶,一個是茶樹啦。」
不知不覺,殷煌愛上了安以默。那樣深沉,那樣熾烈,那樣陰暗洶湧的感情,能夠湮滅一切。為了得到她,他可以冷血無情,不擇手段。 為了得到她,他可以六親不認,不顧一切。他無情地鏟除她所有的朋友,男人女人;他冷酷地算計她所有的親人,一個一個。他沉重的愛讓她身邊沒有親人,沒有朋友,誰都沒有,只有他。他只要她,所以,她的身邊只能有他。鎖了心,囚了情,束之高閣,困於方寸,她逃不開,出不去,連死都不允許。一次次的誤會沖突,安以默不由自主地被殷煌吸引。盛天國際董事長,市首富,一個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男人,她曾以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子,愛上他,也被他所愛,所謂兩情相悅,便是如此。可是,當愛變成偏執,當情變成控制,所謂窒息,不過如此。越是深愛,越是傷害,他給的愛太沉,她無法呼吸,他給的愛太烈,她無力承襲。 (小劇透) 不夠不夠,還是不夠!就算這樣瘋狂地吻著也無法紓解強烈的渴望。他抱孩子一樣抱起她急走幾步,將她抵在一棵楓樹的樹幹上,用腫脹的部位狠狠撞她,撩起她衣服下擺,手便探了進去,帶著急切的渴望,揉捏她胸前的美好。 狂亂的吻沿著白皙的脖頸一路往下品嘗。意亂情迷之中,安以默終於抓回一絲理智,抵住他越來越往下的腦袋。 “別,別這樣,別在這兒……”
前生,她心瞎眼盲,錯信狗男女,踏上作死征程。 沒想到老天開眼,給了她重活的機會。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線了!抱緊霸道老公的大腿,揚起小臉討好的笑,“老公,有人欺負我!” 男人輕撫她絕美的小臉,迷人的雙眸泛著危險,“有事叫老公,沒事叫狗賊?” 寧萌萌頭搖的如同撥浪鼓,並且霸道的宣告,“不不不,我是狗賊!” 男人心情瞬間轉晴,“嗯,我的狗我護著,誰虐你,虐回去!” 從此,寧萌萌橫著走!想欺負她?看她怎麼施展三十六計玩轉一群渣渣!
【甜寵+雙潔+寵妻狂魔+偏執+爽文+古靈精怪+多CP】[禁欲狼狗總裁VS嬌軟小甜心]被前男友劈腿后,簡今辭酒吧醉酒,錯把京城只手遮天的偏執大佬當成極品鴨王調戲,強吻了他。再次見面,酒會上,她被繼妹算計受傷,偏執大佬不顧賓客眼光,將她橫打抱起送往醫院,繼妹被狠狠打臉,妒火攻心。某天,禁欲大佬誤會她對前男友念念不忘,醋精上身后,以絕對占有的姿勢將她堵在角落強吻她,強勢又霸道。她氣憤被他冤枉,失手甩了他一巴掌后眼眶泛紅,聲音不受控制顫抖:“裴硯舟……你疼不疼啊。”大佬他溫柔拭去她臉頰上的淚,柔聲哄她:“不疼,你手疼不疼?”她越哭越兇,攤開手給他看:“可疼了,手都紅了。”大佬他心疼壞了,低聲哄著:“下次我自己來。”她只知大佬寵她無上限,卻不知大佬有另一個身份,出現在她身邊是蓄謀已久。得知他另一個身份后,簡今辭眼眶泛紅,哭了許久。她漆黑世界的那抹光回來給她撐腰了。 ...
溫玖暗戀君瀾五年,白天當秘書,晚上當情人,鞍前馬后床上床下地伺候,最后等來了他和別的女人的訂婚通知。既然如此,她走就是。戀愛腦一旦清醒,人的運氣都變好了。離開君瀾后,溫玖事業愛情兩手抓,不僅創立了自己的服裝品牌,還生了個漂亮可愛的童星女兒,主動給親媽帶桃花!影帝男神主動請纓,作為“丈夫”幫她出席女兒家長會;頂流模特一擲千金,只為拿下她的獨家設計;頂奢設計總監將她視作靈感繆斯,拿著鉆戒和戶口本在線求婚!……面對如此強勁的競爭對手們,某位前任只能在深夜跪在老婆床頭,表示嫁給我吧,我跟孩子姓。此時,已恢復身份的真豪門唯一繼承人溫玖表示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
陸京堯,七中永遠的年級第一,長着一張讓無數女生一眼心動的臉,散漫中帶着點勾人的痞。這樣的天之驕子只對一個人好,那就是應碎。 應碎這人涼薄,看上去沒心沒肺的,精緻的桃花眼中總是透着漫不經心,脾氣也談不上好。她以爲她不會認真地喜歡一個人,直到她遇到了陸京堯。 陸京堯給了應碎一場毫無保留的救贖,給了她一場浪漫熱烈的青春。但他得到的是高中畢業以後,應碎在日暮映襯下不走心的諷笑—— “陸京堯,我就玩玩,你怎麼還當真了?” 他們走過了西街的一個春夏秋冬,卻在周而復始的第二個夏天走散了。 重逢於一場暴雪。 道路被封。 應碎穿着一身黑色大衣,下了車,打算抽根煙。 煙氣繚繞之間,她遠遠見到一個熟悉的背影,高大挺拔,而他身邊站着一個嬌小玲瓏的女生。 談話間兩人看上去十分親暱。 陸京堯偏頭看到她了。但也只是給了淡淡一眼,就回頭繼續和身邊的女生講話。 煙燒到尾,燙傷了手,應碎卻一點感覺都沒有。她只覺得心口悶痛,如被人攥緊一般酸脹。 片刻,她低聲自嘲一笑,上車,不再敢他的方向望去。有什麼好難過的,從前是自己親手推開他的,她哪有後悔的資格。 只是那夜她喝了很多的酒,在酒吧爛醉。 角落裏,陸京堯起身,把人抱着離開。嘈雜聲音中,他只聽到她帶着濃濃醉意的話,“陸京堯,可是我真的好想你啊。” 陸京堯眉眼含笑看着懷裏的人,懸了六年的心終於穩穩落地。 他賭贏了。 多年前,她對他說完那些傷人自尊的話以後,也去喝酒了。 應碎不知道,那天他也在。她那句 “陸京堯,我喜歡你”,成了他等她那麼年的唯一底氣。
【閃婚 先婚後愛 甜寵 萌寶】三年前,蘇妤漾意外和陌生男人一夜纏綿。一朝中獎,十月懷胎,她做起了未婚媽媽,獨自撫養孩子長大。失去清白的她,被家裏視為恥辱,隻想用她換彩禮。為了不被逼婚老色批,她帶崽相親,竟和陌生小哥閃婚。一紙婚約,他們說好形婚,互不幹涉對方生活。可時間久了,好像不太對……她自覺保持距離,可這個男人夜夜想留宿她的房間。她為生活努力賺錢,結果男人大手一揮送了她一個海島。原來,他老公身價千億,她成了首富太太?!更驚訝的是,女兒竟然是他親生的?!女主滿頭疑問時,男人鬆著領帶,摟她腰說,“老婆,今晚再生個小繼承人?我就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