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宇識趣的下了車。
口袋里出一只口香糖放在里嚼,神態閑適而懶散。
黑的車輛停在不遠,里面在做什麼,他不去打聽,也不去理會。
總歸是上司的生活,他看到了也要裝沒看到,最后做個聾子,瞎子,這樣的助理,才是合格的助理。
“高助理,好巧,你還沒走嗎?”
公司副總踩著高跟鞋下樓,是邢蘭琦。
邢總是個強人,聽說是跟著厲南城一路打拼過來的,年紀比厲總大兩歲,厲總有時候也稱一聲邢姐。
這個人見證過厲氏的頹敗,也更見證了厲氏的進一步輝煌,說是厲氏集團的最大功臣都不為過。
此時,邢蘭琦腳下的高跟鞋帶著極有氣勢的靜,踏步到了高宇面前,強人的氣場,也跟著撲面而來。
黑的職業場拉出了的強勢,也讓高宇不能裝看不到。
“邢姐,您又加班了,注意。”
高宇笑著說。
他是厲南城邊的紅人,是副手,哪怕就是邢蘭琦也要給他幾分薄面。
“還真是有點累了,多謝高特助關心。”
邢蘭琦說,外面套著黑職業小西裝,里面是白的襯。
白襯用了些小心機,邊緣是匝出了花瓣的紋路,也讓顯年輕了一些。
總之看起來,這樣的邢副總,手段是凌厲,心是和的。
本來兩者比較矛盾,但糅合在一起,卻格外的協調。
“咦?厲總也還沒走。剛好,我有事要找他。”邢蘭琦看著眼前不遠的車輛,眉眼帶笑,已經邁步要過去。
高宇手,把人攔下,笑一下說:“邢總,厲總現在不方便。”
“有什麼不方便的?”
邢蘭琦挑眉,原本是一頭黑的發,因保養得好,又黑又直,是出了名的發質好。
不過這幾天,染了栗棕,又燙了大大的波浪卷,倒顯得更有人味了一些。
雖是副總,但也不是能隨時都能見到厲南城的,此時在停車場遇到,自然是要見見的。
但高宇的強勢攔截,讓料到了什麼。
眸底冷意流轉,再抬眼時,已經是戲謔的:“高特助這麼阻攔,那車里有況?是未婚妻,還是小兒?”
跟厲南城久了,言語之間未免有著幾分打趣。
未婚妻,指的是程安雅。
小兒,那就是顧一笙了。
高宇但笑不語,這種事,他不好說的,邢蘭琦懂了,笑笑說道:“那行,既然厲總正忙,那就不去打擾了。”
知趣的跟高宇道了別,然后踩著高跟鞋,去往自己的車前,很快,紅的跑車離開,與上的黑制服,形了鮮明的對比。
車里的靜,完全停了下來,厲南城落下車窗,看向高宇,高宇懂,快步上車,把車子開了出去。
車子中間的擋板早早就已經升起,的姑娘息著爬在他的間,直到現在,都不想說話。
厲南城全都是高冷,雖然剛剛單方面的爽過一次,但他更想看為他的模樣。
低頭在發間落下一吻,大手輕著的發,聲音里帶著暗啞:“等回去了,我伺候你。”
車子從停車場開出去,綠植掩映的背后,紅的跑車若若現,邢蘭琦抿看著,目出奇的冷。
天價藥費、百萬賭債,逼的她不得不接受收買,冒名頂替嫁給了傳說中那個神秘帝王。 眾人皆以為她婚後會謹小慎微,凄慘落魄,卻意外聽聞……江家新娶的少奶奶,說翻臉就翻臉,說走人就走人。 情敵甲:江少,這樣的女人,你怎麼還不休掉?情敵乙:江少,我知書達理...
五年前,她懷著他的孩子被迫跟他分手。孩子出生就被送走,她四處打聽,卻找不到孩子的下落。五年後,她和他再度重逢,他身邊站著美豔的未婚妻,對她冰冷刻薄。他收購了她所在的公司,成了她的上司,兩人重新每日相處……
[曖昧拉扯+追妻火葬場+強制愛] 黎姝愛了沈渭琛多年,一朝身份暴露,她被所愛之人踩在腳下。 “你這樣的人,也配碰我?” 沈渭琛當眾撕碎了他們的婚約,逼著她嫁進沈家,為病重的沈瑄沖喜。 典禮上,她敬沈渭琛,祝他能得所愛,孤獨終老。 卻沒想到當夜,沈渭琛喝醉酒闖進了她的新房。 自那以后,男人勢在必得的兇狠久久縈繞在她的耳邊。 “你既敢要了我,就該明白,我不是你想甩就能甩的。” 這一糾纏就是三年。 三年后,沈瑄一朝病醒,向她求婚,沈渭琛急了。 “小姝,我錯了。” “嫁給我,好不好?” 黎姝冷臉甩開男人的手,“你想娶?” “我不想嫁!”
【位高權重京圈大佬✖純媚嬌艷女明星】【年齡差+雙潔撩寵+一見鐘情】盛胭自小被父親厭棄,身世坎坷,二十二歲生日目睹未婚夫和別的女人激吻,她瀟灑退婚,搞錢搞事業,卻沒想到因為演技高超被京圈最不能得罪的神秘大佬,前未婚夫的小叔秦時夜看中,并向她發出業務邀請。“扮演我的女友一年,除了負責美,你什麼都不用做。” “秦先生,我不是隨便的人。” “稅后十億。” “請問什麼時候可以上崗呢?“ 世人皆知秦時夜從無緋聞,盛胭自然一百個放心,事業上努力上進,感情上封心鎖愛,本著遵守契約精神,她兢兢業業,隨時隨地美翻全場,但是看著大佬越靠越近的臉,盛胭撐著他的胸膛,一臉問號,不是說好我什麼都不做的嗎?高冷禁欲的男人解開領帶,嗓音低沉:”嗯,我來。“ * 眾人皆知京圈大佬秦時夜,無欲無愛,冷若神佛,直到當紅女星盛胭被陷害爆出驚天丑聞,遠在彼案的男人不顧漫天的驚雷暴雨,連夜乘坐私人飛機回京,在眾目睽睽之下將臉色發白的盛胭抱進懷中,輕聲低語:“胭胭,不怕,我在。” 所有人都感慨嬌艷的薔薇找到了她的騎士,唯有秦時夜望著臺上拿下三料影后的她,眸光溫柔:“她沒在等騎士,她自己就是一把利劍。”而他,愿為劍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