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到了要為漫漫的《何以笙簫默》寫序的時候了。要知道,等到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一下下。烏漫經常郁悶,抱怨說都是當初筆名取錯了,“顧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顧”自還是那麼“漫”嗎,如果“顧快”,肯定早就寫完何以了。
常常覺得漫漫是天才。
能寫文寫得這麼慢,沒有幾分天才還是很難做到的,尤其是在居然每天都寫的況下。每當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蕭默》,我回答說還沒寫完,朋友們驚駭詫異錯愕的表真是有趣極了。這篇《何以》,足足寫了有兩年吧。烏爬都爬到了,怎麼可能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個很著名的綽號——“烏”。汗,說真的,烏會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寫到這里,仿佛能夠看到漫漫愁眉苦臉的委屈表。
寫得慢,也是因為對文的要求太嚴格了。
每一句話每一個詞,每一個過渡,都反復地修改斟酌,用心會不同表達方式的細微差別。比如“他××地推開窗戶”、“××地低下頭”,這些“××”會考慮很久很久。如果寫到節高xdx段落,在QQ上、會看到不停表演吐、上吊和撞墻。哪怕用再長的時間,也一定要把最完最到位的覺表現出來,有時候我們笑認真到有點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蕭默》就像一顆珍珠。用悠長的時間,用心呵護,細細地修改和打磨,使得這個故事如珍珠般晶瑩潤澤,淡淡的芒,深蘊華,初看或許并不驚人,然而看下去卻會腸百結,再也無法移開視線了。
《何以笙簫默》是我很喜歡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溫暖的深,文字看似樸實,而字里行間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著看著不知不覺就醉了。漫漫最擅長寫溫馨,每個溫馨的場景都寫得無比人。
曾經看到有個讀者在的文下面留言說——
“溫馨不夠,因為那比溫馨更有穿力;熱烈不夠,
那比熱烈要牽綿;浪漫也不夠啊,它是如此的真實。
那種帶一點蠻橫的溫,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滿
不在乎中流的,那樣的男子,是夢中最的
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堅定地在坑里頭蹲著。”
是的,也正是因為如此,《何以笙簫默》這樣的一篇不算很長的故事,連載了足足兩年多,卻依然令人無法忘記,其魅力就在于此。
認識漫漫就是從這篇文開始的。當時我有一個朋友Sophie很喜歡《何以笙簫默》,于是整天在我耳邊“顧漫”長“顧漫’’短,慫恿我去看的文。只看文Sophie還不滿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顧漫認識了才甘心。終于有一天,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紹了我和漫漫。
啊,怎麼有點“相親”的覺呢,笑。
我是非常慢熱型的人。
那時只是認識了,但沒有深下去。現在想來,當時我和彼此都藏了自己“邪惡”的一面,都扮作“淑”,很謙恭很友善很溫,呵呵,所以蠻有距離的。后來,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共同經歷了很多事,“偽裝”無法再進行,赫然發現原來我們竟是如此投緣的人。
同樣的八卦。
同樣的懶惰。
同樣喜歡大笑和大哭。
再后來,竟然發展到了每天都要“見面”,時時刻刻聊天,時時刻刻八卦,一起寫文,晚上的時候彼此說了“再見”才去睡覺。
如此親的友也許是無法長久的(汗,不要理我,又開始悲觀了),但是很珍惜有這段好的時,使得彼此的小說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溫暖和。
所以,漫漫要出這本書,我就承擔下了這個序。有些愧,自己是不善于寫序的人,沒有理論,也沒有邏輯,總是拉拉雜雜說些有關或者無關的話。但是,能夠在漫漫的書里留下這些話,應該是對我們友最好的注釋了吧。
接下來,漫漫會寫什麼樣的故事呢?
是個靈不斷的人,總會有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念頭從的腦子里冒出來,經常會大喊著跑上來,興地說:“我想到了一個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寫出來!”然后興地許愿說,要在幾月份之前寫完。
我們總是用“同”的眼著:
“《何以》寫完了嗎?”
頓時出愁眉苦臉的委屈表。
“你要是能寫完《何以》,我們就相信你能寫完下一篇。”我們對安地微笑。
于是,又會表演一番吐上吊撞墻,委屈地不說話。
而今,烏漫的《何以笙蕭默》終于完稿了,終于可以輕松地進行的新文。雖然不知道又會用多長時間來完,但是,以追求完到近乎苛刻的寫文態度,我相信,應該仍舊會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曉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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