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抱著我,將他的下抵在我的頸窩裡,得我有點痛。
我的能到他的,很燙,好像也很涼。
我的都發生了錯覺了。
事已至此,我從他懷裡跳出來也都被他看了,所以,我選擇不,繼續窩在他的懷裡。
他抱著我,用快要把我勒死的力度。
我拍了拍他的手臂:“我快要窒息了。”
他這才稍微松開一點,但仍然抱著我。
我微閉著眼睛,溫暖的懷抱令我昏昏睡。
我快睡著的時候,才聽到桑旗開口。
他的聲音,嘶啞卻著,讓人沉醉其中不能自拔。
“孩子我要了,你也我也要了,你就乖乖地留在這裡生孩子,何聰我幫你解決掉,我會娶你。”
這算不算他的承諾?
我怎麼不敢要呢?
我沒說話,閉上眼睛,真的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我醒來的時候,桑旗已經不在邊了。
我去洗手間洗漱,在鏡子裡看到我滿脖子的吻痕。
現在想起來,還有種戰栗的覺。
我我的皮,上面一粒一粒地浮現出皮疙瘩。
我想起昨天晚上臨睡前他說的話,他肯給我婚姻。
但是當他說出孩子他要的時候,我怎麼覺到一種舍忘我的英勇就義的覺呢。
我洗漱完,換了睡去樓下餐廳吃早餐。
正吃著,桑旗給我打電話。
“在做什麼?”他聲音低沉。
“吃早飯。”
“哦,吃完早飯呢?”
“看電視。”
“看一天的電視?”
“不然呢,金雀不就是這樣的生活麼?”我嘲諷地笑。
“看來你沒過過金雀的生活,人家可不是這麼過的。”他說:“中午我來接你出去吃飯。”
“在家也能吃飯。”我沒什麼熱,不想出去吃。
昨天晚上和他爭執了一番,第二天起床他好像什麼都忘掉了。
但是我不一樣,孩子在我的肚子裡一天天長大,我再這麼拖下去,就不能打掉他了。
等他長出小手小腳,大了只能引產,而引產很殘忍的。
到了那個時候,我一定會把他生下來。
但是,事要到如此不能收拾的地步麼?
“我來接你。”他不由分說地掛了電話。
他長得帥,他說什麼都有理。
我連護品都不就坐在大廳裡的沙發上等他。
他十點多就回來了,我看看手表看著向我走近的男人:“你今天十點半明明還有個部會議。”
“你這個腦子真的不簡單,這麼多天的事還記得。”他走近我,用手指我的腦袋,拖我從沙發上起來:“去換服。”
“換過了。”
他低頭看著我上的牛仔和衛,皺了皺眉:“你確定?”
“我本來就是這樣子的。”我擰擰眉:“我不是鮮亮麗的姚可意。”
“我從來沒說你是。”他也沒強求我去換服:“你現在能走了麼?”
“除了不能爬樹。”我說。
“你這張,就不能客氣點?”他牽住我的手往外走。
“不能。”我的手被他握在掌心中,很不習慣。
我倒寧願他傲的樣子,但是自從他到醫院去承認孩子是他的,好像對我的態度就變了。
他忽然停下來,我差點撞上去:“幹嘛?”
“別著我親你。”他看著我領口裡的皮,上面的吻痕還清晰可見。
他的角升起一個笑容,竟然是充滿愉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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