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煬意味深長地看他一眼,無聲地笑了下,男人最懂男人,早就將他那些小心思看了,不就是想借此機會,跟盛千姿一起培養培養嗎?
齊煬說:“可以啊。紳哥,來嗎?”
顧紳思忖片刻,點頭。
就剩盛千姿了,明顯不是很愿意。
邱鶴睨了眼腕表,勸道:“反正只剩下十五分鐘,我們就要走了,就玩一下?”
這里,顧紳、齊煬和曾經都是朋友,唯有邱鶴跟他們不,作為真正的中間人,盛千姿知道自己不答應會很沒禮貌,瞥他一眼,應下來:“行,我跟邱鶴一隊。”
齊煬顛了顛拍子,笑著說:“那開始吧。不過,小心被我們紳哥慘。”
“是嗎?”盛千姿不以為意,“誰誰,還不一定。”
盛千姿拿著拍子上場,齊煬讓先發球。
不客氣地拎著網球,手掌向上,隨手一拋,以最大的力量揮拍擊過去。
接球的,剛好是顧紳。
雙人雙打,一般都是強強對決,菜的那個基本是沒什麼事干的。
邱鶴也是第一次見識到盛千姿真正的實力,看似隨便,其實每一招都給對方以致命一擊,偏偏顧紳總能接到,輕松自如,中規中矩地打了回來,任誰看了都來氣。
——這不耍人嗎?
后來,顧紳知道會生氣,也開始付以全力,一來一回,打久了,盛千姿肯定打不過他。
先不說力的問題,連技巧,他都在之上。
十五分鐘時間到,盛千姿不玩了。
顧紳和齊煬也準備回去,齊煬邊收拾東西邊問:“我們去酒吧玩一,你們去嗎?”
邱鶴淡淡地說:“我和千姿約好了,晚上去買點東西,就不去了。”
盛千姿點了點頭,收拾好東西,即刻離開。
齊煬無語了:“這丫頭,看見我們,就像看見仇人一樣。我得罪了嗎?還是你得罪了?”
顧紳:“......”
顧紳不發一言,彎腰收拾東西。
齊煬卻還跟個話癆一樣,說不停:“話說剛剛那男的,我看他第一眼,就知道不簡單,特別有氣質,特別,看上去年紀也不小,應該有就,這種男人肯委一個人,讓人教他打網球,你覺得他是什麼心思?”
顧紳:“......”
齊煬:“他不會是想泡盛千姿吧?喜歡誰不好,喜歡盛千姿?這麼想不開?”
顧紳:“......”
齊煬:“紳哥,話說你是怎麼抵抗住,不喜歡上那丫頭的?雖然脾氣是不好了點,但好歹也是娛樂圈數一數二的啊,說來聽聽唄?”
顧紳忍了許久,終于發,淡淡瞥他一眼,俊的臉逐漸面無表起來,低聲問:“最近很閑?”
齊煬:“?”
顧紳:“我的事,我敢說,你敢聽嗎?”
齊煬被嚇得瞳孔一震:“......”
威脅,這絕對是威脅。
齊煬確實不怎麼敢聽,不過,不敢聽不代表他是傻子,連觀察都不會。
這男人,肯定有貓膩。
顧紳拎出車鑰匙,走去停車場上車,將鑰匙引擎,準備發的那一刻,驀然想起剛剛那一幕幕礙眼的畫面,沒抬眼,突然跟泄了氣似的,嗓音低沉清冽地說:“幫我辦件事。”
齊煬正玩手機刷微博呢,突然聽見這樣一句:“什麼事啊?”
顧紳想起前幾天中午無意聽見的話,薄勾出諷刺的弧度,低聲道:“搬家。”
齊煬:???
“你?”齊煬以為自己聽錯了,大聲重復了遍,“你要搬家?搬去哪兒?”
顧紳沉思了幾秒,不出聲,也就是默認了。
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摻雜了許多冷的緒,有一種莫名的說不出的寂寥,與車外漆黑的夜溶于一,深骨髓,無奈又寂寞。
這還是齊煬第一次見他這樣。
不知道的,還以為剛剛在網球場發生了什麼大事。
作者有話要說: 什麼大事?當然有大事!!!畢竟某人眼酸吃醋我也管不著!!!(狗頭
餐廳裏,孟可青與天怡集團太子爺共進晚餐幫個忙,把我盤子裏的牛排切成塊再遞給我。小太子“你爪子斷了?”不久,小太子:旁邊那個男的為什麼總盯著你看?孟可青:他是我前夫,可能誤會我們的關係了。小太子遲疑半秒,忽然大吼:“小心燙嘴,寶貝!”孟可青:薑總您是不是精神分裂了?能不能不要忽然尬寵!,
林阮是江城最聲名狼藉的跛子,那些男人踐踏她,蔑視她,又肖想她,覬覦她直到她母憑子貴,攀上顧旻行,成了人人艷羨的顧太太。 後來林阮才知道,他從來不是她的避難所,他是催命符他要她心甘情願,要她搖尾乞憐。
【先婚後愛+雙潔+甜寵+救贖+蓄謀已久】 【活潑可愛治癒系小美女vs又瘋又野又悶騷的京圈大佬】 沈星黎是京圈豪門沈家小公主,她從小到大做過最瘋狂的事,就是被渣男背叛的當晚找了個頭牌。 轉天早晨醒來,她看著男人妖孽一般的臉問:“收款碼有嗎?” 男人聲音冷沉:“沒有。” “這條手鏈給你吧,當作小費。” “給多了。” “收款碼你沒有,手鏈你又嫌多,那你說怎麼辦?” 男人一把將她攬進懷裡,漫不經心低下頭,唇瓣貼在她耳廓說了一句話,嚇得沈星黎立即逃走。 —— 直到後來沈星黎才知道,她撩的男人是令人聞風喪膽的京圈大魔王桑牧野。 桑牧野,桑家掌權人,京圈商業霸主,他性格乖張,野性不羈,心狠手辣,瘋批暴戾。 可就是這樣不可一世的男人,有人驚訝看到,在大雨天里,男人給女孩撐著傘,半蹲在地上,自己濕了大半個身子。 滿眼深情看著面前的女孩,“寶寶,我錯了。” 眾人都很好奇,到底什麼樣的女孩,能讓桑牧野這樣的男人俯首稱臣。 可沒人知道,這個女孩是他日思夜想,卻不敢觸碰,只能藏在心尖多年的寶貝。 也是他在深淵裡仰望的星空。
祝星焰年少成名,從頂流偶像到拍電影,拿下獎項大滿貫,也才十七歲。 少年如同橫空出世的一抹耀眼火焰,點亮娛樂圈,高高站在金字塔頂端,無數人仰望。 宋時月同他最遠的距離,是隔着無法跨越的屏幕。最近的距離,是教室裏,他坐在她身側。 作爲班長,需要肩負起重要通知下達到每個同學的任務,關於這項工作,她做了三年。 宋時月和他的聊天記錄有上百條,他們的見面,卻只有數十次。 - 媒體一次採訪,讓所有人都知道,祝星焰高中有一個很負責任的班長。 她是他高中三年唯一記得的女同學。 只可惜,畢業後失去了聯絡。 宋時月想起自己被盜的q q號,費盡周折終於登上去時,看到了好幾條未讀消息。 無人回覆的遺憾,最後一條,是想觸碰又戛然而止。 【今天路過京市,方便的話,能見一面嗎】 宋時月寫寫停停,回覆在對話框裏停留許久,發送出去。 【你還在嗎】 那邊頭像活過來,幾乎是秒回。 【我在】 很久之後,祝星焰官宣,是一張模糊不清的照片。 黑夜中,少年戴着鴨舌帽,等候在宿舍樓底下。 少女朝他飛奔而去。 配文是:【十六歲心動的月亮,終於被我抓在手裏】 所有人都以爲,祝星焰是最先動心的人。 他年少的暗戀終於修成正果,得償所願。 無人知曉,十六歲的深夜。 見到祝星焰的第一眼。 潮溼陰暗的細雨,一瞬間化爲春水綿綿,少年遞給她的那把黑色雨傘,她帶在身邊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