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湯圓小說 現代言情 宋少懷里的小青梅好撩人 第1章 離別欲重逢

《宋少懷里的小青梅好撩人》第1章 離別欲重逢

 春來時亦為寒,新年剛過,紐約卻還是凄冷一片,機場上人來人往,來去匆匆,為著生活而奔波,有人親人團聚,有人宛若秋季分離的楓葉。

 零星的小雨,也是新年來的第一場雨,讓本就寒冷的天氣更為冷凝,天灰朦,車輛掠過,濺起若珠水花。

 “原以為紐約華然的雪能夠留住你的。”一道低沉的聲音在背后響起,余笙回過頭,對那人淺然一笑:

 “那是因為你沒有見過BJ城的初雪,也沒有見過江南的細雨,見過之后,紐約的雪已經不算什麼了。”

 黑的風中是簡練的白針織,白皙的皮上那雙眸如潭水般清澈,紅彎起:“師兄怎麼有空來送我了?沒工作嗎?”

 那人也穿著一,一向冷冽的眼神中此刻卻噙著溫,高的鼻梁下薄微勾,男人面若冠玉,卻有著不易察覺的落寞。

 “工作哪能比得上你,”他淡然一笑:“什麼時候回來?”

 余笙想了一番,對慕以白慢慢說道:“歸期啊,不太確定,不過師兄要是能調制出來曼殊沙華的香味,我或許就回來了。”

 曼殊沙華氣味本就清淡無比,更何況這種花也很,至國是種不出來的,用這種方式,委婉地告訴自己,再也不會回來了。

 慕以白沒有把心中的落寞與傷意表現出來,他只是給眼前這個艷的子整理了一下領,“在那邊照顧好自己,即便冬天過去了,還是要記得多穿些服,甜食與零食吃,我現在有事沒法回國,等我把事理好就去找你。”

 余笙淺然一笑:“你怎麼比我媽還嘮叨?放心吧師兄,這些我都記得住,我不在的時候你幫我照顧好師父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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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沒有說話,只是靜靜地看著余笙,不知過了多久,慕以白緩緩開口:“江,這四年來我一直有著疑問。”

 余笙看著他:“什麼問題?”

 “為什麼會做一名調香師?”他終是把心底的問題給問了出來:“你是位很優秀的人,當年憑你雅思分數,能夠去哈佛與理工這些頂級大學,為什麼拋棄這些,選擇這份職業?”

 余笙愣了一下,并沒有想到慕以白會問這個問題,白潔的臉頰染上一抹秋霞的晚暈,淡安然,他并沒有注意到。

 該怎麼回答呢?采以謊言,還是實誠地說自己在躲著那個人?

 “大概是……”頓了一下,隨后揚起如煙火般絢爛的笑容:“我喜歡讓每一景都填上屬于它們的氣味。”

 慕以白并不理解余笙所說的答案,冰冷的聲音響起,夾雜著他的不舍,可孩卻沒有什麼愁緒,而是走到不遠,沖他搖搖手。

 “師兄,有緣再見。”

 有緣再見……他心中默念這四個字,勉強向一笑,擇日相見。

 VIP通道中,的步伐緩慢而猶豫,偶爾間抬起頭,無從所,回眸一眼,卻依然沒有看到什麼,心中的異樣依舊沒有消卻。

 白皙纖長的手握頸上那條天鵝掛墜,迫使自己冷靜下來,心中作痛,這更像是一種預,如同當年那樣,那種心跳加速,心中悸而痛苦的覺。

 宋瑾……不覺間,還是低聲念出了那個名字,那個在心中藏了五年的人,那個因為一夜荒唐躲了五年的人。

 已經快到飛行的時間了,頭等艙卻只有余笙一個人,并沒有帶多行李,大多數余家早已在國準備好了,小小的行李箱中有的也不過是那些珍貴的調香蒸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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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姐心地給倒了一杯溫水,并沒有想喝的,隨手拿起一本散文,漫不經心地翻看起來。

 心中思緒萬千,哪還能看進去半個詞語,于是就津津有味地看著里面一個個圖,偶爾間提上心來,翻到一個不錯的詩句,便從口袋中拿出隨攜帶的鋼筆,作了一個記號。

 旁有了悉悉索索的聲響,大抵是有人進來了,余笙并沒有在意,繼續看著手里的書,青蔥的手指點到一個句子停了下來。

 古路無行客,寒山獨見君。

 幾乎在同一時間,一道低沉含有磁的嗓音在前方響起,如同一塊巨石,砸進心中的深海里,濺起的水花落到的眼角,蓄在眼眶中沒有落。

 “一杯咖啡,謝謝。”

 好久不見啊,真的好久不見,書角輕微向下一拉,過邊際,終于看見了那個日思夜想,無時無刻不在折磨的那個人。

 宋瑾他很適合穿西裝,熨燙得恰到好,沒有一褶皺,他看著一份報紙,漆黑的碎發遮住了他的眼眸。

 在那遙遠的記憶中,他的眼睛十分好看,像是有著一池星河,里面卻有著狂傲與拽,那白皙的臉龐時不時地會添一道傷痕,那時候,余笙的桌里,總會留一張創可,以青梅的名義,仔細而小心地為他上。

 沒有人能打得過宋瑾,從小學到高中,他總會是學校里叱咤風云的人,宋瑾平常不會打架,一旦起手來,不到醫院誓不罷休。

 他的狠讓所有人都怕,他的樣貌也讓所有生喜歡,尤其那雙如墨般的眼眸,好似上帝在他眼中撒上了碎星。

 宋家人也試圖去管教一下這個不羈放縱的年,畢竟是宋家的獨生子,未來要繼承宋氏的人。可到后來,他們發現一切辦法對宋瑾都是沒有用的,再言宋瑾人雖然說是狂了些,績卻一直在全校第一名上面,從小到大沒有半點搖,更何況宋瑾的狠,也是一位商人必不可的因素,宋家人也就這麼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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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的時候,余笙一直在想,等宋瑾畢業后,要不然做一個花天酒地的宋家爺,要不然就會做那種雷厲風行的黑道老大。

 后來證明,余笙這個想法各猜對了一半,宋瑾他并沒有花天酒地,也沒有去做老大,而是憑借著極為優秀的謀略與聰慧,功當上了宋氏的執行總裁,手中握有百分之三十的份,他做事雷厲風行,理事毫不留,黑白通吃,但凡是招惹了他,下場都是慘烈的。

 突然,那張報紙往下一疊,終是出了那雙眼睛,與記憶中的那雙眼眸相差無幾,不同的是,他完全褪去了以往的青,眉眼凌利,有著淡淡的冷意。

 兩個視線撞在一起,可誰都沒有慌心中策著千萬只馬,仍是選擇放下了那本散文,淡然一笑:“宋瑾,好久不見。”

 余笙原本計劃得很好,這個時間段,宋瑾本應該在哈佛研學,本應該在國繼續工作,本應該不會與相見。

 絕不會讓這種概率發生,可還是疏忽了,余笙心中不免泛著疑,明明計算好了一切,為什麼宋瑾會這麼巧,與坐同一輛航班,不經意地向周圍,愣了一下,一個乘客都沒有……

 而宋瑾坐在面前,棱角分明的臉上薄微抿,淡然地看了一眼。

 “怎麼不繼續躲了?”

 余笙一下子被噎住了,沒有說話,微皺眉頭,看著宋瑾。

 “我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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