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大雨滂沱。
“吱——”刺耳的剎車聲響起。
“小王,怎麼回事!?”顧盛睜開眼睛,不滿地責問道。
“顧總,對不起!”司機小王趕說,“可是前面路上好像有人!”
深更半夜,又是在半山上的別墅區,這里會有什麼人?
顧盛向小王點點頭,小王立刻下車查看。
“報告顧總,是個小孩,大約四五歲,大概了傷,昏過去了!”小王折返回來,趴在車窗上喊道。
顧盛看了看外面的大雨,思忖片刻便發了話:“送去醫院!”
“是!”
醫院里,醫生給孩做了詳細的檢查。
“顧董,這孩目前看沒有什麼大問題,昏迷不醒是因為了驚嚇。”醫生說。
“噢,那就先——”顧盛剛要說把孩留在醫院,西裝下擺卻突然被抓住了。
“爸爸……”
糯糯的聲音,帶著濃濃的委屈,一下子擊中了顧盛的心臟!
顧盛不是第一次被人爸爸,甚至,他一度非常討厭被人爸爸!
畢竟他家里可是有著五個令人頭疼的兒子!
他低下頭,看到病床上孩子。
的眼睛依然閉著,那聲爸爸不過是昏迷中的囈語。
長
長的睫微微抖著,仿佛一朵的小花。
顧盛愣住了。
他很確定自己沒有見過這個孩,可是他卻覺得這孩很眼。
特別的像……某個對他非常重要的人!
只是一瞬間,顧盛做出了決定。
“走,我帶你回家!”
顧盛下西裝外套,包好小孩,抱著走出了醫院。
清晨,顧家。
“什麼聲音,吵死了!”顧仲宇睜開眼睛,大喊道。
他是顧家老二,今天本該是上學的日子,可是他三天上學兩天逃課,今天他又逃課了。
本想睡個懶覺,卻被外面走廊的聲音生生吵醒。
顧仲宇氣呼呼地走出房門,卻被眼前的形驚得目瞪口呆。
他臥室的斜對面,也是整個顧家僅次于顧盛的主臥的第二大的房間,今天竟然打開了。
“喂喂,誰讓你們進來的!不是跟你們說了,不許這個屋子嗎?”顧仲宇趿著拖鞋奔了過去。
“是我讓他們進來的!”
低沉的悉嗓音響起,顧仲宇嚇得停下了腳步。
“爸……老爸?你不是出差了嗎?”顧仲宇眼睛轉,結結地說。
“我出差就不能提前回來了嗎?”顧盛看見這個頑劣的二兒子就沒有
好聲氣,“你呢,今天怎麼又沒去上學?”
“這個……那個……”顧仲宇一邊搜腸刮肚地尋找借口,一邊悄悄往后退。
以他多年挨揍的經驗,這個時候的顧盛絕對不能輕易靠近。
可是他一個不小心,竟然整個人跌倒在了床上!
“啊——”
“嗚——”
兩個聲音此起彼伏地響起,顧仲宇大了半聲就生生咬住了。
那,是什麼聲音?
不對,是誰發出來的聲音!?
顧仲宇轉過頭,驚恐地看著被子底下鉆出來的一個茸茸的小腦袋。
“啊啊啊——”比剛才更加慘烈的聲響起,顧仲宇一個鯉魚打跳了起來,“這是什麼?不不,這是誰!?”
看著眼前這個大驚小怪的中二青年,苗苗不易察覺地皺了皺眉頭。
不過這個表,用這五歲孩子的做出來,看著格外像是委屈。
原本十三歲,要去米國參加一場研討會,誰知道倒霉地遇到了空難!
再次醒過來,就在這五歲小娃的里了!
一夜的時間,已經接收了原主的全部回憶,但是回憶里并沒有這家人的信息。
據原主的記憶,當機立斷做出了決定,絕不
能暴自己的份!
于是,向后了,出一副害怕的表。
這一幕落在顧盛眼里,立刻讓他沒來由地一陣心疼。
這個表,簡直跟他心里的一模一樣!。
顧盛一把將顧仲宇從床上拉了起來:“顧仲宇,你鬼些什麼!”
然后,他立刻變臉一副慈祥的樣子,向苗苗出一個大大的微笑。
“囡囡,你醒啦?告訴叔叔,你什麼名字?”
看著顧盛溫和的表,顧仲宇都驚悚了。
他當顧盛的兒子有十四年了,從來沒見過老爸臉上出現過這種表!
苗苗看了看顧盛,猶豫了一會兒才說:“苗苗。”
“苗苗?真是個好聽的名字!”顧盛看著萌萌的樣子,越看越是喜歡。
顧仲宇簡直看不下去了,這還是他英明神武、又兇又狠的老爹嗎?
“有什麼好聽的,土死了!”顧仲宇不屑地說,隨即大大咧咧地坐在床邊,“喂,小丫頭,你是誰家的?知不知道你家住哪?你爸爸媽媽電話號碼呢?我們得趕送你回家——”
苗苗還沒等說話,就看見顧盛出大手,再次把顧仲宇拎起來。
“你嚷嚷個屁!別把苗苗嚇到!”顧盛
大吼道。
顧仲宇差點兒被老爸甩到墻上,撇著角一臉不滿。
怕嚇到苗苗,明明是你聲音更大好嗎?
顧盛再次變臉,溫和地轉過頭:“苗苗,你怎麼半夜三更一個人在外面呢?幸虧遇到了叔叔,要不然你就危險了!告訴叔叔,你爸爸媽媽呢?”
苗苗似乎聽不懂他在說什麼,顧盛再追問,索哇地哭了起來。
“嗚嗚,苗苗要找爸爸!”
只是哭了一聲,顧盛瞬間不了了。
“好孩子,不哭,不哭噢。”顧盛一把將摟在懷里,大手笨拙又小心地拍著,“別怕別怕,叔叔一定幫你找到爸爸!”
顧盛又是拍又是哄了半天,苗苗才安靜了下來。
一旁的顧仲宇看的是目瞪口呆。
這小丫頭會用魔法吧?老爸怎麼一下子就從大灰狼變羊媽媽了?
見苗苗不哭了,顧盛抬手看了看腕表。
“苗苗,叔叔要去上班了,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想起即將到來的會議,顧盛皺了眉頭。
“你在家里好好休息,有事你可以按這個鈴,溫姨過來。”顧盛耐心地叮囑著苗苗,回頭又沖顧仲宇喊道,“小宇,你今天不去上學是吧,你留在家里照顧苗苗!”
(本章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A市古家大小姐的訂婚宴上,身為實習記者的連歆為了錢去破壞別人的婚禮,沒想到認錯人,惹上了大名鼎鼎的閻少宸,為了活命,連歆只能簽下一紙協議,淪為帝少的貼身女傭。他是權勢滔天的帝宸總裁,性子霸道專制,表面上以債權人的身份,苛刻要求她履行義務,暗中卻極盡一切的寵她、愛她。他早就知道血緣之說根本就另有乾坤,卻任由她被當做閻家的女兒,一步步逼著她的心靠近自己。
【重生+馬甲+團寵+追妹火葬場+萌寶】 重生前,傅星星是傅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被找回後,爹不疼媽不愛,被未婚夫退婚後,更是被五個大佬哥哥各種嫌棄。 大哥:“傅星星長得真醜!” 二哥:“傅星星這個潑婦!” 三哥:“傅星星是個大草包!” 四哥:“傅星星真是囂張跋扈!” 五哥:“你們說的都對!” 重生後,傅星星馬甲掉了一地:妙手神醫、金牌編劇、天才賽車手、知名化妝品牌創始人、百家網紅餐廳CEO、火遍全網的超級網紅……哥哥們追妹火葬場,直接把她寵上天。 大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美!” 二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溫柔!” 三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有才華!” 四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善解人意!” 五哥:“我們家星星——餵!你們把話全說完了我說什麼!?” 前未婚夫也來湊熱鬧:“我們家星星——” 某大佬一個殺人的眼神:“是我家星星!!!” 五歲小奶娃:“對!是我粑粑的!”
【雙潔 雙暗戀 甜寵 破鏡重圓 蘇欲互撩】(傲嬌深情總裁VS嬌軟美女畫家)美術係天才小畫家宋沁顏長得像人間妖女。沒人知道,她心裏藏著個人,就是音樂係的鋼琴王子。她沒想到的是,他比她還要更早就暗戀她。—兩年婚姻,她就像被他養起來的金絲雀,閑來無事他就過來逗逗她。最終,他作死地把老婆逗沒了!—離婚後,所有人都以為他轉頭就會娶那個白月光。他卻隻放縱前妻在自己心尖撒野!“宋沁顏,我好想你。”“我該拿你怎麼辦?”某天,他又被她誘得失控,吼道,“你是我的,隻能是我的!”後來,不可一世、高貴不染凡塵的天之驕子跪在雨裏,卑賤如泥。眼尾泛紅,心口絞痛,“我到底要怎樣做,你才肯和我複婚?”—再後來,重返校園。氣急的女人把他抵在鋼琴架上,解開他襯衫,一口咬在那無人敢窺視的禁忌紋身上。*****{深情走心小甜文,前期愛恨交織,後期寵妻無下限。}
沈鹿曾是沈家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轉眼她成了被抱錯的假千金。真千金攜親子鑒定歸來,沈鹿成了整個玉城的笑話。沈父“給你一百萬,你離開沈家,我們已經仁至義盡!”沈母“我是想留下你的,但思思在外面吃盡苦頭,你的存在,就是扎在她心里的刺。”沈大哥“你享受了這麼多年沈家千金的生活,這是你欠思思的,把你的保送名額給她,我們可以既往不咎!”沈家人的態度變化,在沈鹿的意料之中。只是,她沒想到,她傳說中在外打工早就死了的父母是保密研究員,親奶奶在鄉下有一整座山,親外公是超級富豪。而現任未婚夫更是帝都不可說的存在!前任未婚夫“沈鹿,我知道你喜歡我,但思思才是我的未婚妻,如果你知情識趣,我倒是可以考慮……”沈鹿一把將男人腦袋摁進潲水桶里“我知你!”現任未婚夫“呦呦,我喜歡你……”沈鹿扔出一張卡“你可以肖想我的錢,但不能肖想我的人!”男人伸手擋住她的去路“如果我說,我都想要呢?”沈鹿彎腰,湊近男人“你確定,你能行?”男人面色慍怒薄紅“沈呦呦,這可是你自己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