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的很香,像是在吃什麼山珍海味一樣,吳水兒有些無地自容。
這英俊大叔也太給面子了吧!
其實他不想吃也沒關系,可以當晚餐的。
西紅柿炒蛋飯很快被他吃完了,把一小碗湯也喝完了,吳水兒給他了一張紙巾,他接過,慢條斯理的了幾下。
吳水兒怎麼看他這幅溫文爾雅的樣子,都不像是會吃樹皮的人,肯定是把當小孩子騙呢。
沈沉一只手進了西裝口袋,吳水兒連忙擺手說,“沈叔叔,你別給我錢或者銀行卡什麼的,我今天來找你不是為了錢。”
沈沉低笑了一聲,“孩子,你太敏了。”然後將掏出的小卡片遞給。
吳水兒紅著臉接過卡片,確實,是敏了,不過電視上不都是這樣演的麼,富豪對救命恩人出手闊綽,隨便一甩就是爺爺要不就是支票。
那是一張名片,不是普通的紙制名片,而是純金的,吳水兒確定是純金的,因為是金屬質還有點沉,上面只寫著沈沉兩個字,最下面寫著景天大廈23樓,然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沈叔叔,這是……”
“我的名片,不可以賣掉噢,你拿著這個名片可以隨時見我。”沈沉笑道,像逗孩子一樣的語氣。
吳水兒沒想到無意中救了位叔叔,還是個大人,連名片都是純金打造。
太豪了!還說什麼吃過樹皮!騙人!
“我不會賣掉的……沈叔叔,那你忙,我先回去了。”吳水兒小心翼翼地收好金名片,起對他微笑道別。
沈沉看著致的臉龐,總覺得跟那個人年輕的時候很像很像,特別是這一頭金的頭發,他說,“你這頭發的很漂亮,很適合你。”
自從那個人登上了雜志封面,似乎一夜之間大街上走的孩頭發都變了金,但是眼前的孩是他見過金發染的最功的。
吳水兒撓著頭,不知道該怎麼說。
為人人都認為的頭發是染的呢,本小姐這是天生的好不?
算鳥,解釋也沒人相信。
笑笑沒說話。
“我有工作要忙,一起出去吧。”他從沙發上站起。
“好。”
沈沉走在前,吳水兒跟在後,看著他拔料峭的姿,再想想他落水時奄奄一息的樣子,吳水兒失笑,覺得這叔叔太馬虎了,游景居然把自己給游水里了。
醫院門口並排停了三輛黑邁赫,男人走出來,立刻有保鏢上前恭敬的將車門打開。
這氣派跟迎接總統一樣,簡直不要太酷。
吳水兒覺得這大叔再年輕個十歲,名氣肯定不輸當紅小鮮。
“那沈叔叔再見!”吳水兒對他揮手。
沈沉站在副駕駛車門口,問,“你是怎麼來的?”
“哦,我打的來的。”
“上車,我送你回去。”
吳水兒連忙擺手,“沈叔叔不用了,我就住在正賢學校附近,打車半個小時就到了。”
他們這陣勢有點黑社會老大的覺,有點不敢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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