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歡淡淡道,“到了。”他打開門,自己先走進去,吳水兒在心里將他罵了一通,也跟了進去。
房間寬敞,裝飾低調奢華,屬于古古香的裝扮,一眼去像走進了十七八世紀的老上海,地上鋪著絨絨的地毯,讓吳水兒有些不忍心踩上去。
沈沉姿態懶散的坐在沙發上,面前放著一套價值不菲的茶,他在泡茶,看到,他招招手笑道,“丫頭,你過來。”
“沈叔叔好。”看到他和藹的笑容,吳水兒打消了自己不地道的小心思。
沈叔叔長的那麼帥,怎麼看都不像是壞人好不。
沈沉對沈歡說,“小歡啊,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個救命恩人,吳水兒。”
吳水兒不好意思的笑,“什麼救命恩人,沈叔叔過獎了。”還有韓瘋子的功勞呢,不能把好人好事的功勞都搶了。
吳水兒又對沈歡甜甜道,“歡哥好。”
沈歡只淡淡的看,微點了下頭,臉依舊冰冷。
這家伙格也太冷淡了吧,這個樣子可不好找朋友。
“沈叔叔,你兒子跟你格太不一樣了。”
沈沉哈哈笑兩聲,“他是我干兒子,不是親生的。”
“哦,我就說以沈叔叔的格怎麼可能會生出來這麼個面癱臉的兒子。”吳水兒自圓其說。
面癱臉!
還是第一次有人這樣說他呢。
沈歡瞥一眼,徑直走出了門。
沈沉哈哈大笑,遞到面前一小盞茶,問,“找我有事嗎?”
吳水兒這才想起來自己找他的目的,抿了一口茶,躊躇開口,“我確實遇到一件麻煩事,沈叔叔,在夢想和人之間你會選擇哪一個?”
思前想後這個問題來請教他最合適不過,他經歷的多,而且又是功人士,夢想跟現實發生沖突,他應該能給好的建議。
沈沉也沒問人是怎麼回事,低頭想了一下,才說,“水兒啊,我跟你說說我年輕時候的事吧。”
“嗯,你說。”吳水兒乖寶寶一樣洗耳恭聽。
“我是籍華人,從小就跟父母到國經商,那時候我爸媽在國擺地攤賣皮帶,日子過得很艱苦,我那時候的夢想就是每天能賣出去一百條皮帶,這個夢想跟隨了我十年,在我十六歲的時候,我對一個孩一見鐘,我記得那是下雨天,我守著皮帶攤,蒙蒙細雨砸下來,我著急忙慌的收攤回家,然後就出現了,很麗,穿著紫的公主,金發披散雙肩撐著一只白的公主傘,一看就是富家小姐,對我微笑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鬼使神差的點了下頭,就幫我一起收攤並坐上我的腳踩三車跟我一起把皮帶卸到家里,從那以後我們就認識了,我能覺到很喜歡我,而我也很喜歡,在我十八歲的時候我鼓起勇氣跟表白,跟我說已經訂婚了,我當時傷心不已,我當時傷心不已,也沒多問什麼就掉頭跑了,我當時特別自卑,是富家千金我只是個賣皮帶的,我本不能給幸福,之後我就不在那個地方賣皮帶了,我以為也沒有去找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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