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刺眼的燈突然亮起,直直的打在唐小的上。
對強已經習慣了,秦峻寧在正式出道之前,就給過這種專業練習,不準回避鏡頭,不準在鎂燈下閉眼或者眨眼,那會被拍出不好看的照片來。
下面寂靜了片刻,突然狂呼起來,唐小耳里全是自己的名字,從那麼多不認識的人口中喊出,悉又陌生。
“小!”
“我們你!”
鐘卿站在樓上的C機前,看著舞臺中央出一迷茫表的唐小,就是應該被豢養的寵,如同古代溫婉賢良的人,不適合在外面拋頭面。
無論秦峻寧訓練的有多完,總是會在不經意時出那不屬于娛樂圈的純潔氣息。
“小!”下面的人喊得更瘋狂,對于他們來說,喜歡唐小的原因有很多,男和的眼不同,男人更多喜歡的可能是直觀的,比如外表和材,而人更看中氣質和“眼緣”。
但是其中肯定會有共通點,無論對男人還是人,唐小上還有致命的吸引點,就是古典的人味道。
面對鏡頭時,可能是訓練有素的完狀態,可拍到的照片,有很多有趣的萌點。
容易害,看似平靜的表面下,像含草一樣,被到敏的地方,眼睛會變
小鹿的雙眸。
也容易臉紅,盡管大多時候妝容很很無暇,可還是會被捕捉到如水蓮花般不勝的模樣。
現在唐小就有幾分,面對這群人時,總有愧疚的覺,因為只是被秦峻寧包裝出來的糖果……就是糖果,放在商店里高價出售,其實滋味并沒有那麼好,只不過因為昂貴的包裝和的外表,迷了這些人,取得了他們的喜歡。
麥克風就在的手里,可唐小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過了好久好久,直到下面的都平靜下來,雀無聲的看著,才出一句話來:“那……我給你們唱首歌吧。”
唐小真不適合做明星,平時走紅地毯和接采訪還可以,只要有臺本和模式,都像個聰明的學生,絕對不會出差錯。
可現在,一個人站在舞臺上,面對幾千名喜歡自己的人,唐小不知道該怎麼開場,也不知道要怎麼謝幕。
覺得此刻的站在臺上的人,不是自己。
臺下的人聽到開口說話,又開始尖起來,有人在下面喊著歌名,是為正在熱播的青春連續劇唱的主題曲……《我們》。
唐小上臺前,小昭告訴,這場見面會不會轉播出去,最多作為資料放在網上,所以不用擔心表現不好,只要隨意就行。
可下面好多人都拿著DV和手機在拍,到時候肯定會有無數版本流傳到網上。
知道如果說話,多說多錯,不如說話,做點其他事。
“有琴師嗎?”唐小看向一邊,燈太刺眼,其實看不清楚暗,除了熒棒和DV、手機等數碼閃著的芒,下面的人是什麼樣的表,什麼樣的面容,都不知道。
“有!”清脆悉的聲音帶著早就藏不住的興,在一側響起。
“KIKI?”唐小的腦中冒出問號來,這明顯就是那八卦的聲音。
可來不及多想,第一個音符已經飄起。
真的是KIKI,今天也算是夢想真,跟著小昭來到這里,沒有去賓館見唐小,而是直接到錄影棚,開始和現場音響師排練,為了給唐小一個大大的驚喜……真的來參加小的“演唱會”了,雖然和KIKI當初預期的二十萬人超級演唱會有區別,可至公司讓來了!
鐘卿瞇起雙眸,居高臨下的看著舞臺,唐小穿著綠的子,非常的綠,子剛剛到膝蓋,像帶著森林氣息的仙,襯托著雪白的,原本胳膊和上又淤青的傷痕,都被化妝師巧妙地掩蓋住,強烈的燈下,像個渾雪白通到發的瓷娃娃,渾的線條纖秀中帶
著溫潤,本看不出拍武戲留下的痕跡。
如果按照最初的設想,鐘卿功了。
那個第一次被他吃掉的孩,他沒有開支票給,而是想讓擁有一份自己的事業作為“酬報”,現在,很功。
可是鐘卿卻后悔了,如果當時自己將視線多放在上一秒,如果當初他推遲那個會議半個小時,或許唐小的人生會變得不同。
至,他不會那麼輕易的將唐小教給秦峻寧去打磨。
可惜,沒有如果,也回不到當初,現在站在面前的就是事實……唐小功了,作為一個藝人,吸金無數,為新一代的宅男神,有無數人喜歡,也有很多人討厭,這就是功的見證。
“我會唱的歌不多,你們點吧。”唐小有些抱歉的說道,自己專輯的幾首歌,不能現在就全都泄出來,也只有兩首電視劇的主題歌,和為電影配的歌曲能,可以為他們唱。
唱完之后,剩下的大把時間,唐小不知道要怎麼和這兩千多人度過。
“啊?我喜歡唱什麼?”唐小聽到下面的七八舌的問話,走到T形臺上,這樣可以離坐在后面的觀眾最近。
“那個……我想想……”唐小很認真的想著,沉思時的表對喜歡的糖果們來說,也有著致命的
殺傷力,尤其是對異,那認真端正的眼神,會讓男人覺得莫名的。
不是**的,是一種讓人想擁抱像溫對待的,所以對人來說,沒有任何的威脅力。
鐘卿看著屏幕里放大的唐小的臉,盯著的澄澈的眼睛,想起他回國的那一天,坐在車中,看見站在路邊發傳單。
人來人往中,就像冥冥注定,他一轉頭,就看到了那雙清瑩澄凈的雙眸。
即使穿著那麼過時又臃腫的羽絨服,即使站在街頭抱著一疊傳單,普通寒酸的本沒人注意。
街頭許多俊男,著鮮的來來去去,他誰都沒有看到,只看到了唐小。
“徘徊過多櫥窗,住過多旅館……”唐小終于再次開口清唱,和樂隊沒有任何排練,所以誰也不知道下一首歌會唱什麼,第一句剛剛唱出來,久經沙場的樂師們立刻就彈出了配樂。
這對唐小來說,算是很老的歌了,當時剛剛上大學,學校的廣播里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放著這首歌。
曾經對這種“靡靡之音”并沒有任何興趣,只是死板沉默的書呆子,每個黃昏,從球場經過時,這首歌都是背景音樂。
曾經年,不懂字,本不知唱歌的人,會有怎樣的心,也不懂寫詞的人,有怎樣的故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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