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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判》 二百七十四 告狀(2合1)

他的話,被史賀打斷了。

侍衛去請葉文初。

湯慶玉汗,差一點失言了。

太后娘娘就是人,不讓葉文初上殿可以,但不能扯到男之別。

沈翼沒想到葉文初會用這招,他心很不錯,在葉文初來前特意去側殿喝茶休憩,卡著點回到金殿來,就看到葉文初捧著一本書,笑盈盈上臺階,一步一步上來,面容由遠漸近,越來越清晰。

他很想去迎兩步。

葉文初在所有人的注視中進了金殿,圣上問為什麼告狀。

“圣上,”葉文初給大家展示手里的書,眾人這才發現,帶來的是《周律》,不多說其他的話,直截了當地道,“民告湯慶玉和龐勤春二位大人,知法犯法!”

大家都很驚訝,圣上興致,但面上得端住了,他問道:“何來知法犯法?”

據本朝律例,”葉文初翻到最后幾頁,給大家展示,“被害人的尸首,在衙門停留幾日,以衙門查案需求為準,如若發生分歧,也需停夠十二時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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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十二時辰,衙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被害人尸首丟棄、下葬、毀壞、而被害人家屬,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被害人的尸首帶離衙門,違者笞三十,如若知法、執法者則加倍!”

將《周律》塞給了正吹胡子瞪眼的湯慶玉手中,接著說話。

“各位大人都讀過律例,湯閣老曾做過堂,龐勤春正當任職,這些都是必須知道的,可二人還是無視律法,一個強行帶走被害人,一個居然同意了。”

“這就是知法犯法的典型,”葉文初一臉正氣對圣上道,“圣上,這需得嚴懲,方能以正視聽,給百和天下人做個榜樣。”

律法是什麼?律法是一部分人的律法,從不是所有人的。

這種事,龐勤春能不知道?他當然知道,可他還是同意了,因為在他的眼中,湯慶玉的怒,遠高于《周律》。

權衡后的取舍而已。

金殿上,百都非常古怪,這……還真沒法為湯慶玉解釋,因為他確實將湯凱的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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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夫人白發人送黑發人,實在是不住,所以才將兒子領回去的。”舒世文道,“圣上,法外開恩便是如此啊。”

葉文初問舒世文:“十二個時辰也等不了?舒大人,別人說法外開恩倒能理解,您堂堂大理寺卿說這話,也太讓人絕了。您這句法外開恩,一般都是依據什麼準則的?”

“還是看人下菜碟?”

舒世文臉上的都在抖。

袁為民同地看他一眼,這事兒就不要嗆下去,應該另起爐灶和說別的。

果然,湯慶玉在圣上開口前,質問葉文初:“葉氏,你為了給你姐姐開罪名,居然不惜捧著律法上金殿,你簡直太狂妄無知。”

有人點頭,這方向是對的,剛才犯律法的事不能說。

“湯氏,你換個話題你的罪就能糊弄過去了?”葉文初譏諷道。

他故意的開口喊葉氏,就是提醒子而已。

便喊他湯氏來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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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湯慶玉指著,葉文初不和他廢話,沖著圣上道,“圣上,民分兩層,一是二位大人確實犯了律例,二則,民也求圣上,給民查本案的權限。”

“請圣上明辨、恩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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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假期最后一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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