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很快開始,林蘊哲充滿磁的聲音通過話筒傳遍育館每一個角落,所有人都沉浸在他的歌聲里,伴隨著音樂節拍,輕輕晃著手中的熒棒,一片綠海靜靜翻湧。
譚雪置於一片綠海之中,安靜的並不起眼。
從林蘊哲的第一場演唱會看到現在,大大小小看了五十多場,從最初只有幾百個人的演唱會,到近十萬人的大型演唱會,一轉眼就過去了這麼多年。
而,也從林蘊哲後的人,變了站在他側的人,以及寫進他歌詞里的人。
「雪花落在指~尖——而你在~我心間——」
林蘊哲唱完最後一首歌的最後一句歌詞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他清了清嗓子,看向舞臺下方,映著舞臺萬千星的眼眸含著濃濃笑意,開口說道:「剛剛過去的四個小時,是屬於我和每一位朋友的時間。而接下來的時間,我想給我自己,可以嗎?」
聽見林蘊哲這句要搞事的話,臺下的觀眾頓時沸騰了起來,紛紛起鬨。
這場晚會要是有什麼勁彩蛋,那們這場演唱會的門票也太值了吧!更何況,還可以親眼目睹、親參與!
「可以——!!!可——以——!」
舞臺下的呼喊聲響徹整個育館。
林蘊哲滿意地朝著臺下的觀眾笑了笑,抬手讓場面安靜下來。
然後,現場燈熄滅,只留一束落在林蘊哲肩上,他摘下卡在支架上的話筒,披著舞枱燈,起往臺前走了走,先給自己的們鞠了一躬,謝現場「氣氛組」。
譚雪坐在臺下,反應突然有些遲鈍。
林蘊哲這又是哪一出?綵排里本沒有這個環節啊!
他又想給自己加戲?
正想著,譚雪聽見舞臺上的林蘊哲出了聲。
依舊是好聽到耳朵可以懷孕的聲音。
在安靜地陳述時,又平添了一份人心間的沙啞。
「今天是我人生中的第五十二場演唱會,這些年,國國外我在不同城市開了五十二場演唱會,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永遠是我第一場演唱會。」
「不知道現場有沒有朋友參加過我第一場演唱會,那是一個小型演唱會,當時經紀公司給我置辦了一個可以容納兩千人的場地,但那天因為下雨,最後現場只來了五百多位。」
「說實話,當時我有些氣餒,有些失落。人生第一場演唱會,張準備了數月,沒想到最後並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我站在舞臺上,有一瞬間很茫然,充滿了自我懷疑。但就在這時,這五百多位里,有一個引起了我的主意。」
「悶熱的夏天,穿著小樹苗的玩偶服,渾綠油油的,在臺下裝我的狂熱,一邊蹦一邊跳。以為我認不出來是誰,以為我看不出來,但其實,我一眼就看出來了。」
「因為長得不夠矮,玩偶服遮不住的大長,出了一截漂亮的小,以及穿在腳上的高跟鞋。是著急忙慌換上玩偶服,從後臺趕到舞臺下,忘記換掉的高跟鞋。」
林蘊哲說到這裏,現場響起了一陣鬨笑聲。
譚雪知道林蘊哲口中的那個人就是自己,臉頰微微發紅,原來他早就看出來了,竟然還裝作不知道,真是……
太會裝了!
現在想來,那天演唱會結束,掉玩偶服回到後臺時,林蘊哲突然和說的那句,「姐姐,你這雙高跟鞋質量好的。」,原來是意有所指啊!
虧當時還說,「你想要?我發鏈接給你啊!」。
一覺醒來,秦暖穿成了虐文小說里最慘的女主角。面對要被惡毒女二和絕情男主欺負的命運,秦暖冷冷一笑,她現在可是手握整個劇本的女主角。什麼?說她戀愛腦、傻白甜、演技差?拜拜男主,虐虐女二,影后獎盃拿到手!當紅小花:「暖姐是我姐妹!」頂流歌神:「暖姐是我爸爸!」秦家父子+八千萬暖陽:「暖姐是我寶貝!」這時,某個小號暗戳戳發了一條:「暖姐是我小祖宗!」娛樂記者嗅到一絲不尋常,當天#秦暖疑似戀愛##秦暖男友#上了圍脖熱搜。秦暖剛拿完新獎,走下舞臺,被記者圍住。「秦小姐,請問你的男朋友是厲氏總裁嗎?」「秦小姐,請問你是不是和歌神在一起了?」面對記者的採訪,秦暖朝著鏡頭嫵媚一笑,一句話解決了所有緋聞。「要男人有什麼用?只會影響我出劍的速度。」當晚,秦暖就被圈內三獎大滿貫的影帝按進了被子里,咬著耳朵命令:「官宣,現在,立刻,馬上。」第二天,秦暖揉著小腰委屈巴巴地發了一條圍脖:「男人只會影響我出劍的速度,所以……我把劍扔了。」
六年前,陸驚語被算計,身敗名裂,被陸家放棄驅逐。六年後,她帶著三個萌寶歸來。三寶智商爆表,查出薄家那位大佬是自家爹地,於是瞞著媽咪上門認爹。 薄司寒,“我向來潔身自好!”大寶,“DNA證明騙不了人,請認清現實!”二寶:“都說男人穿上褲子就不認人,看來是真的!”三寶:“白撿三個可愛的寶寶和一個漂亮的老婆,你做夢都該笑醒!”薄司寒扶額,和三寶感情進展迅速,偏偏和老婆感情生疏。三個寶寶教他如何追
決定結婚前,林洛桑只見過裴寒舟兩面。第一面是豪華游輪酒醉胡來后,她頭痛欲裂,次日清晨攜衣潛逃。第二面,他將她抵在醫院墻邊:“懷孕怎麼不告訴我?”“告訴你就能解決了?”“確實有個還不錯的辦法, ”男人垂眼,“結婚吧。”最終閃婚。業內篤信二人為形婚,并在某次商業活動嘲諷林洛桑不受寵,只能同小藝人尷尬撞衫。不過幾小時裴寒舟抵達,帶來的裙子拍賣七位數,由私人飛機從倫敦加急運來。隨即,男人攬著她漸行漸遠:“你昨天說的離婚我考慮過了,我不同意。”已放出林洛桑倒貼新聞的媒體:……??離婚合同爆出時,流言揣測...
沈弗崢第一次見鍾彌,在州市粵劇館,戲未開唱,臺下忙成一團,攝影師調角度,叫鍾彌往這邊看。 綠袖粉衫的背景裏,花影重重。 她就那麼眺來一眼。 旁邊有人說:“這是我們老闆的女兒,今兒拍雜誌。” 沈弗崢離開那天,州市下雨。 因爲不想被他輕易忘了,她便胡謅:“你這車牌,是我生日。” 隔茫茫雨霧,他應道:“是嗎,那鍾小姐同我有緣。” 京市再遇,她那天在門店試鞋,見他身邊有人,便放下了貴且不合腳的鞋子。 幾天後,那雙鞋被送到宿舍。 鍾彌帶着鞋去找他。 他問她那天怎麼招呼都不打。 “沈先生有佳人相伴,我怎麼好打擾。” 沈弗崢點一支菸,目光盯她,脣邊染上一點笑:“沒,佳人生氣呢。” 後來他開的車,車牌真是她生日。
20歲的晚棠被接回云城蘇家,沒有享到福反而被全城嘲諷和欺負,還被假千金和丈夫聯合虐死! 而她的好爸爸和好哥哥們,全程縱容并漠視這一切好,非常好! 一朝重生——去他媽的親情,娃娃親渣男! 她怎麼被欺負的,就要怎麼加倍還回去! 她踹了渣未婚夫,找了個人閃婚所有人哄堂大笑:破鍋配破鍋蓋!鄉巴佬就配窮保鏢! 結果兩人馬甲全掉! 她是學霸,是醫學奇才,是世界頂級舞者,是賽車冠軍,更是世界頂尖黑客! 而他,則是身份尊貴的京城太子爺! 她一個不開心,他弄死所有人全員馬甲全家火葬場不止女主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