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結局倒計時(5)歐尊帶球跑,云音追呀追
自從那晚在花廳,歐尊扯著時云音,說出一番威脅的談話之后,他就突然沒了消息。
接連五天,時云音都聯系不上歐尊。
反復撥打他的電話,關機,去公寓找,沒人開門,連歐天佑也聯系不上了。
這男人,難道因為那晚沒明說什麼,所以真的以為不喜歡他,就……帶球跑了?!
其實歐尊跑了倒是沒什麼。
主要是小天佑……
他不會真的把皮皮賣到南非去了吧?!
時云音表示深深的懷疑,于是立即聯系了歐司野,得到的回復卻是——歐尊帶著歐天佑去了蘭斯國。
蘭斯國?
驚訝地道,“怎麼跑那去了,他還帶著天佑嗎?”
“天佑,”歐司野在手機那端嘖嘖有聲,“你最好改個稱呼,這個稱呼太親了。”
“天佑是我兒子,我他天佑有什麼不對嗎?”
“那你歐尊什麼?”
“歐尊啊。”
“你看看這區別,你至得尊啊,你對兒子那麼好,對歐尊差別那麼大,他氣得都想把皮皮送給我養。”
時云音,“……稱呼重要嗎?!”
“你覺得不重要,但我弟弟覺得重要啊。”歐司野挑眉道,“他前天晚上找我喝酒,問我有什麼小島值得居住,想來是準備理好事后,就把你綁到島上去,跟你用好好培養培養,培養到你離不開他為止。”
時云音,“……”
那男人真的在謀劃這個……他腦子里就只有這種惡霸土匪的行為嗎?!
干脆真的拋棄他——
算了。
看在他本來就心里變態的份上,還是不跟他計較了,不然歐尊指不定真的做出什麼事來。
他好不容易活下來。
唔,還是不折騰他了,從了他, 就算便宜他了,哼。
歐司野又跟時云音聊了一下蘭斯國的事。
時云音這才得知,歐尊這次去蘭斯國,不僅僅是想帶球跑,還有原因是因為歐振啟過去了。
原因是,夏國總統和蘭斯國總統有友好會面,歐家作為對夏國經濟貢獻最大的家族,歐振啟自然邀,隨夏國總統一起去了蘭斯國。
而歐尊和蘭斯國總統千金項詩兒,從以前就有過婚約,只是歐尊一直拖延,再加上他失蹤過一年,又在五年前過手,所以婚事一拖再拖。
這次歐振啟去蘭斯國,有一個大目的,為的就是歐家和蘭斯國聯姻的事。
歐振啟……
五年了,他還活得好好地。
想到這個名字,時云音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應水瑤。
——那個所有人都說是母親的人。
五年前,因為歐尊命垂危,來不及向歐振啟問出一個結果。
五年后的今天,一定要查個清楚。
至,要自己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哪怕沒有福氣再見父母一面,但至知道父母的名字。
至于歐尊和那個項詩兒的婚事。
晾那男人也不敢怎麼樣——大不了,也帶球跑,畢竟逃跑麼,最擅長了!
……
時云音一晚上沒睡好,翻來覆去,第二天一早起來撥打歐尊的電話,還是沒人接。
沒再耽誤,立即啟程去了蘭斯國。
到達蘭斯國首都帕墨機場時,就見一個高大拔的影站在機場,戴著墨鏡,單手抄著袋,不斷地有過路的跟他打招呼,但他表很冷淡,理都不理。
歐尊……
他怎麼會在機場?接人嗎?
時云音只帶了一個小型行李箱,拖著朝他走過去,來到男人面前,下意識朝他后看……
本來就在醋中的男人頓時不高興了,冷冷地道,“兒子已經賣掉了。”
“……”
“一萬賣到山里當養夫去了!”
“……”
時云音怔了下,歐尊說完就不理他了,轉就走。
“喂!”
時云音在背后他,歐尊不理,這時有個外國男人經過時云音邊,見漂亮,便搭訕道,“麗的小姐,需要我幫你提箱子……”
話沒說完,走在前面的歐尊倏地轉折了回來,手就搶過時云音手里的箱子,另一只手攬住的肩,對那外國男人道,“我妻子不喜歡跟陌生人說話,也不喜歡禿頭。”
頭的外國男人,“……”
歐尊攬著時云音一路走到外面,把箱子丟上了車,看一眼,語氣邦邦地,“上車!”
“你不是不等我嗎?”時云音笑地看著他,“現在改變主意啦?剛剛是誰摟著我走呢?”
“時云音——”
歐尊吼一聲,見被太曬得瞇了瞇眼,還是手去拉,“上車,曬黑了老子就不要你了!”
時云音被他拉上了車,坐下后咳嗽了一聲,歐尊便拿了一瓶果遞過來,當然俊臉還是臭臭地。
時云音眼尖地看見,轎車后座邊放著一個袋子,里面裝著各種各樣的零食,看起來都是吃的……
顯然是歐尊特意準備的。
心口一暖,瞥了眼坐在一旁、臭著臉的男人,決定不跟稚鬼計較,于是主開口道,“你怎麼手機關機了?”
“我又不是可又胖的小天佑,時小姐還記得關心我。”
歐尊冷冷地道,連頭都沒轉向。
那話怪氣的。
仔細聽,還帶著一酸味。
時云音喝了口果,笑著道,“喔,那我不問了。”
“你——”歐尊倏地扭頭看,眼神瞪著,但這是他人,打又不能打,打了最舍不得的還得是他,他咬著牙,“你就是想氣死我!”
時云音看著他咬牙切齒的模樣,忽然撐起,在他臉上“吧唧”親了一口。
“……”
歐尊一怔。
渾都僵住了。
他難以置信地看向,像是在確認剛剛的舉,“你……你親我?”
“親你怎麼啦,我們兒子都有了。”時云音學著他平時調戲的模樣,出纖細的手指,勾起歐尊的下,挑眉道,“怎麼,你害?”
“不害。”歐尊立即手拉拉鏈,“路程有兩個小時,剛好可以來一次。”
時云音,“?”
本來想說不。
但已經來不及了。
被堵住,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事實證明,調戲這種事,不是誰都能勝任。
首先要有充足的力,以及足夠厚的臉皮……
……
車到達目的地,來接他們的是葉楓和阮夢。
時云音見到他們很驚訝,但說不出什麼話來,虛虛地靠在歐尊上,被他扶著往酒店走去,邊走兩條邊打著。
阮夢奇怪地問葉楓,“時副總怎麼了?”
葉楓看了眼轎車后座的椅子,不知道是到了怎麼樣的重擊,椅背都被撞變形了……
他嘆道,“七爺不容易,做了五年和尚,終于還俗了!”
“什麼意思?七爺什麼時候當和尚了?”阮夢一臉懵,“還俗什麼意思?”
“老婆,這你就不知道了吧?”葉楓嘿嘿笑道,手抱起往轎車后座鉆去,“我現在演示給你看呀。”
阮夢:“???”
……
見到歐振啟是在時云音來蘭斯國的第五天。
歐尊去蘭斯國皇宮覲見總統,時云音本不想去,但歐尊非要帶一起去,大概是怕跑了,便讓在自己邊假扮助理。
歐振啟當然也是同行,看見時云音,異常激,試圖找說話,但都被歐尊擋住。
歐振啟止不住的咳嗽,臉難看。
時云音低聲問,“你父親是不是這幾年變差了?”
歐尊眼神冷漠,語氣也是極其冷漠,“與我無關。”
老頭子如何,與他有什麼干系。
說這句話時,歐尊下頜地繃起,眼底浮著幽冷的暗芒,時云音知道他和歐振啟之間的關系已經不可能調解,小手輕了下他的手,以示安。
歐尊低眸看了的小手,假裝咳嗽,偏過頭,薄過耳際,低低地道,“知道你昨天在車上沒來夠,但這里洗手間不一定干凈,乖,晚上回酒店再繼續。”
時云音,“……”
就不該同這男人,農夫與蛇!!!
接見儀式很快開始。
蘭斯國總統和總統夫人一起出席接見會。
本來談得氛圍很融洽,但談及項詩兒與歐尊的婚約時,歐尊直接開口道,“抱歉,我已經有兒子了,和總統千金怕是無法再結婚。”
說著,他竟然朝后的葉楓 擺了下手,歐天佑直接被抱了出來……
只見工人·歐天佑穿著漂亮的小西裝,系著紅的小領結,被抱到了歐尊懷里。
連時云音都很震驚,來蘭斯國五天,這男人還騙說兒子不在這里,被歐司野帶走了,沒想到是騙的……
歐尊抱起歐天佑,非常“溫”地了兒子的臉,勾著道,“這是我的子。”
子……
歐天佑小板一抖,頓時覺得好惡心,他用小手拽了拽歐尊的袖子,小聲地道,“爸爸,你的好惡心啊,我好想吐,嘔……”
“……”
歐尊地在兒子的小屁上掐了下,歐天佑疼得“啊”了一聲,歐尊立即道,“子驚了,我先讓助理帶他下去,我歐尊這輩子只會娶子的生母為妻。”
現場是有記者在的。
歐尊此話一出,全場皆是震驚!
歐家九爺竟然已經有兒子了?!
那如何能和他們的總統千金聯姻,這是萬萬不可能了……
總統項凌和夫人段婉更是震驚不已,同時看向歐尊懷里的孩子,而歐天佑正要撲向歐尊后的時云音,以至于他們也看見了時云音——
幾乎是那一瞬間,項凌和段婉同時從椅子上站了起來,震驚地臉發白,先開口的是段婉,“你、你是……”
本書章節有重複,請大家在站內搜索《錯撩》觀看全文~ 鄭書意前男友劈腿,第三者的小舅舅開勞斯萊斯幻影,連車牌號都是囂張的連號。分手幾天後,鄭書意在國宴酒店外看見了那輛連號的勞斯萊斯幻影。想到渣男和白蓮花雙宿雙飛,她就意難平。想少奮鬥二十年?做夢。還想跟我做親人?可以,那我就來做你們的小舅媽。讓你在諂媚的時候也要對我恭恭敬敬。那一刻,鄭書意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笑意盈盈地敲了敲勞斯萊斯幻影的後座車窗。車窗緩緩搖下,年輕男人望了過來,眼鏡後的雙眼深邃迷人。鄭書意內心震了一下這白蓮花長得不怎麼樣,小舅舅居然這麼帥?幾個月後,鄭書意挽著男人的手,親昵地坐進勞斯萊斯後座,看見不遠處的白蓮花和渣男,朝他們勾勾手指,表情囂張跋扈。“見到長輩不過來打個招呼嗎?”白蓮花麵如土色,慢慢挪過來,朝著前排司機喊了一聲“小舅舅”鄭書意“……?”我費盡心思結果撩錯人了?旁邊這位先生不好意思我們現在不認識了你先放開我啊!嗲精vs霸總晚六點日更,請假會在文案通知。狗血酸爽,不求邏輯。由文案可知,女主動機不純,不能接受的就不要進來互相找不愉快了。
何小燃被人設計,將計就計嫁給隱世富豪周少爺。周少爺被迫娶了個醜媳婦,淪為家族笑柄。 開始的時候,周少爺指著何小燃的鼻子罵她不知廉恥,讓她死了肖想他的心。 後來啊,何小燃養得烏龜,都被周少爺照顧的blingbling… 情人節那天,周少爺拒絕無數鮮花巧克力,一心一意等媳婦送禮,結果過去三天了都沒等著。 據知情人透露:“少爺,別等了。少夫人她又窮又摳,瑪莎拉蒂的保險槓撞壞了,她還是用透明膠粘的。” 於是,周少爺握拳,這樣的話,他給媳婦送禮……結果跪了三天榴蓮……
婚前 他問她:“要嫁給我嗎?” 她:“不嫁!快滾!” 他霸道的將她帶到陽臺邊:“要麼嫁給我!要麼被我從樓上推下去摔死!” 她:“算你狠!” 婚後 有人給她告狀:“陸勵南,你老婆最近真是太欺負人了,你也不治治她?” 他上去就是一巴掌:“我就這麼一個寶貝老婆,她不欺負我就不錯了,你還讓我管著她不欺負別人?” “可你也不能幫著她一起欺負人啊……” 他:“這天底下我老婆最大,她說什麼就是什麼。”
和豪門繼承人閃婚當天。顏初沒想到那個人會是喜歡了六年之久的陸琛。隱婚三年,陸琛說的最多的話是讓她不要假戲真做。 陸琛求娶白月光那天,她渾身是血的爬出病房。 她想,她把陸琛的話聽進去就好了。 陸琛要是沒救過她,就好了。 結婚的人不是他就好了。 六年前,她沒喜歡上他就好了。 世人以為天才畫家顏初是陸琛舔狗三年后才知道,那個發了瘋毫無尊嚴的舔狗是陸琛。 “顏初,原諒我好不好?”陸琛瞳孔暗紅,如同喪家之犬。 顏初淡淡看他,“我早就原諒你了。” 陸琛一喜,但下一句,顏初就把他打入地獄,“可忘記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