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王從的上起來,坐到牀邊,揹著,他不敢看那充滿仇恨的眼睛。
“你喜歡皇……逸澤嗎?”凌王再次問了這個問題,他的聲音有些抖,他怕聽到說喜歡。
似乎過了漫長的一個世紀,凌王依然沒有聽見琳綾的回答,不回頭看了看。
口一起一落,平靜的呼吸著,睫微微的抖,眼神空的找不到任何的焦點。
“你喜歡逸澤嗎?”凌王的聲音有些沙啞,他眼睛一不的盯著,彷彿要將看穿似的。
自己喜歡逸澤嗎?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就算喜歡那又怎樣,自己已是殘花敗柳,怎能配的上如此完的他呢?呵呵~琳綾自嘲的一笑。笑的如此的淒涼,如此的無奈……
“就算喜歡能怎樣?你會放我走嗎?放我到他的邊去嗎?”琳綾的聲音依舊很冷。
喜歡,是喜歡他的嗎?那自己又算什麼呢?臉因爲疼痛而有些微微變形,但是卻仍然不失帥氣。
“我不會放你走的,絕對不會,你是本王的人,這輩子上,下輩子也是,下下輩子也是,永遠都是,你休想逃離本王。還有……”凌王挑起琳綾的下,使正視著自己,“你的眼裡只能有本王,本王不準你的眼裡除了本王之外還有其他的男人,如果讓本王知道你和其他男人有勾結的話,不管那個男人是誰,本王一定會親手殺了他,即便他是皇上。”
說完,凌王穿上服,離開了蘭花閣。
不一會兒,從門口外傳來凌王那威嚴的聲音。
“從現在開始,沒有本王的命令不準讓王妃離開蘭花閣半步,除了丫鬟之外也不準任何人靠近蘭花閣。”
“是。”是士兵恭恭敬敬答應的聲音。
薇兒,即便你討厭本王,你恨本王,本王也要把你留在邊,因爲你是本王的人。除非本王準許你離開,否則你永遠都別想逃離本王。
呵~這是在囚自己嗎?還真是個惡劣的男人呢!琳綾自嘲的一笑。
琳綾低頭看了看前青一塊紫一塊的吻痕,好看的柳眉皺了皺。
惡魔,他就是個惡魔,甚至比惡魔還要可惡!拳頭的握著,指甲深深的陷自己的掌心,一滴滴鮮從手心中流出,滴到牀上,在雪白的牀單上開出一朵朵麗的紅花,如此的顯眼。手心裡的疼痛刺激著琳綾的神經,不停的告訴自己:自己要離開,就算死也要離開這個惡魔。
喬嵐穿書了。穿成了飽受欺凌后被女主相救,卻因為喜歡上男主而嫉妒女主恩將仇報,最后下場凄慘的炮灰女配。穿書時,喬嵐正在欺負雙腿殘廢嚴重自閉,比她更可憐的炮灰男配。喬嵐:......想起只有兩年能活的男配,喬嵐良心難安,開始照顧起那個陰郁寡言的少年。 郯墨作為某暢銷小說中人氣最高的男配,粉絲因不滿郯墨的慘淡結局,于是寫了一本以郯墨為男主的同人小說。書中郯墨自幼雙腿殘廢飽受欺凌,后來涅槃重生重新站立,并成為叱咤風云的商界巨富。多年前,郯墨還是那個因身體而自卑的陰郁少年,朋友在背后笑話他是站不起的殘廢,郯墨扣著輪椅的手指因太過用力泛著青白,身形瘦小的少女突然沖進人群,對著說笑的朋友狠狠揍了一拳。 ******** 女孩輕輕按著他肌肉萎縮的雙腿,郯墨臉色煞白,“別看,很難看。”喬嵐看得仔細,“一點都不難看。”“你會永遠陪著我嗎?”“我會。”郯墨狠狠扣住了她的腰,“那就永遠不要離開我。”喬嵐點頭,因為郯墨的永遠只不過緊緊兩年。兩年后,喬嵐懵逼的被艱難站立的郯墨按在懷里親,喬嵐這才發現,好像有哪里不對,自己,好像穿錯書了。
這是一篇和相親對像在亂世里為了生存而努力干事業的基建文,又叫《我在亂世搞基建》 趙含章在相親回校的路上遭受意外,一睜開眼睛就到了正混亂的南北朝,在這個秩序崩壞,禮儀道德全都餵狗的時代,卻又有人不甘屈服於命運,嚮往著自由,樂觀向上的努力著。
她壹朝穿越,身負廢柴白癡蕩婦壹系列惡名,卻是最驚豔冷情殺手。他,傻子皇爺的掩蓋下腹黑奸詐強勢霸道爲壹體。壹場算計,壹道賜婚聖旨,宣告這場爭鬥的開始。還未進門她便設計休夫,他百般攻勢只爲征服她。當冷情遭遇腹黑,當薄情遭遇無賴,且看激情四射步步驚華!
紀煬一覺醒來,穿到偏遠之地的七品芝麻官小知縣身上。腦子清醒后才知道,自己這個小官也是原身捐官捐來的,京城一堆狐朋狗友人等著他出糗灰溜溜回京城。可紀煬看看手里的官印,再看看外面擊鼓鳴冤的窮苦百姓。其實這官也不是不能當。…
一個從未出現過的朝代,一個穿越到婚房的倒楣大學生,一座神奇的圖書館,成就了一段舉世無雙的傳奇人生,當林寒以優雅的姿態走著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時,大寧朝上下對'妖孽'二字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 世上的道路千千萬,總要一條一條試試嘛。 林寒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