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姜漫依下班回到了家,緒高漲地對姜雨道:“小雨,今晚咱們出去吃飯, 媽媽請你去寰球中心吃大餐!咱們好好慶祝一下。”
系著圍的姜雨從廚房出來,手里還端著一盤香噴噴的蒜苔回鍋。
“媽, 沒誠意啊, 請客不早說,我這都做好飯菜了。”
“我還有口福能吃到我兒親手做的飯菜呢!”姜漫依放下包, 看了眼桌上的湯菜,夸贊道:“手藝不錯嘛。”
姜雨走過來,坐在邊,著的肩:“媽, 這些年你辛苦了, 我長大了, 以后換我來照顧你。”
“得了吧,你還照顧我,你別讓我.心就行了。”
姜漫依拿起筷子,正要夾起紅燒, 姜雨打開了電視, 播放幾年前程野出道十五年的紀念演唱會。
聽到他的歌聲, 姜雨神掠過幾分不自然:“怎麼放這個?”
“我隨便放的。”
姜漫依拿起遙控,說道:“那我調電視連續劇了。”
“不用吧。”姜雨奪過了遙控:“程野的歌, 有氣氛的啊,我一直都很喜歡他。”
姜漫依沒有勉強, 默然地吃著飯。
程野的演唱會非常熱鬧, 他也很有巨星范兒,無論是笑容還是歌聲甚至作, 都能引起臺下觀眾的陣陣歡呼驚,屬于典型的氣氛組選手。
姜雨漫不經心地問:“媽,你覺得程野怎麼樣?”
姜漫依敏地反問:“什麼怎麼樣?”
“這位明星,應該屬于你們這個年代的歌手吧,你喜歡他嗎?”姜雨觀察著的表:“我是說,喜歡他的歌嗎?”
“我聽得不多。”
姜漫依用筷子搗著碗里的米飯,緒似乎有些低落。
“我記得你以前也喜歡唱歌的,以前咱們去ktv,你總是霸占著話筒呢。”
“嗯。”
“你覺得程野到底怎麼樣嘛。”
姜漫依放下了筷子:“你總提他做什麼?”
“我喜歡聽他歌啊,就隨便閑聊。媽,你這麼敏做什麼?”
“我哪有敏。”
姜漫依了眼舞臺上那個芒萬丈的男人,然后迅速回目,低頭吃飯:“他聲域很廣,各種類型的歌都能輕易拿下,但這些年主打流行歌、歌,其實他最好的...還是搖滾,當年是以搖滾出道,可惜后來放棄了。”
“是啊,畢竟流行歌才是主流。”
“人要堅持自己的初心和夢想,是很不容易的事。”
電視里傳來了悉的旋律,那是程野的主打歌,也是當年出道的時候,讓他一炮走紅的歌曲。
他不止一次在演唱會毫不諱言地說起,這首歌,送給他今生唯一的初,也是他最的孩。
......
姜漫依想到今天那通無人回應的電話。
后來查到,那通電話是從海城打過來的。
姜漫依再度向電視屏幕前的男人。
是他嗎。
怎麼可能是他...
怎麼多年了,他那樣的份,怎麼還會聯系。
姜漫依低著頭,食之無味地嚼著米飯。
......
姜雨觀察著姜漫依失神的表,心下更加確定,姜漫依跟程野之間肯定有關系。
如果程野說的都是真的,姜漫依真的是他的初,并且一直沒有再談。
那麼程野就是的爸爸!
姜雨看著電視里的那個男人,他在舞臺上又唱又跳,整個人散發著無與倫比的魅力。
有爸爸了,程野就是的爸爸...
姜雨眼眶微微有點紅,假裝去廁所,關上了房門,用力掉了眼角的淚水。
這麼多年,不止一次地問起過關于爸爸的消息,但是姜漫依總騙,說他去深圳打拼,說他可能都結婚了,說他不知道的存在...
爸爸沒有再婚,爸爸還想著,還想要找回。
姜雨打開水龍頭,用冷水輕拍了拍臉蛋,然后出了手機,給裘厲發了一條短信――
“阿厲,這幾天你有空嗎?”
裘厲:“7月之后,找了一份家教兼職,怎麼?”
姜雨:“畢業旅行呀!有興趣嗎?”
裘厲:“去哪里?”
姜雨:“海城,去看演唱會。”
裘厲:“沒興趣。”
姜雨:“那你想去哪里?”
裘厲:“珠穆朗瑪?”
姜雨:......
“6月27號,海城有一場程野的演唱會,我要去看。”
裘厲:“程野是誰?”
姜雨:“一個我從小就很喜歡的歌星,我聽他的歌長大。”
裘厲:“男的?”
姜雨:“你不會連明星的醋都吃吧!”
裘厲:“......”
“不想去。”
姜雨:“那我一個人去了。”
裘厲:“哦。”
姜雨:“我一個人去坐飛機,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演唱會,看完演唱會一個人回酒店...【可憐】”
裘厲:“要住酒店?”
姜雨:“總不能宿街頭吧。”
裘厲:“那我來訂房間。”
姜雨:???
*
晚上,姜雨告訴姜漫依,這兩天要和男友一起去海城畢業旅行。
姜漫依欣然同意,幫收拾整理著行李箱,嘆地說:“真是羨慕啊,年輕真好,可以轟轟烈烈地談,不用考慮太多其他的事,媽媽在你這個年紀,也喜歡過一個男孩。”
姜雨見姜漫依主提及這個話題,自然是不會放過機會,趕問道:“是我爸爸嗎?”
姜漫依見開口幾句話便離不開爸,很是無奈。
但是不可能告訴姜雨,不是的親生兒,的親生父親是謝淵。
索將錯就錯,說道:“是啊,就是你爸爸。”
姜雨坐到姜漫依邊,挽住的手,問道:“媽,你和我爸是怎麼認識的?”
“你問這個做什麼?”
“就很好奇啊。”
姜漫依看到小姑娘眸子里閃的好奇心,索放下手里的服,對說道:“那時候,媽媽年紀跟你差不多,傍晚的時候,在大學城外面賣唱掙錢......”
因為念書的機會被妹妹剝奪了,姜漫依只能早早地離開家鄉小鎮,來到了北城打拼。
很年輕,也沒有任何技能,只有一把天賜的好嗓子,所以就在大學城外面的酒吧歌舞廳駐唱。
后來,一次無意的機會,學校里舉辦中秋文藝匯演,姜漫依去給閨步檀嫣送健力寶,然后看到了程野那家伙...
學校的中秋文藝匯演,大廣場坐滿了領導和學生,舞臺上表演著一個又一個符合中年人審的歌舞節目。
而程野的樂隊,在文藝匯演舞臺的對面擺好了架子鼓,一幫燙頭搖滾青年,直接和中秋文藝匯演打起了擂臺。
霹靂乓啷的搖滾重金屬、嘶吼的吶喊、還有年們如火燃燒的青春和激...功地將所有年輕學生吸引過來。
他們紛紛離開了大廣場,跑到了程野的樂隊這邊,歡呼喊了起來。
學校領導臉特別難看,立刻讓保安把程野的樂隊趕走。
那是姜漫依第一次看到舞臺上的年,如搖滾一般狂野叛逆,臉上掛著恣肆的笑意,大聲地囂著――
“你們不讓我上臺,是不是怕我搶你們的風頭!”
“搖滾樂憑什麼不能上正式演出!”
“搖滾不死!青春萬歲!我去你瑪德!”
架子鼓一聲聲重擊的鼓點,深深敲擊在姜漫依的心頭。
從小到大,在家里承擔著長姐的責任與義務,照顧家里的弟弟妹妹,凡事且忍且讓,沒有抱怨過命運的不公。
直到聽到架子鼓里敲擊出來的狂野搖滾樂,見到那個敢于公然和權威板、囂著青春無敵的叛逆年...
沉睡了十多年的困倦靈魂,仿佛一夜間,蘇醒。
開始叩問命運:憑什麼?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姜漫依不再給家里寄錢,不再幫著父母養育弟弟妹妹......
已經為家庭犧牲了自己念大學的機會,再也不愿意被家庭拖累,毀掉自己的人生。
于是,姜漫依開始自己掙錢自己花,開始買化妝品學著打扮,開始讓自己過得更加舒心和自在,也常常去藝學院的音樂系做旁聽生。
同時,也從周圍同學和步檀嫣的口中,認識了藝學院的所謂“超級大反派”――程野。
這家伙可是學校的大名人,首先,放眼整個藝學院,他的值氣質,校草肯定沒跑...
其次,這家伙的叛逆格和不羈的行為,讓整個學院領導頭疼不已。
那時候藝學院的孩,對待像“程野”這樣的壞男孩,簡直瘋狂地迷著。
姜漫依也是一樣,對程野幾乎可以說是一見傾心。
他的每一場樂隊演出,無論是在酒吧、廣場還是地下通道,都去,默默地看在人群中,難掩興地遠遠看著他。
渾上下每一個細胞,都在為他歡呼吶喊。
后來,有一次演出結束之后,程野竟然住了:“喂!你什麼名字?”
姜漫依看看周圍,讓后指了指自己:“你問我嗎?”
程野笑了,出兩個可的虎牙:“這里還有其他人?”
他的演出,每次觀看人數不超過十個,面前這孩每次都來,他當然注意到了。
“我...我姜漫依。”臉蛋一下子紅了,仿佛是被豆臨幸了一般,結結道:“我是你的歌迷,我就...就喜歡你的...歌。”
“野哥,走了啊。”后有貝斯手他。
他點了煙,回頭道:“你們先走,我跟我歌迷說幾句話。”
說著,他走到了姜漫依面前,了濱江廣場對面奔騰的江流:“一起走走?”
姜漫依僵著脖子,點點頭:“好哦。”
程野叼著煙走在前面,姜漫依跟在他后,心臟砰砰直跳。
他偏頭一眼,笑著說:“你很熱嗎?”
“沒、沒有啊。”
“臉都紅了。”
姜漫依自己的臉,暗罵一聲不爭氣:“我...就是...”
“聽說你喜歡我?”
“誰說的!”
“我們學院那只小天鵝,說閨喜歡我,讓我給個機會。我問,你閨是誰,說我慢慢就會發現。”
程野向了姜漫依:“果然就發現了,每次演出都有你。”
姜漫依差點讓自己口水嗆死,臉頰紅,恨不得直接跳江里死了算了!
是喜歡程野,但是絕對不愿意被他知道啊!
步檀嫣是大學生,程野也是大學生,可...算什麼,高中畢業就輟學了,現在打工維生。
學校里那麼那麼多優秀的孩喜歡他,姜漫依有什麼資格...
這份卑微的喜歡,只能深深地藏在心里,不可以被發現啊!
“對不起,我以后不會了!對不起!”
說完,用袖掉眼淚,轉就跑掉了。
那是兩人的第一次聊天。
為自己這半年的喜歡,向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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