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說,你也聽不明白,這個周末,我帶你回一趟山莊,讓你臨其境。”
慕晴連連搖頭,“君博哥,你就放了我吧,我怕我去了,兩條抬不起來,嚇了。”
“真不用張害怕,我的家人都很好相的,沒有門戶之見,說出來你可能都不相信,每天在花田里忙碌的人是我爸,我爸喜歡養花,山莊腳下的大片花田就是他的命子。”
“我媽更是不拘小節的人,就連我爺爺都斂起了年輕時的銳利鋒芒,變得溫和開明。”
慕晴還是拒絕,“君博哥,你給我一點時間適應,我要是適應不了,你能不能跟我離婚?我覺得咱們的現實差距太大了,我……”
在他危險的瞪視之下,慕晴的話越說越小聲,直至無聲。
“君博哥,來,吃菜,這道菜很好吃。”
慕晴趕給夜君博夾了一筷子的菜,求生強烈呀。
“晴晴,我不會離婚的!”
“好好好,不離婚,不離婚……我們都是年人,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慕晴在心里吐槽,要是知道他的真面目,打死,也不敢租他當男友的。
唉,世上什麼藥都能研制出來,就是后悔藥沒有人攻破,研制藥。
……
城。
藍家別墅。
“寶寶乖,寶寶聽話,別哭哈,別哭哈。”
大房間里,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婦,披頭散發的,衫也凌,赤著雙足,抱著一只洋娃娃,在房里轉悠,不停地哄著懷里的洋娃娃不要哭鬧。
站在一旁看著的那個人,忍不住上前去,搶走懷里的洋娃娃,大聲說道:“太太,這是洋娃娃,不是小姐,小姐找不回來了,有可能已經被弄死。”
“別搶我的兒,我的兒!”
那名中年婦發瘋一般搶奪洋娃娃,一邊搶奪一邊尖聲喊:“這是我的兒,我兒沒有死,活著呢,只是睡著了,很聽話的,吃飽了就睡,睡醒了就吃,不哭不鬧的。”
力氣大,很快就把對方摁倒在地上,騎坐著,然后搶回了洋娃娃,地抱在懷里,不停地哦哦地哄著洋娃娃。
被摁倒在地上的人也來了氣,力地推開了傻人,自地上爬站起來,一邊整理著自己的衫,一邊說道:“太太,你就瘋吧,你再瘋下去,家主就要娶新太太了,到時候,這個家再無你立足之地。”
“你娘家人除了還有個侄兒活著,其他人都死了,沒有人能幫到你,你能依靠的就是家主,醒醒吧,小姐都失蹤二十幾年了,要是能找回來,早就找回來。”
“當年那個莊小姐嫉妒太太,抱走了小姐,小姐焉還有活命在?莊小姐又死了,小姐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可是,太太,你還要活著呀,你不僅僅只有小姐一個孩子,你還有爺的,主今年都二十四歲了,你忽略主也有二十幾年了。”
“在這個吃人不吐骨的家里,盯著主之位的人多了去,主一個人孤軍斗,他累呀!”
說著說著,的眼睛紅了。
既心疼瘋了的太太,也心疼主孤軍斗。
家主因為太太瘋了,又因為當初痛失兒,對太太的誼一天不如一天,連帶地對主的都不太好了。
藍家直系旁系的人,盯著主這個位置的不知凡幾。
藍太太只顧著哄的洋娃娃。
中年婦也是管家凌姨,見太太聽不進去,無奈地抹著眼淚轉往外走。
邊走邊搖頭嘆息。
本來太太是城最幸福的人,嫁給他們家主一年后便生下了龍胎,坐穩了藍家家主夫人之位。
誰想到在孩子半歲多的時候,夫人的敵莊小姐趁人不注意,抱走了龍胎中的妹妹,之后,家主帶人追尋,雖是找到了莊小姐,卻是莊小姐的尸。
而被抱走的小姐,下落不明。
痛失的夫人,日夜啼哭,漸漸地,便瘋了。
這一瘋,就瘋了二十幾年。
凌姨拉開房門,看到站在房門口的年輕男子,那男子大概有一米九左右,面容峻冷,眼神深沉,兩片薄抿得的。
氣場特別的冷冽。
這是藍家的主藍銳。
“主。”
凌姨恭敬地了一聲。
藍銳的視線越過了凌姨,落在房里的那道影上。
從他有記憶以來,就知道這個瘋了的人是他的親媽,親媽倒是記得住他的名字,但記不住他的人。
見到他,只會把他當父親。
大家都說他像年輕時的父親。
“太太,不肯梳妝換服嗎?整天都是披頭散發,又衫不整,我爸哪還有看的。”
藍銳低沉的嗓音有著傷痛。
那是他的親媽呀,他自然不想看到被父親拋棄。
因為妹妹的失蹤,親媽瘋了之后,父親對母親的漸漸被磨滅,也是自責吧,妹妹會失蹤就是父親惹的禍。
哪怕父親說過,要是能找回妹妹,就把藍家的家產分一半給妹妹。
那又怎樣?
妹妹都沒有了,就算父親說把藍家所有家產都留給妹妹,妹妹也繼承不到呀,反而惹得那些狼子野心的人,恨不得把妹妹的尸骨找出來碎了。
凌姨嘆口氣,“太太總是抱著個娃娃,說是小姐。”
“主,小姐還是沒有下落嗎?現在靠著dna對比技,不是比以前容易嗎?”
藍銳抿了抿后,說道:“二十幾年了,也不知道我妹妹是生是死,我的人一直在找,當年那個姓莊的賤人是在b城找到的,但把b城的同齡人都了個遍,也沒有排查到異常。”
不僅僅他的人在找妹妹,那些狼子野心家也在找著。
目的是什麼?
不想讓妹妹回歸藍家,不想讓母親清醒過來,不想讓父親把家產分給他和妹妹唄。
當年姓莊的賤人能輕易抱走妹妹,肯定是有鬼的。
這麼多年來,那個鬼藏得太深,他父子倆都還沒有揪出那個鬼。
藍銳有點恨自己還不夠強大。
“凌姨,你去休息吧,我進去陪媽說說話。”
藍銳說完,越過了凌姨,走進大房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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