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小姐也不必向我賠罪,現在你我是未婚夫妻,你想知道什麼,都可以來問我。”
不得不說,雖然和沈暮朝定親是計劃之外的事,但沈暮朝的態度,紀云窈還是很滿意的,彎了彎眸子,“好。”
“那我接著說,我手里積蓄有些,但不多;才華也有一些,只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會試的名次如何,我也沒有十分的把握,不過,我保證會盡力而為。君子六藝,雖不湛,但我多多也會些。”
“我母親已離世多年,你嫁給我,不必擔心婆母的磋磨,至于表妹,我也沒有,一個都沒有。我的神狀態,你與我打過幾次道,應當能看出來是沒問題的。”
“我平時不喜飲酒,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至于方面,我時習過武,還算強壯,應當不會英年早逝。書房和灶房的地面,我也每天都會打掃,不是邋遢的人。”
紀云窈越聽越不對勁,沈暮朝說的是很詳細,每一點都提到了,但怎麼覺得這些話這麼耳呢?
紀云窈想起來了,那天在月老廟對著月老許愿,提的要求就是這些,而那天從月老廟離開的時候,沈暮朝和他的幾個同窗也在。
紀云窈:“我對月老爺爺說的那些話,你是不是聽到了?”
沈暮朝否認,“…沒有。”
紀云窈輕哼了一聲,“你覺得我信嗎?”
“沈暮朝,虧你還是讀書人,你竟然聽我說話!”
見紀云窈猜出來了,沈暮朝無奈地道:“不是聽,我也不想聽到的。”
紀云窈又哼了一聲,“本小姐不和你計較,這件事就算過去了。你還有要說的嗎?”
沈暮朝薄輕啟,“還有最后一點,我這個人比較講究…干凈,同窗們都說這是個怪癖,不知道紀小姐是否能忍?”
怪癖?
紀云窈不解,“講究干凈不是好事嗎?”
讀書人名聲是不能出一點問題的,因此,哪怕對最親近的同窗,沈暮朝也從未說過這些話,不過,紀云窈如今是他的未婚妻,這一點是不能瞞著的。
“過度講究就不是好事了,不瞞紀小姐,哪怕地面上只落了一頭發,我也會立即收拾。與同窗們在一起,我也不喜與他們勾肩搭背。”沈暮朝道:“這是我自的問題,我有想過要改正,但有點困難。不那樣做的話,我覺并不怎麼舒服。”
紀云窈神認真了些,“那你的怪癖究竟怪到什麼程度?地面臟了你會立即清理,和同窗勾肩搭背也不行,如果…我們親了,我你一下,你也會很會難嗎?”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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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一
戚萱到了說親的年紀,一日,剛送走登門的婆,卻在門口“撿”到了一個。
雕玉琢,只有五歲半,抱著的腰,脆生生了一聲娘親。
戚枝:???自己還是個孩子呢,怎麼就突然多出來一個崽?
那麼問題來了,崽爹是誰?
文案二
五歲半的季一一穿越到了七年前,小一一攥著拳頭,下定決心,再也不要讓娘親嫁給爹爹。
娘親救了爹爹,爹爹這才娶了娘親,季家人嫌棄娘親出不高,娘親吃了好多苦。
爹爹空有一副好皮囊,和娘親聚離多,答應過娘親不納妾,幾年后,爹爹卻把自己的前未婚妻領回了府,任由前未婚妻對著娘親耍威風,娘親生了好大的氣。
季一一總覺得自己要不了多久就會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或妹妹!
這樣的爹爹,不要也罷!
季一一:“娘親,你千萬不要嫁給那個季時琛的混.蛋哦。”
戚萱:他就是你爹?
季一一心虛地眨眨眼,“不是!”
戚萱:……行叭!
文案三
真千金回府,假千金戚萱主讓位,去到了莊子。
一日,在后山撿到一個男子,年輕男子傷勢嚴重,昏迷不醒,腰間掛著的玉佩上,刻了一個“季”字。
戚萱:原來這就是未來夫君兼負心郎——季時琛,要不還是別救了,趕在他沒醒之前,先把他弄死吧!
小劇場:
季一一掰著小指頭,給自己挑爹,“娘親,周叔叔溫文爾雅,李叔叔孔武有力,王叔叔家里有錢,他們當我的后爹正好。”
季時琛:???崽,你爹還沒死呢!
正在養傷的季時琛,覺得自己的心口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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