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心安踏實,驚喜在眼底只是一閃,可是立馬就想到之前兩人分開時還在鬧彆扭,哦,他今天又在裝神弄鬼的捉弄自己,其實心裡也沒那麼氣,但是不知道爲什麼,就是有些鑽牛角尖兒,有點不爽,就想針對他,找他晦氣,於是就怒氣衝衝的瞪著他。
段長風如黑曜石的眼睛微微瞇了一下,看一男裝,神有些狼狽,但是掌大的小臉兒,看上去還是瓷白如玉,一臉的稚氣,紅的面頰,還有些嬰兒,他出手,小心翼翼的拿掉髮間的枯樹葉,然後手又順勢上烏黑的秀髮,一路下,到膩的面頰上,點了一下的俏鼻,聲說:“真是個傻丫頭,這麼輕易的就相信別人。”
沈尋本來就因爲輕信齊王,差點被殺掉,覺得自己很笨,心裡懊惱著呢,又被他這麼一說,無疑就是揭傷疤,接人家短,他還說的雲淡風輕,好像是事前諸葛亮一樣,什麼事都算的很清楚,心裡不覺得惱火,推了他一下,大聲說:“我就是笨,你聰明,關你什麼事?”
段長風微微蹙了蹙眉,手拉過打過來的手,並收於掌心。看嗔怒,對自己大吼大,並沒有覺得不能忍,相反,還覺得是因爲和自己親近,所以纔不藏自己的緒,嗓音越發的:“這麼久沒見我,心裡一點都不想我,見面就要和我吵架。”
“誰想和你吵架,是你找我吵的。”沈尋冷哼了一聲,又覺得這樣說話顯得兩個人很曖昧,因爲親的人才會不吵架。
段長風握住的小手,往自己懷裡帶了帶,其實他來的時候,因爲某些事心裡也很不舒服,可被這麼冷冷的哼了一聲,滿腹的不悅轉化爲更深的思念,也可能在見到那一刻,心裡的不滿已經消失了,他出長臂把攬在懷裡,下放在的肩膀上,低沉的嗓音飽含愫:
“尋兒,我們總共三十九天沒見了,但我卻覺得像八百年沒見一樣,每天想你想的什麼都不想做,但是強迫自己用最快的速度把瑣事組辦完,立馬就趕了回來,你有沒有想我?”
沈尋聽他這麼說,心裡涌出一暖暖的覺,輕輕的掙扎了一下,他寬闊的懷抱,溫暖的氣息是悉的,可心裡有個執拗的因子,他們剛剛還在吵架呢,怎麼可能這麼快就服了,翹著。嗡的聲音說:“誰想你啊,我爲什麼要想你?看不到你我可開心了。”
段長風挑了挑眉梢,雖然知道說的是氣話,也知道可能是口是心非,但是想到昨天他在宮裡聽到的風言風語,他心裡還是很不舒服。
他之所以出現在這裡,也是有原因的,他本來是想到邊疆去找沈尋,也得到了皇上的應允,可是在宮裡時,他問了安公公,皇上爲何心神不寧,因爲是四皇叔和皇上本來就親近,所以安公公也沒有瞞他,說聖上神思恍惚,是因爲心儀的姑娘從宮中逃。
才知道原來沈尋近一個月都被困在宮中,還被困在皇上邊,才明白。原來之前皇上從燕王府回宮,路上到的姑娘就是阿尋。
他知道了這件事,心裡無論如何也無法平靜,他的人,別人看一眼,他都覺得是佔自己便宜,現在居然被皇帝,困在宮中一個月,他都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當時的心。
錯愕,心慌,意,憤怒,擔憂沒有一個詞可以形容,或許這些都有吧,後來他又自我安,既然阿尋一心想逃,可見並沒有留宮中的生活,他心裡才微微舒緩了一些,可是皇上到底有沒有對做過什麼,如果做了什麼,他會怎樣,他實在不敢想象,一夜未眠,心卻的如?,在他有記憶以來,無論發生多大的事,他從來沒有這麼心慌意過。
以他對阿尋的瞭解,逃出宮必然要去邊疆,所以他已經派朱重帶人,在必要關口,沿路把守,有況通知他即可,只要不是阿尋有危險,絕不能面,一切等他回來再說,自己又沿途北上,如果已經離京,說不定還能趕上。
中午時分,收到朱重的飛鴿傳書,說見到了一人,可能是姑娘,他的白龍駒日行千里,一路返回,又有屬下接應,所以沈尋進那個山林時,他就在附近。
朱重一直都在暗中保護,也知道阿尋是被人故意引那個林子的。
如今聽說見不到自己很開心,不論是出於真心還是假意,這句話功的讓他心裡有些難。
段長風沉了沉目,張含住了小巧的耳垂,在口中輕,好像發泄不滿一樣,又用力咬了一下。
“啊!”
沈尋臉上一陣發燙,他溫熱的氣息在耳蝸輕,讓渾有些慄,有一些?,連帶著耳和白的脖子都佈滿了紅暈。
本來口有些發悶,也有些在意,可是一上的,這種發賭的覺瞬間被另一種緒所代替,他已經不滿足僅僅含住的耳垂,菲薄地脣,開始移到面頰最後移到脣角。
“尋兒,從今天開始,我不會讓你離開我半步。”他聲音有些重,呼吸也變得有些急促,真的很後悔這次出門,沒把帶在邊,以後絕不允許任何人打的主意,任何人!
他不是神,沒有通天的本令,無法左右別人的思想,更沒辦法讓別人不喜歡他的小丫頭,他能做的就是讓時時刻刻待在自己邊,讓別人沒機會覬覦。
聲音連帶著尾音,印在了他朝思暮想的櫻脣上,頓時一純淨香甜的味道充斥在脣齒間,讓他迷醉,讓他無法自持,味道還是一如既往的好。
在他人生的二十四年裡,從來沒有什麼東西,是他用意心機想要擁有的,因爲許多東西他不需要刻意去追求,他也沒有刻意追求過什麼,可此刻只有他自己心裡知道,他是多麼想擁有這個丫頭,無論是人還是心,他都要。
沈尋有一陣惱,本來還和他生著氣呢,之前的氣也沒平。他也不解釋一下,就知道佔便宜,可爲什麼自己也心慌意的,失去思考的能力。
他的手越收越,還在玲瓏的脊背上來回遊走。
沈尋的面紅耳赤,稍稍回過神,就在他溫潤的舌頭和的丁香小舌共舞時,狠狠地咬了下去。
“唔!”
段長風吃痛悶哼一聲,沈尋趁勢用力的推開他,並從他的胳膊底下鑽了出來,站在不遠的桌子旁挑釁的看著他。
段長風擰著眉頭,出手指了一下舌尖兒,哎呦,下真夠狠的,居然咬出來,他嘆了一口氣,苦笑一聲,說:“你這是第幾次咬我了。姑娘家這麼狠心,可是不招人疼的。”
呸!上你這種大狼,咬你算是輕的,如果真的心狠,直接掰斷你兄弟了。
段長風蹙了蹙眉,走向前,而沈尋防備的後退幾步,他笑著搖搖頭,立在原地,神有些輕挑,說:“你都咬我多次了,你說說,被你咬了這麼多次,是不是該對我負責,嗯?”
你個不要臉的,真會得了便宜又賣乖,一個大男人怎麼算,你都不吃虧好不好,又想起之前他對自己做的事,還說什麼,看了也了,沈尋頓時有些怒火中燒,開始口不擇言:“呸!咬你一下,就要對你負責,那你對我做的事,不是更應該負責?”
段長風角勾起一個弧度,渾的氣場看起來有些邪氣叢生,他揚了揚眼角:“這句話我記下了!”
“你!哼!”沈尋覺得一定是被他氣糊塗了,否則就是腦袋被驢踢了,怎麼能說出這種話,“誰要你記下了?”
“你不要我……”他故意停頓了一下,“記下?”
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反駁道:“誰不要你?哎呀,誰要你?段長風,你大爺的。”沈尋心十分的凌,覺得每次和段長風斗,都沒贏過。
段長風看面上彩絕倫的神,一掃剛剛心中的霾,爽朗的哈哈笑出聲,他的尋兒,永遠都是這麼可,“無論你要不要,我要,不過我沒有大爺。”
哼!沈尋又用水靈靈的眼睛,剜了他一下,“你要,你要什麼要?”說完腸子都悔青了,發誓下次不接他的話,就對了。
“你說我要什麼?當然是你了。”段長風笑瞇瞇的說。
沈尋斜瞅了他一眼,看他笑的白牙森森,特別討厭,切,又沒有人跟你比誰牙白,得意什麼呀?
可段長風突然上前。手鉗制住了的胳膊,長臂一揮,又摟住了的纖腰,視線垂在清秀的容上,墨黑的眼眸有濃化不開的,嗓音越發的:“咱們商量商量,以後換個地方咬,好不好?”
沈尋擡頭,正撞進寵溺的眼眸裡,不覺得心頭輕,連忙垂下眼簾,不敢看他,覺得自己在別人面前是潑皮無賴,在他面前了滴滴的小子。
“誰咬你?”推搡了他一下說。
段長風看臉頰緋紅,心底的一塌糊塗,目也深了深,淺了淺,有一不明的愫在心頭。慢慢漾開,“小東西,還不承認,我這難道是被狗咬的?”
沈尋一擡頭,對上他的視線,說:“段長風,你怎麼就喜歡罵人,沒素質!”
“我有罵你嗎?”他一臉無辜的問。
“你說呢?哼!”沈尋白了他一眼。
段長風笑的像計得逞的樣子,聲音也變得低沉:“我說是你咬的,你不承認,說是狗咬的,你又承認是你,你說你,呵!”
沈尋看他眼底的戲謔,大怒,跺了跺腳,看段長風皺眉,才知道踩在了他的腳上。踩死你最好,氣不過,又跳起來,想猛踩他一下,最好把他踩瘸了,誰知道,卻打錯了如意算盤,剛跳起來,還沒落下,段長風手一託,託在了俏的小屁上,趁勢把抱了起來。
笑的有些曖昧不明,在的面頰上親了一口,說:“這樣纔對,乖,是不是也想我了?”不然怎麼用這麼猛的姿勢,投懷送抱。
沈尋心是淚奔的,他那意思好像在說。自己是故意的,嘟了嘟,掙扎著下來,眼珠子轉了一圈,擡起手摟住了他的脖子,段長風目一沉,何時這麼主過,心頭一陣激,低聲喊了一句:“尋兒!”
沈尋還對他笑了一下,他更是心頭一,向前靠了靠,段長風以爲要做什麼,還配合的矮了一下子,哪知趴在他的肩膀上,手繞到他背後,狠狠的在他腰上,掐了一塊,又擰了一圈。
段長風皺了一下眉。生生忍住,沈尋並沒有用全力,所以沒多久也就鬆口了。
段長風故意沉著臉,點了點的額頭,問:“解不解氣?不然還用咬的。”
沈尋把臉偏向一邊,不準備理他,這心裡的疙瘩還沒平呢,誰要給你好臉,用力推拒著他。
“放開,誰要咬你啊,怕得狂犬病。”哎呀,天吶,被自己蠢笑了,你這確定是罵人嗎,還是自罵?
段長風瞇了瞇好看的桃花眼,狂犬病?這是什麼病?
“一見面就又打又咬的,你就不怕把我打出了病,以後不好用了?”
沈尋撅著一張,怒罵道:“誰用你啊,你本來就有病。”神經病!
“病沒有,心病倒是有一些,這個心病還只有你能治。”段長風眼神像潑了墨一樣的幽深,一眼像就要被蠱一樣。
二十三世紀科研小組,研究成果獲得極大突破時,遭遇殺手掠奪成果,核心成員關鍵時刻吞下藥物與芯片,帶著AI智能藥箱跳海,穿越為妃,經曆種種苦惡,終於安定下來,本想安然度過餘生,卻遭遇刺殺,男主一怒之下激活血脈,帶女主進入神界,進入神界後,女主驚奇的發現,無論是空間跳躍交叉,還是醫學生命學和物質意識,都與23世紀的科學研究驚人的一致,經曆種種神界磨難之後,女主親身證實了科學課題的真實性,現代科學隻是用現在的方式去證明了古代神學,原來我們的祖先早就做到了科學的最頂端。
袁大學士說:天涼了,夫人的病也該有個說法了。 然后,侯珊娘就死了。 說起這位閨名叫珊娘的侯家十三姑娘,京城里無人不豎拇指。別看她是庶出,在家時卻是家里最受寵的女兒,出嫁了也是嫁得前程最好的夫婿,兒子小小年紀便是兩榜進士,女兒聘為世家宗婦……她這一生,世人一致評論:值。 值嗎?機關算盡,步步為營,替自己掙得內外賢名又如何?操碎了一世心,換來的不過是捂不熱的良人和不諒解的兒女。臨終前,侯珊娘總結自己的一生,也得出一個字的評論:累。 許是只有經歷過世情,才能看透世情。若有來生,珊娘想,她一定要換種活法,不爭不搶不算計,只做那墻角安靜開放的小花,便是沒什麼大富貴,終能隨著自己的意愿自開自敗,自得其樂,再也不用強逼著自己去成為別人眼里的“優秀”,也不會再逼著誰成為她眼中的期待…… 閉上的眼重新睜開,居然不是轉世投胎,而是一切推倒重來。 于是重生后的侯珊娘忽然就多了一句口頭禪:麻煩! 宅斗爭寵什麼的……多麻煩啊,不參與! 算計和被算計什麼的……太麻煩了,隨他去! 至于那個什麼“猿門猴氏”……此生更是敬謝不敏! 只是,誰能告訴她,這又是什麼神轉折?!前世清冷的高嶺之花,此生怎麼忽然就變得如此灼熱纏人了?!珊娘后知后覺地發現,原來這位袁長卿袁大才子,才是她這一生真正的大·麻煩! 被纏得煩不勝煩的侯珊娘表示:袁老大,至少這一世求放過。您做您的高冷才子,我做我的墻角小花,咱各不相擾,行不? 袁長卿抬頭看天:天涼了,珊娘該出嫁了。 然后,打著寒戰的侯珊娘被鄭重包裹起來,塞進花轎……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前世,姜幼安是一本團寵文里的炮灰女配,全家人獨寵妹妹,而她慘遭亂棍打死。重生后,她絕不重蹈覆轍,卻發現全家后悔,求她原諒。紛紛火葬場?呵,本姑娘不奉陪!姜幼安只想致富過好小日子,豈料被反派大佬盯上。大佬權傾朝野,出了名的禁欲寡情,卻獨寵她上癮。抱抱,舉高高,纏人的緊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