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有些不明就里地點了點頭:“當然是他,還能是誰?”
李世民瞪圓了眼:“是不是太年輕了些。”
程咬金一拍腦袋,這才反應過來:“是啊,二郎您不說我都沒注意到,店家的確是年輕的很。”
李世民看著程咬金,一時間心復雜的很,果然對程咬金是不能抱有什麼太大的希,這個瓜慫憨的很。
兩道菜的炒制都不需要太多的時間,不多一會,尹煊就端著兩道菜從廚房里走了出來,輕輕放在他們的桌子上。
不用尹煊開口。
程咬金就歡快地介紹起來:“二郎,這道菜是金鑲玉,酸甜咸鮮的口味。”
“這道菜是金,口、口味,都是絕佳的一道菜。”
他一邊介紹著,一邊率先了筷子。
每道菜都吃了一口。
見程咬金的臉沒什麼變化,依舊是歡得很。
李世民這才很是含蓄地拿起筷子,夾了一筷子土豆。
轟隆一聲——
味蕾在口腔中炸,蒜香混上土豆的香味,和的一起,在他的里掀起一洶涌的風暴。
但是這種口味并不覺得突兀,意料之外融合的很好。
李世民只了這麼一筷子,他就沉默了下去。
雖然說李世民并不是一個貪圖口腹之的人,但他畢竟出豪門,現在又做了皇帝,食吃的很多,至是要比昨天那個何姓男人吃得要多。
他對食,并不只是單純的局限在“好吃”或者“不好吃”的評價之中,他的舌頭能嘗到更多的東西。
金這道菜,看起來是很清淡的一道菜,可在口腔里發的味道是復雜的,是厚重的,遠沒有外表看起來的那麼清淡。
有大蒜、有醬油......
可是這些無論放在什麼菜里,都很特立獨行的味道,在這小小的一個盤子里,無比的融洽,達到了大和諧的地步。
相比起來,他最引以為傲,用來招待臣子、外賓的烤全羊,就只是單純的食用花椒的味道配上羊的口......
暴遣天。
在他的腦子里,對自己此前的做法,進行了很是恰當的總結。
李世民又夾了一筷子番茄炒蛋。
這是不同土豆的一道菜,水富,口之后,一泓清泉噴涌而出,將口腔里生起的風暴住。
化作源源不斷的流水,濺起水花滴滴噠噠的聲浪,就像是有人在李世民的耳邊呼喊著“我還要”一樣,促使著他的手臂,又夾了一筷子土豆。
李世民和程咬金這種五大三的漢子,對土豆極其偏。
李麗質就對番茄炒蛋不釋口。
嘗了一口土豆之后,還是選擇擁抱番茄炒蛋,明明是酸甜清淡的一道菜,李麗質卻吃得小臉紅撲撲的。
菜吃到一半。
有人送來了酒錢,程咬金大大方方把兩吊錢擺在桌子上,打了一個嗝:“店家,把你那什麼瓊漿玉端上來吧。”
尹煊笑瞇瞇地收起錢。
接著去廚房,把這一瓶酒買下來。自家有經營賣酒的資質,酒自然也是齊全的,分出兩杯一兩的酒,就這麼給他們端了上去。
看到這土陶的酒壺,李世民微微皺起眉頭:“店家,你這酒......有些落了雅興啊。”
尹煊搖了搖頭,輕聲說道:“這可是我家最好的酒了。”
程咬金卻沒說話,鼻子,他已經聞到了濃郁的酒味——單這個酒味,就已經勝過他此前喝過的所有的酒。
他的臉漸漸興起來,拿起酒壺,正準備送口中。
尹煊輕輕咳嗽一聲:“對了,給你們提個醒,這酒口雖,但里卻烈得很,喝的時候別太急躁。”
烈酒?
程咬金沒當一回事,他是什麼人?是混世魔王,再烈的人他都制服過,就更不要區區酒水。
李世民沒急著喝,而是饒有興趣地看著程咬金的作。
程咬金一口半兩下去,酒水,讓他不由得瞪圓了眼。
口綿,就如同一道綢順著嚨落肚子里,淡淡的津甜味道,在他的口腔里滋生了出來。
程咬金咂了咂,品味著酒水的滋味,心里還有些不以為然,這種清香的酒水,哪里烈了?
可他這個想法都還沒完全生,一火辣辣地覺,就在他的嚨、食道、胃里生,一把韌的火焚燒了他的整個子。
酒氣由心而生,脹住他的肚子。
就這麼坐直著悶了好久,程咬金才緩過神來,他腦子已經微微有些發暈,但還是豎起了大拇指:“好酒!”
“他的,是真的烈,老子都差點沒馴服住它。”
程咬金的酒量李世民是清楚的。
那是一口、一口酒,能把酒當水喝的酒悶子。他那一口酒,怕只喝了半兩,就讓他這樣了?
李世民沒學程咬金,小心翼翼地往酒盞里倒了小半杯,端起來抿了一口。
香、甜、辣。
這三種滋味,一瞬間同時在他的口腔里發出來,這一口小小的酒水,肚之后卻迸發了極大的能量。
肚子燒了起來,里四通八達地躥著一暖意。
“好酒!”李世民也不由得嚷了一嗓子,眼里泛著亮,這種野馬一樣難以馴服的酒才是真正的好酒。
以前喝得那都是什麼東西。
和這一口酒相比起來,以前喝的那都是和水一樣寡淡的玩意。
一口酒,一口菜。
酒水刺激著味蕾,菜肴化著酒水,兩者相輔相,酒水更加甘甜起來,菜肴也更味起來。
“店家,再來一份金。”李世民反客為主,看著桌子上所剩不多的土豆,嚷嚷了起來。
程咬金把荷包重重拍在桌子上。
李麗質有些嫌棄地皺了皺鼻子,站了起來,坐到隔壁桌上,輕聲說道:“店家,再來一份金鑲玉。”
是不喜歡喝酒的,尤其是這烈酒,僅僅只是聞了幾下,就讓腦子有一混混沌沌的覺。
索自己單獨坐一張桌子,自己吃自己的。
隔壁桌的尹拿著認字的本子,小跑到李麗質邊:“姐姐,你長得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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