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方知希愣了一下,一雙大眼睛眨眨,略帶傻氣的看著他。
傅許也看著,指著自己的自行車再一次開口:「我說,我騎自行車送你過去。」
「我能走。」方知希回道,眼睛依舊眨著。
「你確定?」傅許挑眉,撇眼看著方知希那崴了腳。
其實也不是很確定,但是為什麼偏偏是他幫?
方知希並不討厭傅許。
相反,非常謝傅許願意在這種時候出手幫。
可問題是,現在每次看到傅許,就會在腦海里回憶起在廁所時發生一切。
一次又一次。
在的腦海里一次又一次的播放,不斷提醒,提醒都做了些什麼,在誰的面前做的。
每次想到這些,都恨不得刨個原地土,實在是太尷尬了。
「上不上?不上我就走了。」傅許見不回答,索就打算走。
方知希眨眨眼,猶豫半天還是歪歪扭扭地往後默默退了一步,意思很明顯。
傅許盯著看了幾秒,瞧了一眼那微腫的腳踝,表慾言又止,可最後還是踩著自己的自行車離開了。
見傅許離開,方知希頓時鬆了口氣,自己在心中繼續加油努力,拖著往前挪,樣子依舊是要多稽就有多稽。
踩著自行車離開的傅許才騎出去差不多幾米遠就停了下來,忍不住回過頭去看,瞧見那個作僵彆扭的背影后皺著眉頭調轉了自行車的方向,蹬著踏板就騎到了方知希邊。
「我帶你過去。」傅許開口,突然間出現把方知希嚇了一跳。
「不是...我真的可以...」方知希被嚇得後背一涼,反應過來后想解釋,卻有幾分的意味在其中。
還是覺得和傅許見面和說話事件很丟臉的事,而且才只是第三次見面而已,就這麼上了傅許的自行車後座,實在是覺得不好意思。
可剛才還稍微和藹一些的傅許在聽完這句話后,立刻就板了張臉:「你的腳就算只是扭傷了,也不能夠走這麼久,對恢復不好,你知不知道?」
他說這話時語氣重了些,頗有幾分醫生擔心病人,從而恨鐵不鋼的意味。
方知希顯然是被嚇到了,木訥地點頭:「知道。」
「知道就上來,我送你過去。」說完,傅許收回目,不去看方知希,只留給方知希一個寬闊的背影。
方知希看了看旁路過的學生,又猶豫了幾秒之後,才慢慢吞吞地上了自行車的後座,一雙手抓著坐墊下方空的地方,心裏格外張。
從小到大就沒坐過男生的自行車後座。
連梁樊的,也從未坐過。
一是因為不想讓梁樊察覺自己的心意,二則是因為那個位置就是能夠讓人覺得曖昧,所以為了不在高中校園裏傳出什麼莫須有的傳言,從來不敢主說要坐。
如今第一次坐上男生自行車的後座,居然是因為的腳扭了這麼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不管了,有人送總比自己像個傻子瘸著一樣的耗費力走過去要好。
方知希想著,抬眼看著面前傅許的背影,隨後又收回了視線。
午後的天空,太從茂盛的綠葉里出來,道路兩旁學生抱著書拿著快遞閑聊走在路上。
偶爾風吹起來的時候,樹葉的挲聲像是在給耳朵按一樣,聽得人格外放鬆。
涼爽而又愜意。
傅許的車技很不錯,方知希坐在後座的時候沒有覺到一點不適。
其實這樣也不壞。
方知希心想,從而淺淺一笑,心因為這一刻的寧靜從而好了很多。
腳上的扭傷,其實也沒那麼難了。
雖然依舊覺得在傅許面前很丟臉,但至這一刻的覺並不糟糕。
曾經以為,自己這輩子都等不到了——世界這麼大,我又走得這麼慢,要是遇不到良人要怎麼辦?早過了“全球三十幾億男人,中國七億男人,天涯何處無芳草”的猖狂歲月,越來越清楚,循規蹈矩的生活中,我們能熟悉進而深交的異性實在太有限了,有限到我都做好了“接受他人的牽線,找個適合的男人慢慢煨熟,再平淡無奇地進入婚姻”的準備,卻在生命意外的拐彎處迎來自己的另一半。2009年的3月,我看著父親被推出手術室,完全沒有想到那個跟在手術床後的醫生會成為我一生的伴侶。我想,在這份感情裡,我付出的永遠無法超越顧魏。我隻是隨...
傳言有錢有權有勢又有顏的易少娶了一個離婚的二手女人,碎了全城少女心;一個采訪中某記者問其原因:“傳言是因為您有特殊愛好,喜歡少婦對嗎?”易少一本正經:“我隻喜歡她這一個少婦。”某記者:“能問您一下緣由嗎?”易少:“我比較喜歡吃水蜜桃”水蜜桃?采訪出來當天,全城水蜜桃售罄!
【傲嬌腹黑京圈太子爺✖️外冷內熱普外科醫生】【雙潔/男主蓄謀已久/女主日久生情/甜寵/HE】 花季少女隨遇為保護鄰家哥哥顧宴岑,拎起板磚就偷襲了京圈太子爺傅競帆,從此拍出一段“孽緣”—— 二十五歲那年,隨遇稀里糊涂和傅競帆滾上了床單。一滾再滾,食髓知味。 理智告訴她:這樣是不對的。 但傅狐貍精明騷暗賤,奇招百出…… 在隨遇第一百零一次和傅競帆提出,要終止這段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關系時,他認真地思考了一番,回答:“好,那我們公開。” 她是這個意思嗎?! 隨遇只是想要讓一切回到正軌, 殊不知,傅競帆早已對她“心懷不軌”。 十七歲那年的一板磚,直接拍到了他心尖上,這輩子死死賴上她。 *我喜歡你,是我獨家的記憶。擺在心底,求撈。——by 傅競帆 隨遇的嘴:撈個球!隨遇的身體:好嘞,這就去找網兜~ *歌詞部分引自《獨家記憶》
【倔犟驕傲的前鋼琴公主VS偏執占有欲極強的房地產霸總】 20歲的黎笙: 是被沈硯初捧在心尖上的女友,是最羨煞旁人的“商界天才”和“鋼琴公主”。 25歲的黎笙: 是被沈硯初隨意玩弄的玩具。 沈硯初恨她,恨到骨子里。 因為她哥哥一場綁架策劃害死了他的妹妹。 18歲的沈聽晚不堪受辱從頂樓一躍而下,生命永遠停留在了最美好的年華。 而她跟沈硯初的愛情,也停留在了那一天。 再見。 已是五年后。 沈硯初對她的恨絲毫未減。 他將她拽回那座她痛恨厭倦的城市,將她困在身邊各種折磨。 日復一日的相處,她以為時間會淡忘一切,她跟沈硯初又像是回到曾經最相愛的時候。 直到情人節那晚——— 她被人綁架,男人卻是不屑得嗤之以鼻,“她還不配我拿沈家的錢去救她,撕票吧。” 重拾的愛意被他澆了個透心涼。 或許是報應吧,她跟沈硯初的第二個孩子死在了綁架這天,鮮血染紅了她精心布置的求婚現場。 那一刻,她的夢徹底醒了。 失去了生的希望,當冰冷利刃劃破黎笙的喉嚨,鮮血飛濺那刻,沈知硯才幡然醒悟—— “三條命,沈硯初,我不欠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