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敏蓉找不到孩子,開始瘋了一樣地找我的親戚朋友,不過大概想不到我會把孩子放到豔紅那裏去。
我在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之間猶豫了許久,傅敏蓉遞來的離婚協議書,把我氣笑了。
要那麽高的養費,還想把孩子都帶走。
這怎麽可能!
談判是沒法談了,那就開始準備起訴材料吧。
起訴材料準備得並不充分,他沒有在孩子傷的時候留下證據,律師是希能找到其他的證據,來作為補充。
正在一籌莫展的時候,豔紅的電話打來了,傅敏蓉還真的找到豔紅那裏去了。
沒想到豔紅卻幫我補上了證據鏈,這些照片看著就讓我目驚心,心痛不已。
我不是那麽絕的人,雖然傅敏蓉是過錯方,但養費還是會給,孩子們往後隻有探視權,而且還得在孩子有人監護下才行。
孩子們在豔紅這裏兩個月,變化很大,我很欣,也很慶幸。喵喵尒説
傅敏蓉如願出國去深造了,孩子們隻能暫時跟著我,轉學到了海市。
我的工作依舊很忙,畢竟海市和海市周邊的地產項目越來越多,事也越來越多。
我給孩子們請了保姆,也會讓助理經常去照看,能趕回家的時候絕對不在外麵對付。
隻是我還是疏忽了,家長不在家,保姆的膽子也越來越大了。
在秦厲告訴我保姆越來越猖狂的時候,我心裏很氣憤,知道兄弟倆最近都在豔紅與張雲合開的那個餐館裏吃飯的時候,我心才好了一些。
保姆被趕走了,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來頂替,照顧孩子們的事又了大問題。
兄弟倆居然告訴我,不用再找保姆,他們有地方去。
我很納悶,可兄弟倆又不肯說這去是哪裏,還不許我跟著。
秦厲就算已經十一歲,但也畢竟還是個孩子,我總得知道孩子的去,才能放心。
孩子不說,不代表我沒有別的辦法知道。
原來孩子們不止吃飯會到餐館去,就連寫作業和平常的休息也在那裏。
張雲晚上會親自把兩個孩子送回去,甚至中午還會去路口等著孩子放學。
知道孩子們的狀況,是放心了不,但張雲那姑娘......
從前這姑娘看我的眼神就不太對,不過倒是沒做什麽出格的事,更沒有跟我有半點越矩的聯係,後來因為跟敏蓉結婚,為了不讓敏蓉誤會,也不再去小吃店吃飯了。
來到海市之後,也見過幾次麵,不過都是有豔紅在的場合,我沒怎麽關注過這個姑娘。
現在這樣,是不是對我還有什麽想法?
......
不管怎麽說,我還是該謝謝人家這麽長時間幫我照看孩子們。
請吃頓飯,再送些東西,是不是太沒誠意了?
不過也沒關係,就當是欠了的人,往後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地方,我也會鼎力相助。
隻是我沒看這姑娘的意圖,一麵幫我照看著孩子,一麵又要躲著我,這是什麽意思?
擒故縱嗎?
接連幾次都是如此,我明明看到了的車就在門前,可店員就是告訴我老板不在。
難道不知道手段玩兒久了,會讓人厭煩嗎?
後來我也就索不來了,時常會讓秦厲帶話,讓助理送些東西過去。
母親去世的那年夏天,我的心很不好,孩子們在京城參加完葬禮之後,就跟著豔紅去了銀城,我也鬆了口氣,能一個人獨幾天,有個氣的機會。
那天我一個人到餐館吃飯,我看到了,慌慌張張地一頭紮進了廚房就沒再出來。
那是我第一次認真地關注,雖然隻是個背影,但能看得出這麽多年變化很大。
也是了,現在好歹也算是功的年輕企業家,可不是我印象裏的那個小土妞兒了。
實話實說,也難怪能開這麽多餐館,味道是真不錯,而且他吃過好幾家,味道都很對路,比我那食堂的大鍋飯好吃多了。
孩子們回來之後,不知道是開始做什麽妖了。
以前恨不得把張雲的事捂得死死的,不肯跟我提。
現在有事兒沒事兒的就在我麵前提起張雲,我這才發現,原來孩子們這大半年裏的新服新鞋子,學習用品什麽的,都是張雲置辦的。
我甚至從來都沒想起過給孩子們買換季服,連兩個孩子的鞋碼又長了都不知道......
我這親爹做得可真不夠稱職,自己的服多,這大半年裏就沒有置辦過,拿到什麽穿什麽。
可孩子們在長,換季就得換服換鞋子,而我......
是該好好謝謝人家,或許那姑娘本就不是跟我耍什麽手段,隻是單純的不想跟我扯上關係。
就傅敏蓉那子,我這麽多年本就沒有助理,下屬裏有,也都躲我躲得遠遠的,我又憑什麽會覺得人家會為了引起我的注意,才躲著我呢?
嘖~
再一次聽到孩子們說讓我請張雲吃飯的時候,我同意了,但我怕人請不出來。
兩個小家夥兒興高采烈歡呼了一聲,又信誓旦旦地跟我保證一定會將人請出來。
這兄弟倆果然有些辦法,連忽悠帶撒的還真就把人帶出來了。
不過看起來還是有些局促,是因為我嗎?
大概覺得自己已經偽裝得很好了,但不經意的作還是會暴一些細節。
我十分確定,並沒有把我放下,我心裏說不上的滋味。
我是懂默默守在一個人後是什麽滋味的,但我沒有辦法給回應,上一段婚姻很失敗,給家裏所有人都帶來了傷害。
不能都歸罪在傅敏蓉一個人的上,我上的問題也不,至我現在沒有考慮往後的和重組家庭的事。
一頓飯之後,我對張雲有了新的認識,是個很好的姑娘,要真是為了好,我就該離遠一些。
這樣的人,該有個的丈夫,該有屬於他們自己的可孩子。
而我,往後就算再婚,也不會考慮再要孩子,這樣孩子們才能得到最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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