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臨曾經想過,會再遇到淩昭。
南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地球是個村,南城就是條巷子。
可他沒想過,會在異國他鄉的蘇黎世遇到淩昭。
——那個他高中的同桌,曾經被他庇護在羽翼下的小弟。
季臨到蘇黎世大學之後的半個月,被不生追著要簽名、要聯係方式。
外國友人的熱,他差點招架不住。
那天,他特地挑了一條沒什麽人走的路,拐了個彎就看見一對在天化日之下熱擁吻。
熱吻就算了,兩人互相探索對方的手是怎麽回事?
“非禮勿視,非禮勿視……”季臨念經一般連說了好幾遍,心裏卻說著“辣眼睛”。
他急忙轉,腦海裏想著等他們結束他再過去,免得走老路,又要被一群孩子追。
腦子裏想著事,沒注意到後有人。
那人拿了本書在看,也沒注意到季臨突然轉,結果兩人撞到了一起。
季臨反應快,在對方驚呼出聲之際,連忙捂住對方的,生怕驚了那邊的一對忘我的男。
“唔……”
對方個子比季臨矮,瘦瘦薄薄的一個男生,瞪大一雙眼睛,警告地看著季臨。
季臨“噓”了聲,提醒他不要出聲。
那邊忘的一對男斷斷續續發出不可描述的聲音,聽得季臨渾燥熱,很想打人,天化日的……
被他捂著的男生似乎愣了一下。
隨後他的眼神躲閃開。
看來也是聽到聲音了。
季臨低嗓音用法語說了聲:“我鬆開,你別,剛才是我對不住。”
他鬆開手,那個男生低著頭整了一下頭發。
從季臨的角度看過去,因為對方留了劉海,半張臉都看不清,隻能看見一個小巧的鼻尖,和短發和領之間若若現的細白脖子。
以及紅了的耳朵。
季臨心裏詫異,這小夥子年輕氣盛的,聽到點聲音而已,這都經不住了?
那人低著頭,看都沒看季臨一眼,轉往來時的路走了。
季臨看了他一眼,目卻落在地上的一張書簽上。
他連忙彎腰把書簽撿起來。
書簽一看就有些年頭了,沒有塑封,卡片泛黃,四角磨出邊。
隻是當季臨看到書簽上的字跡和圖案的時候,愣了一下。
這書簽……
付胭讀高中的時候有段時間喜歡上了畫卡通人,他的一件校服的擺就被付胭畫過Q版的他,後來付胭又開始自己做書簽,在書簽裏畫卡通人,並且喜歡在書簽的背麵簽下名字的首字母。
而眼前這張書簽,簽名寫的並不是FY,然而他一眼就認出來。
因為……
當初他的同桌名字淩昭,雖然是個男生,但長得斯斯文文,特別秀氣,付胭坐他前桌,三個人關係還算不錯,付胭就給淩昭也做了張書簽。
在要簽字之前,季臨一把奪過,拿起筆,洋洋灑灑地寫了六個字——季臨是我大哥。
此刻,看著那悉的六個字,季臨第一反應並不是自己當初怎麽那麽中二,而是……
淩昭。
當這兩個字在腦海中閃現的瞬間,季臨仿佛被電流貫穿了一般,站起的同時,喊了一聲:“淩昭!”
他一個箭步追上去,可已經看不見剛才那個男生的影了。
季臨站在原地,手握著書簽,渾發麻,一時之間有些恍惚。
他低頭看著書簽上,翻到另一麵。
一個Q版的卡通人臉。
斯文俊秀,雌雄難辨。
真的,是淩昭嗎?
季臨想起第一次見到淩昭的時候,是在高二分文理科的時候。
當時他已經決定走育這條路,但是沒想好讀文科還是理科,不過最後跟著付胭去了理科班。
當時教室裏鬧哄哄的,因為兩人的出現,原本嘈雜的教室,突然安靜了下來。
季臨已經見怪不怪了,這些人肯定又要猜測他和付胭的關係了。
他和付胭已經懶得澄清——就算世上的男人或人都死了,他們倆也不會在一起。
因為,誰也不願意和一個想當自己爸爸的人談。
恰巧,他和付胭都想當彼此的爸爸,占對方便宜。
當時他就在一群吃瓜的同學當中一眼看到安靜坐在角落,看書的淩昭。
淩昭很特別。
不是因為長得好看,好看的人他從小到大看得多了,比如付胭、他姐、給他姐補過課的小秦老師、霍銘征。
這些都是頂級神。
看多了,他已經免疫了。
因為淩昭長得一副很容易讓人欺負的樣子,糯糯的,像隻小兔子。
季臨經過淩昭邊的時候,對付胭說了一句:“沒什麽位置可以挑了,你坐這吧,反正都是生。”
話音剛落,他邊那個暖糯糯的小東西抬頭,幽幽地看了他一眼。
季臨口而出:“你瞅……”
付胭暗暗踹了他一腳,“胡說什麽,沒看見是男生嗎?”
剛才季臨隻顧著看臉了,沒注意到對方的校服和他穿的一樣,半袖襯和長,不是付胭的半袖襯、短。
季臨尷尬地撓了撓後腦勺,“那個,兄弟,對不住。”
小東西沒說話,收回視線低頭繼續看書。
季臨回想起初次見麵的場景,還是覺得恍惚,他和淩昭有多年沒見了?
高三還沒讀完淩昭就出國了。
七年。
結婚的夫妻都該了的時間。
……
學校有個失招領的小吧。
季臨將書簽拍了張照片,照片部分打了馬賽克之後上傳到吧,並留下自己的聯係方式。
等著淩昭來找他。
可是失招領發布出去快一周了,淩昭還是沒有聯係他。
他可以斷定,那天的男生一定是淩昭。
那副聽見不堪耳的聲音之後,就嚇得臉紅耳赤的慫蛋樣。
一看,就是淩昭那個小東西。
而那天他沒戴口罩,淩昭應該認出他來了才對。
難道,那個小沒良心的,真的忘了他了?
季臨忽然有些坐不住了,他掏出手機打了個電話出去,“幫我查一下蘇黎世大學一個名淩昭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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