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付明軒聽到江若曦說……
江若曦出事後,付明軒一直在讓人調查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按照母親說法,是馮婉說他傷勢非常嚴重,很可能一命嗚呼,這才對江若曦用了重刑!
可馮婉卻哭著跪在地上,對天發誓,“付先生,我真的沒有啊,而且我那麽做,又為了什麽呢?當時我承認的確給伯母打了電話,但我說的是,先生您目前況穩定啊!”
從小,付明軒就知道母親是什麽樣的人,任妄為,為了自己開心,什麽過分的事都做得出來。
因此,在馮婉和母親各執一詞的時候。
付明軒是更偏向於前者的!
“董事長,您應該很了解夫人的脾氣秉,若是認定了一個真相,就不會變!”
助理為難。
付明軒頭疼,揮揮手,“罷了,送回外婆那去,在事徹底調查清楚之前,我不想讓出現在京港市。”
“是,董事長!”
代完助理,付明軒下車。
最近除了要調查江若曦的事,還在替江家在暗地裏解決一些麻煩。
江城越的確有經商的頭腦,可他太過於清清白白,在商場爬滾打,想兩袖清風,做個男神仙。
那基本就是扯淡!
而江家這些年會世風日下,便是因江城越的管理不當導致的。
付明軒有些疲憊。
本想來醫院看看江若曦,再警告,若是還敢欺負馮婉,他一定不會像這一次不了了之。
但剛到VIP病房門口。
就聽到江若曦著嗓子,弱弱的在說些什麽。
像……錄視頻?
“嗚嗚嗚,你是不知道的,我很很很他,為了這個男人,我願意犧牲一切。
“但他始終不願意多看我一眼,我也是實在沒有辦法,隻能去欺負那個小三,哪怕他很生氣,也總歸能多理理我的。
“哎!為了一個男人,我這樣心積慮,到底對不對?”
嗚嗚嗚——
一長串楚楚可憐的哭泣後。
江若曦關閉錄音件,簡單理了一下後,發給閨桃子。
——【最後一次配音腦,以後給我接這種活!】
桃子秒回:【姐妹,你這不是本出演,有代嘛,你了付明軒多年了,這得多有經驗!】
閨損起來,醍醐灌頂。
江若曦冷哼,快速輸:【屁!付明軒那狗東西,老娘真心看不上了,你等著,等我離了婚,找他十個八個男模,好好爽一爽。】
消息剛發出去,桃子立刻打視頻電話過來。
江若曦掛斷,打哈氣。
——【不聊了,想睡覺,別激,老娘就是忽然想開了,覺得天下男人那麽多,幹嘛非得在一棵歪脖子樹上吊死呢?】
前世,為了付明軒,桃子不知道勸過自己多次。
每次勸,每次吵。
吵的最兇的一次。
桃子跟吼,“若曦,當初你博士生畢業,原本能進大廠施展拳腳,可你偏偏為了給付明軒相夫教子,才留校當了大學老師,現在呢?配音是你唯一的好,你也要為他放棄嗎?”
江若曦一直是匿名在網上做配音演員。
沒有方微博,也從來不親自現談合作。
全程桃子作為經紀人,替在臺前活,解決圈子裏的所有大小事。
“桃子,抱歉,明軒知道我就是‘妲己’了,他說配音太丟付家的人,所以……”
周醫生總結周暖嫁給他的兩大好處: 1、孩子不愁姓 2、生病不愁醫 周暖:我是因為貪圖你的美色才嫁給你的……(我是看中你的臉!) 周亦陌:人格魅力不可擋,不是嗎?(長得帥沒辦法。) 周暖:……(竟無言以對……) 閱讀指南 如有醫學BUG請多擔待,麼麼噠(? ̄ 3 ̄)?
三年前,季清窈才出孤兒院,就被人推下大海,奪走豪門千金的身份。三年后,季清窈歸來,身邊跟了個權勢滔天的大靠山,將她寵上了天。“boss,清窈小姐逛商場被人瞧不起了!”男人下令:“把商場買下來,送她玩。”“boss,清窈小姐炸毀H國武器庫,被H國通緝了!”男人冷冷地道:“我看誰敢動我的人!”“boss,清窈小姐說缺個未婚夫,開始和謝家少爺約會了!”男人面色一寒,“蹭”地站起來,“她當我是死的嗎?去把人給我抓回來!”
簡介: 人前,他是萬人景仰的總裁,她是端莊大方的秘書;人後,他是殘暴無情的主人,她是羞辱屈服的小奴;他要她血債血還,她未婚夫對他未婚妻做的事情,他都要在她身上加倍的討回來,否則,她將麵臨的是世界末日,她無能為力,隻能屈服。一次一次的淩辱,一次又一次的屈服,背離了社會道德,糾纏不清的又何止是欲.望?她種下了愛恨的種子,發芽,成長,開花,結果…….他說作者:“你未婚夫拐走了我的未婚妻,男人對女人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對你做的事情,他動我未婚妻一根手指頭,我就砍了你雙手。”他說作者:“乖乖的做我的奴隸,別想反抗逃走,否則的話,不僅僅是你的家人,連你未婚夫的家都將夷為平地。”他說作者:“你的未婚夫讓我的未婚妻懷孕了,那麽你也得懷孕。”
結婚三年,姜瑜對丈夫和兒子盡心盡力,直到發現丈夫對她不以為然,兒子喊自己壞女人,親昵地叫別的女人媽咪,姜瑜才知道,自己的付出多麼卑微。既然如此,那她也不伺候了,果斷離婚 離婚后,姜瑜選擇重新撿起自己的獨門絕技,在另外一個城市扎根發展,誰知一鳴驚人,各界大佬爭相求娶,要給寶貝女兒當繼父。 前夫得知,痛哭流涕:“老婆,我錯了,原諒我好不好?” 她冷笑一聲:“現在知道求原諒了?晚了!” 一直叫她壞女人的兒子也哭著求原諒:“媽媽,你才是我親媽,我再也不叫你壞女人了!” 姜瑜:“不好意思,我已經有自己的寶貝了,你還是去找你的悠悠媽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