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四聯癥這裡,國外研究表明,小於三個月手死亡率高,超過兩歲手則太晚。這只是一項統計結果,不能代表全部病例,人有個差異,嬰兒不例外。關於這個病的手年齡從來是外科的爭議區。
在此況下到病例是需要看患兒個的各項指標來決定是否開刀。患兒年齡段會先作爲個參考值。
不管如何,治絕對是比姑息手風險高多了。這種手失敗不是指醫生做不來。主要問題集中在患兒能不能承得住手改變。哪怕從醫學上角度上認爲矯正是健康的,但對於已經適應了長歪的患兒來說,一下子大改變是難以接的。人是個整不是隻有心臟。
此前講過爲解決這樣的問題全世界外科專家們索很多發明不針對式,只是無一能完解決所有病例。小兒心外科重癥患兒的手失敗率一直高居不下的。
張大佬豎起兩手指:
兩歲?
兩個月?
應該是後者兩個月了。
如果是兩個月有醫生認爲要開刀,應是重癥患兒別無選擇沒法等?
“先做姑息。”曹棟按照臨牀常規思路說。
“他說了,不想開。”曹昭道出患兒家屬的訴求重點。
姑息手也可能是需要開的而不能做小切口手或是介。所以說法四是一大類疾病總稱,沒有看見病歷之前最好別下結論。
張大佬肯定也是這樣說的:“讓對方先把病歷送來。”
“他們著急嗎?”曹育東問。
大大佬這樣的老醫生醫者仁心經驗老道,先關懷患兒家屬的心。
急,一定是急,否則說不會不等B公司的手演示出結果再說。
再有這病人家屬是華人,到底比較相信自己國家的醫生和技。
分析到這裡,醫生大佬們又覺得這患兒的病可能重點可能輕點,因爲要飛回國做手要是真的生命垂危怎麼飛。
“謝醫生,你認爲這個病歷接不接?”張大佬問起當事人,表明自己只是謝醫生經紀人的態度。
未看見患兒的病歷,謝婉瑩只能據目前的信息做點兒初步推測:“可能是這樣,家屬聽誰說了早期糾正手即做治對孩子利大於弊。”
上面說的統計結果說的是手死亡率高,沒說早期手對孩子完全無益。事實上外科專家向來認爲如果能確保手功率,孩子哪怕是新生兒都應該儘早做治而不是延緩或是做什麼姑息手。
這個道理太容易想通了,把長錯的地方及時糾正,可以避免孩子的在錯的基礎上繼續長錯。如早期手可以避免右心室厚以及流出道狹窄愈加嚴重。
患兒家屬不追求開手,明顯想最大限度爭取孩子的手功率。微創遠比開手傷害小這是公認的。其次是對孩子而言以前講過的比較重要的刀口留疤問題。
衆位大佬聽完這話:哎,有理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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