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說到底,這還不是一個看臉的社會?這麼小的孩子就知道看臉了。Google搜索這小一時捉弄小花,眼前是爽快了,以後就不好說了。
看著小花臉上毫不掩飾的不喜歡,姜蟬在心裡默默地為小點了蠟。
「我後天中午走,後天早上送你去陳曉培阿姨家,我已經和說好了。」姜蟬拍拍小花的腦袋,小花知道姜蟬已經是下定了決心,不甘願地答應了一聲。
姜蟬對是真的好,平時卻是說一不二的,只要是下定了決心要做的事,不管怎樣都會做到的。一個小人兒,人微言輕的,還是乖乖地滾去和小相看兩厭吧。
看小花耷拉著腦袋,姜蟬眼裡劃過一笑意。這也算是的一個惡趣味,小孩子就是拿來玩的,尤其是看著很老的小花。
這孩子也不知道是隨了誰,平日裡非常地嚴肅正經,待人接都很有禮貌,誰見了都要夸姜蟬將小花養地很好。
可惜的是小花平日裡太過於端正了,姜蟬總想在的上看到一些同齡孩子的活潑勁兒,因此平日裡也有意識地給小花挖坑。
「,作業不多,我在學校都已經寫好了。」小花趴在姜蟬的手邊,看著姜蟬手上捧著的原文書,大眼睛裡亮晶晶的。 (5,0);
「,你懂地真多,聽說今年我們就開始學英語了。」
「那也不錯,要不要跟在後面學?」姜蟬晃了晃手裡的書籍,看見小花那雕玉琢的小臉,就知道原主留下的第一個任務算是徹底地完了。
「好啊,最厲害了!」
小花是姜蟬的腦殘,在的眼裡,姜蟬是無所不能的。一點也不訝異姜蟬怎麼會那麼多東西的,又會琵琶,又會寫書法,現在連英文都看得懂了。
「你今天的書法還沒有練習,待會兒和你一起寫字。」
教了小花幾個單詞後,姜蟬放下書,拉著小花進了書房。書房很大,幾乎快要趕得上客廳了,四周都是書櫥,上面一多半都放滿了書籍。
小花在自己的桌子前面站好,姜蟬則是站在大書桌的另外一邊,繼續開始還沒有完的繪畫。心一靜下來,時間就過地飛快。
姜蟬的整個心神都沉浸在手下的繪畫裡,小花什麼時候站在的邊都不知道。等最後一筆畫完了,小花拍著小掌:「,你真厲害,這畫真好看。」
姜蟬畫的是一副江南山水圖,烏篷船、垂柳以及坐在船上垂釣的老翁,看上去非常的寫意風流。看著這幅畫,姜蟬就好像又回到了第一個任務一樣,那裡有很多好的回憶。 (5,0);
「拍馬屁,把你的字拿來,我要好好地考校你。」在畫的右下角蓋上自己的私章,姜蟬點了點小花的額頭。
一頁頁地看過小花寫的大字後,姜蟬滿意地點頭:「你寫地很好,不能懶,既然你如今的課業不重,書法上就要多花一點時間,以後你初中高中了就沒有那麼多時間在上面了。」
「我知道的,我這次去陳阿姨家我就帶一套筆墨紙硯過去,也省得總是和小低頭不見抬頭見的。」
聽了小花的話,姜蟬為小默哀,可憐的孩子,有了小花作對比,以後就更加地不胡爸爸待見了,不過想到小未來幾天不太愜意的生活,姜蟬又開心了。
說到底還是姜蟬護犢子,小花可是耗費了很多心力培養的孩子,怎麼能夠容許小天地欺負小?
「,今天寫書法,明天學古琴好不好?等我再大一些,我就學著彈琵琶,你會教我的吧?」
「你要是想學,我就教你。」姜蟬也樂地將自己會的東西給小花,藝多不嘛。
周日的早上,小花耷拉著臉,背著自己的筆墨紙硯,姜蟬則是拉著小花的小箱子,裡面是屬於小花的換洗,兩人去了陳曉培家。
(5,0);
姜蟬這幾年的生意做地很大,早就在首都買了房,只是平時總是窩在四合院,這正經的商品房那是很去。
畢竟都來了這個時代了,怎麼也要在這個時代下什麼是四合院不是?
陳曉培家距離姜蟬那裡也不算遠,半個小時的車程。小花坐在后座上,小手指指指點點地:「,咱們來了首都也五年了,首都的變化真大啊。」
姜蟬逗著小花說話:「都有哪些變化?」
「很多啊,以前道路上還沒有這麼多的車,現在車變地很多了。高樓也多了很多,還有路也變得很寬闊了。」
這一樁樁地數下來,姜蟬也點頭:「首都的變化是日新月異的,咱們很幸運來到了首都,以後也要爭取能夠一直留在首都。」
姜蟬和小花到的時候,小還沒有起床,陳曉培過來給小花開門,小花很有禮貌地喊了一句:「陳阿姨早上好。」
陳曉培樂地不行,當初就覺得小花是個小人,只是可惜的臉沒治好。如今臉好了,陳曉培看小花就覺得哪哪兒都完無瑕。
看看板板正正的小花,再想到自己那個還沒有起床的兒子,陳曉培對姜蟬就是一百個羨慕。 (5,0);
「無憂快進來,你的房間我已經收拾好了,你去看看還缺不缺什麼?」陳曉培拉著小花進來,姜蟬跟在後面換了鞋,陳曉培的老公胡志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看到姜蟬進來,胡志忙站起問好。姜蟬和他點點頭,將小花往前面推了推:「我今天要回貴省,估計要一周左右的時間,無憂這段時間就拜託你們照顧了。」
在外人面前,姜蟬從來都不喊小花這個名字,而是直接稱呼為無憂,所以知道小名的人,還真的是沒有幾個。
胡志是個警察,非常地正義。聽到姜蟬的拜託,立馬點頭:「大娘您也太客氣了,我們都很喜歡無憂,您就放心地去貴省吧。」
「這孩子省心,好帶地很,一點也不麻煩。」向來剛正的胡志,在看到小花的時候,也忍不住扯開一個笑容,可見確實是很喜歡小花的。
(https://./html/96/96095/)
1秒記住網網:.。手機版閱讀網址:m.
傳聞,夜氏總裁夜北梟心狠手辣,殘忍無情。雖然長了一張妖孽的臉,卻讓全城的女人退避三舍。可是,他最近卻纏上了一個女醫生:“你解釋一下,為什麼你兒子和我長得一模一樣?”女醫生擺弄著手裏的手術刀,漫不經心:“我兒子憑本事長的,與你有毛關係!”夜少見硬的不行來軟的,討好道:“我們這麼好的先天條件,不能浪費,不如強強聯手融合,再給兒子生個玩伴……”五歲的小正太扶額,表示一臉嫌棄。
沈聽夏在高二那年暗戀上一個人。 他愛把校服袖口撩起,冷白色的皮膚上有不明顯的小痣,愛在課間拎一瓶北冰洋汽水,然後靠在桑葚樹下沒個正形地笑。 他是如此璀璨,發光似的照亮她一整個青春時代。 她在心裏默默祈願他能更好,而他果然如她所願,從A班到火箭班,從素人到明星,參演電影驚鴻一眼,大爆出圈。 她偷偷喜歡的人,變成了所有人喜歡的人。 他一路向前,然後離她越來越遠。 * 江溯二十四歲那年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是和很喜歡的女生。 她是劇組的特邀畫師,是他的高中校友,是相隔一條走廊的同學。 他們擁有很多共同的回憶,例如學校那棵桑葚樹,小賣部裏總是售罄的汽水,袖口走線凌亂的校服。 他一直以爲是巧合。 直到無意間翻開一箱陳舊的速寫紙。 畫上都是同一個人,熟練到根本不用草稿,他起先並未認出,翻到最後,掉出幾張他主演的電影票。 票上都是七排六座——他在學校的座位號。 原來他不以爲意遺忘的青春年少,都是她念念不忘的信號。 而他記憶中那條窄而快捷的過道,於她而言,是與他漫長相望的橋。
林薏喜歡了周嘉也十年。 第一年的時候,他還是高中生周嘉也。 看他打籃球的人很多,籃球場圍得水泄不通。 可他隔着人羣,一轉身就看見了她,大聲喊着林薏然後朝她跑來。 第十年,他是最佳男主角的獲得者。 他手握着獎盃,站在萬衆矚目的燈光下,無數光線全都聚焦於他。 而她的喜歡只能被淹沒在茫茫人海。 “從前連進他空間都害怕訪客記錄泄露的心事,如今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喜歡他。 所有人都知道林薏喜歡周嘉也。 可是周嘉也。 ……我好想你啊。” “後來他成了閃閃發光大明星,而我的喜歡也只能藏在滿是星光的人山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