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見兒子的表,林春朝屋裡指了指。
「曉芳不是在城裡接活嘛,去送了兩次東西,老闆很認可的手藝。」
岳建南像自己被誇了似的,得意道:「那是,我姐這方面可是老天爺賞飯吃,就連城裡人都比不了。」
「對啊,可畢竟是個孩子,每次一個人去城裡我也不放心,而且來回又耽誤做活的時間。」
岳建南明白了,「娘是想讓我去城裡送貨?」
林春鼓勵道:「你膽子大,做事也有自己的章法,娘覺得這事你來做最好不過。」
被林春這麼說,岳建南著腦袋笑,「娘您可真有眼。」
這孩子一夸,尾又要翹到天上去。
林春頓覺好笑,「行,那就這麼說定了,你大哥有時候也要去城裡,你們兩人搭夥一起去,有空的話也可以把晴晴一起帶上。」
岳建南得了新的活,頓時喜不自勝。
「沒問題,不過大哥最近去城裡幹啥?」
「我也不清楚,估計有他的打算吧。」
林春對岳建東很放心,甚至都沒有多問一句。
大兒子自小懂事,從沒讓多心過。
岳建南應了聲也沒多問,要是旁人肯定會想,既然大哥去城裡,為啥不讓大哥把東西帶過去?
可岳建南卻會想,肯定是娘覺得我更靠譜,事給大哥都不放心。
岳建南就是傳說中的樂天派。
像田埂間的野草,即便被踩了多次,只要給一點水,又能重新活過來。
於是岳曉芳就迎來了弟弟無聲的擾。
做工的時候,岳建南就在旁邊支著腦袋看著。
那眼的模樣,似乎在控訴怎麼還沒好。
岳曉芳到莫大的力,仿佛旁多了一個監工。
還是岳晴晴看不下去了,湊到岳建南邊。
「小叔叔,我要吃蜂。」
蜂放在灶臺上方的柜子里,岳晴晴可拿不到。 (5,0);
岳建南只好牽著的手去廚房,「只能吃一口,不能多吃知道嗎?聽說吃多了甜食容易壞牙。」
「知道啦。」
「說起來我也好久沒吃了,過會沖兩碗喝。」
「會壞牙!」
「小孩子的會壞,大人的才不會。」
岳晴晴無奈,行叭,算你是大人。
岳曉芳看著兩人的背影,這才鬆一口氣,加快手中的速度。
終於過了兩天,岳曉芳新一批的東西做完了,岳建南激又興。
「我明天就進城!」
岳建東放下筷子,「剛好我明天也去,咱們一道走。」
岳晴晴艱難地把腦袋從碗裡抬起來。
「我也去!」
岳建東想了想,畢竟是兩個大人,加上晴晴又懂事從不跑,帶上應該不難。
「行,你也一起。」
於是興的人又多了一個。
清晨,岳晴晴習慣地跑去外院修煉了一會,等聞到飯香才回屋。
林春原本想給三人帶上卷餅之類,後面又改了主意。
「等到地方東西都涼了,也不好吃,不如在城裡的飯店裡吃,嘗嘗新鮮。」
林春是很會因地制宜的人,家裡日子窮能得住苦,家裡日子富裕了也不會委屈家裡人。
岳建南頓時歡呼,他早就想嘗嘗城裡的飯店。
岳晴晴了,也是滿臉期待。
向暖從小爹不疼娘不愛,所以也不敢奢望幸福,直到她遇上牧野。
A城的人都知道,溫盛然是易家大少易誠養的小替身。雖然跟高嶺之花黎瑜有著幾分神似……但終究是個上不得臺面的冒牌貨。黎瑜家世清貴,矜貴優雅,無人敢褻瀆。而冒牌貨窮酸不堪。全身上下兩百塊,漂亮但廉價。…
沈煙嫁給了自己深愛了十幾年的男人,本該是最開心的事,卻是她的惡夢。時慕寒不愛她,結婚也是為了替他深愛的女人報仇,留在身邊慢慢折磨。直到后來真相大白,讓高高在上的時先生開啟了追妻火葬場的模式。“老婆,跟我回家。”“滾!”
沈晚瓷離婚當天,一份離婚協議突然在網絡上曝光,分分鐘成了大爆的熱搜。 其中離婚原因用紅筆標出:男方功能障礙,無法履行夫妻間基本義務。 晚上,她就被人堵在樓梯間。 男人嗓音低沉,“我來證明一下,本人有沒有障礙。” 離婚后的沈晚瓷,從小小文員一躍成為文物修復圈最年輕有為的大能。 然后她發現,那個曾經常年不著家的前夫,在她面前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 一次宴會中,有人問起沈晚瓷現在對薄總的感覺,她懶懶抱怨:“煩人精,天生犯賤,就愛不愛他的那一個。” 薄荊舟卻走過來將人打橫抱起,“再犯賤也不見你有一絲心軟。”
慕南舟的一顆糖,虜獲了薑惜之的愛,後來她才知道,原來一顆糖誰都可以。一場意外,她成了傷害他白月光的兇手,從京都最耀眼的大小姐,成了令人唾棄的勞改犯。五年牢獄,她隻想好好活著,卻背著“勞改犯”的標簽在各色各樣的人中謀得生存。再遇慕南舟,她不敢愛他,除了逃,還是想逃!慕南舟以為他最討厭的人是薑惜之。從小在他屁股後麵跑,喊著“南舟哥哥”,粘著吵著鬧著非他不嫁,有一天見到他會怕成那樣。他見她低微到塵埃,在底層掙紮吃苦,本該恨,卻想要把她藏起來。她幾乎條件反射,麵色驚恐:“放過我,我不會再愛慕南舟了!”慕南舟把她禁錮在懷中,溫柔纏綿的親她:“乖,之之,別怕,叫南舟哥哥,南舟哥哥知道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