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哥,我又來看你了!”金子朗走到他麵前,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
金明澤雖然對金子朗有一種親近,可以沒想到這小子,是如此的不陌生。
“怎麽又放假了?”金明澤放下手中的水壺,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順便瞄了一眼坐在旁邊的米小禾。
“金先生,又見麵了!”米小禾衝他點了點頭,禮貌客氣的打了聲招呼,看起來兩個人一點都不的樣子,不過金明澤,也禮貌的像點了點頭。
“我今天來是想告訴你一件事。”金子朗突然收起了臉上的笑容,十分嚴肅的說道。
“什麽事啊?看起來很嚴肅。”金明澤還是第一次看到他,這麽嚴肅認真的樣子,平時都是喜笑開的。
雖然已經十二歲了,可是看起來還像個孩子一樣,當然他起來嚴肅起來的時候,也倒是像個大人。
“我這裏有一種藥,可以讓你恢複記憶。”金子朗忽然開口。
“恢複記憶?”聽到這幾個字,金明澤愣了一下,也在考慮自己要不要恢複記憶,他不知道過去的自己,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是有不開心的記憶,還是快樂的記憶他都不知道。
可是他相信自己,能夠出現在這座島上,應該是他的之前就已經安排好的了,他每一次見到金子朗,都有那種特別親近的覺。
他也想過金子朗會不會是他的親人呢,當然他從來沒有覺得金子朗,會是他的兒子,畢竟兩個人年紀差距沒有那麽大。
他也不至於年紀輕輕的就當了爸爸,更不可能會結婚的,他有見過自己的戶口本,他現在還是單呢,所以足以說明,金之朗即便是他的親人,也一定不會是他的直係親屬。
沒有想過,他會是自己的親弟弟,畢竟金家那複雜的背景,失憶之後的他,又怎麽可能想到金家,有多麽的恐怖,在那裏生存真的是非常的可怕。
“你弟弟說的沒錯,這裏麵有兩顆藥,如果你真的很想記起過去的事,你可以把它吃下去,不能百分之百的,讓你恢複記憶,但是絕對有很大的幫助。
如果你非常,也很想了解你過去的事,再加上這藥的作用,應該很快就能夠想起過去的事了,當然這事,我沒辦法幫你做決定,還是你自己想。
如果你想忘記過去,擔心以前的記憶會讓你不開心,那你就選擇不吃,相反你想知道以前發生了什麽事,想知道自己以前的人生,是怎麽過的,你也可以選擇吃下去。”
米小禾簡單的跟他解釋了一下,這有很多的事,還要靠他自己去做決定,畢竟他才是當事人,別人隻能給他一些小建議,最終的決定權,肯定是在他上。
聽了米小禾的這番話,他非常肯定的是米小禾和金子朗,以前都是他認識的人,雖然他不知道他和米小禾,是什麽關係,也不知道金子朗。
但他敢肯定的是,米小禾能夠跟他說出這番話,說明他對自己的過去,一定是了如指掌的,在他第一次見到米小禾的時候,就有一種悉和親切。
他也不知道為什麽,又有一種作痛的覺,似乎兩個人之間,有什麽故事一樣,這讓他也很好奇,更加想了解他和米小禾之間,是不是發生過什麽事。
可是看到,對自己那冷漠又很陌生的眼神,他心中的疑問,似乎又打消了,或許隻是自己想的太多。
因為他失憶了什麽都記不住了,才會把自己和人家聯想到一起,或者兒米小禾就不認識他是誰。
“讓我考慮一下吧。”一時之間,他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麽做這個決定。
“那你考慮考慮,考慮好了告訴我們!”金子朗也是憂心忡忡的,有些不放心,不過這個決定,最終還得由金明澤自己去做決定。
所以金子朗也希給他一些時間,讓他自己好好考慮,然後便跟著米小禾一行人離開了這座島。
接下來的時間。就是無盡的等待了,隻是希哥哥盡快考慮清楚,不管他做什麽選擇,作為弟弟的金子朗,肯定還是支持哥哥的,也是希他,能夠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自打上一次在珠寶展覽會上,讓陶豔豔丟盡了臉,很生氣,當然的憤怒卻無宣泄,隻能把氣撒在姐姐的上。
明明這事兒跟陶菲菲沒有半錢關係,可是卻偏偏把這事,能扯到陶菲菲的上。
認為如果不是當初米小禾跟陶菲菲結下梁子,姐姐不得罪柴大晟,也不會有這麽多的事,米小禾又怎麽可能會針對。
一個掌甩在了陶菲菲的臉上,因為隻有陶菲菲會任擺布,而且還沒有還手的能力,畢竟現在隻要看到姐姐,就能想到自己被侮辱的那一幕。
很多事都是因為姐姐的緣故,所以越想越生氣隻能拿著撒氣。
陶菲菲早就已經被打習慣了,可能怎麽也沒有想到,以前高高在上,誰都不放在眼裏的千斤大小姐,已經淪落到這般田地了,妹妹對是說打就打,本不把當人看。
就算兩個人有著緣關係,又能怎麽樣,陶豔豔也是多麽的討厭,憎恨,是知道的。
可更加的委屈,明明自己什麽都沒有做,錯每次陶豔豔不順心,或者在外麵了什麽委屈,都會回家拿出氣。
認為這事兒都是因所導致的,所以陶菲菲很生氣,可是再生氣又能怎麽樣,除了躺在那裏什麽都不了,還能幹嘛?
“你在外麵又了什麽氣?回家對我發瘋?”陶菲菲也很生氣,可除了對妹妹瞪著一雙眼睛,還能幹嘛?
“不是你的話,米小禾會把我當眼中釘,中刺嗎!”陶豔豔氣的臉紅脖子的,上前又是一掌。
在看來不管陶菲菲是否回答的話,都會讓更加的生氣,麵前的就是出氣筒,所以當然要拿撒氣了。
“這事跟我有什麽關係?你鬥不過,就回來拿我撒氣!”陶菲菲自認為自己真的很冤,躺在家裏什麽都不做,都能被妹妹當是出氣筒,還真是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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