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吧!”薛天賜讚同的點點頭,“還有我媳婦穿的這一紅子,我們兩個是同一批布料。”
“怎麽樣?我媳婦穿著這紅子是不是好看極了。”
推銷完自己,薛天賜就開始誇自己媳婦。
順著兒子的話,付曉芳的眼神轉向兒媳婦。
還真別說,這個兒媳婦雖然長的白胖富態了點,但是穿什麽服都好看,尤其是這紅子,床上就跟一個小媳婦的,這小臉俏的看了都臉紅,配兒子剛剛好。
“不錯,你媳婦穿上也不錯。”
對兩人的穿著付曉芳都給予高度評價。
薛天賜接良好,聽自己母親的誇獎聽的樂滋滋的,對於貌一樣不知道謙虛的林也聽到滋滋的,夫妻兩個一個比一個不知道謙虛,看的旁邊的郭明珠一陣眼酸。
就沒見過臉皮那麽厚的人。
上前兩步,走到兩人跟前,看著薛天賜和林訕訕道,“林姐姐,你這樣穿是不是不太好。”
林:………就很突然,們兩個好像沒說過話吧!這上來就林姐姐,好像比好還小一個月吧!
林還沒來的及開口旁邊的男人就忍不住了,側摟著媳婦的腰,“啥林姐姐,你別瞎認親戚,我媳婦比你還小呢!”
薛天賜從來沒有那麽煩過一個人。一點也看不懂別人的臉。
住別人的,吃別人的,還不夾著尾做人,結果這讓一天天的淨瞎找一些存在,不是翻白眼就是嗓子裏含著痰說話,這不是寒磣人嗎?
被薛天賜這樣一懟,郭明珠臉上一紅,小聲道,“薛哥哥,對不起,我不知道。”
薛天賜拉著林一下子跳出去老遠:“……呸呸呸,你可別瞎認親戚,我比你也小。”
沒臉沒皮的,誰是薛哥哥,他比還小幾個月呢!
郭明珠的臉這下子紅的更厲害了,站在原地,喏喏的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還是付曉芳笑著出來打圓場道,“明珠啊!你別給他一般見識,薛天賜他就上說的不好聽,實質上是個好孩子,等你相多了就知道了。”
郭明珠順著付曉芳的話點點頭,“付嬸嬸,我知道的,你們一家都是好人。”
好人薛天賜不願意在這裏浪費時間,拉著林的手往外走,“媽,我和出去溜達,溜達消化消化食,就不拿鑰匙了,你給我倆留個門。”
說完薛天賜看都不看旁邊一個勁的翻白眼的人一眼,拉著林的手就往外走。
全程都沒說上一句話的林:家男人的戰鬥力絕對是杠杠的,一個人就能幹翻所有人。
看著兩人相攜而去的背影,郭明珠眼裏出一的羨慕,看著麵前付曉芳裝作無意道,“嬸嬸,當你的兒媳婦可真輕鬆,不用洗服做飯也不用幫忙持家務,林同誌可是了大福了,在我們村裏我都沒見過像你這樣的好婆婆。”
付曉芳覺得這話說到心坎上了,可不是個好婆婆嗎?那小白胖子都嫁過來三四個月了,還沒吃上過做的飯呢!
做家務就不用說了,的服都是兒子給洗,就沒見過那麽懶的人。
心裏對林這個兒媳婦不滿意,當著外人的麵又不能說太多,付曉芳隻能道,“我不是那磋磨人的婆婆,隻要小輩高興我就高興,日子是他們兩口子一起過,他們自己願意怎麽過就怎麽過,但凡我能搭上一把手的就絕對不讓他們小輩手。”
付曉芳上說的好聽,但是想起前些時候,讓那小白胖子幹一點活,轉頭就給兒子的樣子,還是氣的不行。
郭明珠看了一眼付曉芳的臉,臉上帶著笑繼續道,“要不是嬸子你是個頂頂好的婆婆,像林同誌這樣的在我們村裏肯定是要被修回家的…”
說著自覺說錯話的郭明珠打了一下自己的,“嬸子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就是覺得林同誌懶的……不是…是林同誌命好的遇上你這樣一個婆婆。”
說完郭明珠滿臉通紅的看著付曉芳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小聲的又補充了一句,“嬸子,我沒有想說林同誌壞話的意思,就是我在這裏也住了兩天了,從來沒見林同誌做過活。”
可不是沒做過活嗎?這活全讓兒子做了,那小白胖子沒娶進門之前,都不知道自己兒子那麽勤快。
自覺不住兒媳婦的付曉芳強裝著笑,“是個心地好的,做事也麻利,就是不說而已。”
“時間不早了,明天我還得上班,明珠你也回去休息吧!”
…………
………………
這邊一出大門,薛天賜就忍不住和林吐槽,“啊!以後在家裏你離那人可遠一點,免得在把病傳染給你了。”
翻白眼不是病,但是天天翻,一個勁的翻就是病了,就是不知道這病傳染不傳染。
看著林兩個布靈布靈的大眼睛,薛天賜想著不管傳染不傳染,他還是帶著媳婦出去住一段時間吧!這麽好看的眼睛可不能學會那些壞病。
已經不想強調人家那是拋眼的林點點頭,“……我知道,我不喜歡,沒有必要的話不會跟說話的。”
“我媳婦真乖!”薛天賜林的頭發,“要是有事你就跟我說,我在給咱們爸媽說,讓咱爸媽穿搭,以後咱們兩個都離離的遠遠的。”
不行明天他就去找他爹,讓他爹盡快打聽招工的消息,行不行的,先把人給打發走再說。
“嗯嗯!”林乖乖點頭。
雖然對家裏的那一家人不是很喜歡,但是這個話題他們說到這裏也就結束了。
路上兩人聊著其他的事,遇見相識的人還要打個招呼,旁邊的男人還要話裏話外的炫耀一下自己上的新服。
等兩人溜達完回去的時候,家裏人差不多都已經睡了。
隻有那一家三口住的房間開著一條,房間裏微微出一點亮。
她愛上霍時深的時候,霍時深說我們離婚吧。後來,顧南嬌死心了。霍時深卻說:“可不可以不離婚?”顧南嬌發現懷孕那天,他的白月光回來了。霍時深將離婚協議書擺在她麵前說:“嬌嬌,我不能拋棄她。”再後來,顧南嬌死於湍急的河水中,連屍骨都撈不到。霍時深在婚禮上拋下白月光,在前妻的宅子裏守了她七天七夜。傳聞霍時深瘋了。直到某一天,溫婉美麗的前妻拍了拍他的背,“嗨!霍總,好久不見。”
余笙愛了池言西很多年,愛的小心翼翼,近乎失去自我。可池言西不知道,以為她不過是想要池太太這個名號。結婚三年,他不想公布婚姻關系,那她就不說,哪怕被人編排再難聽的話。白天她是他的得力部下,鐵血手腕,冷面嬌花。夜晚她蟄伏在他身下,恪守妻子義務。直到他的白月光問他,“你愛余笙嗎?”余笙站在門后,身子不可查覺的顫。良久,她聽到他低醇磁性的嗓音答,“不愛。”緊繃的弦斷了,連著她最后的眷戀一起。晚宴上,旁人打趣的同池言西說,“早知道池總會這麼輕易放余總監離開,我就該早早把人撬過來。”男人嘴角勾起一抹漫不經心的笑,篤定道,“她會回來的。”某天,看到她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后,池言西猩紅著眼將人抵在墻上霸道的宣誓主權“笙笙,你是我的。”她神色淡漠的抬手擦了擦唇瓣,糾正說,“那是曾經。”
軍閥割據的亂世,姰暖只是個嬌弱女學生,但她卻被新佔領城池的軍閥頭子給稀裏糊塗睡...看上了。 不要緊,新時代女性還不至於爲此尋死覓活,所以她跑了。 可很要命,她跑着躲着,肚子卻悄悄大了。 強大的責任心和母愛,驅使她委身折腰,揣着肚子又乖乖回到軍閥頭子身邊。 她不是逆來順受,只是明白,在軍閥混戰生死不由命的世道,跟強權對上,什麼高潔風骨熱血堅毅,都是不自量力不識好歹。 她得先活着,想盡辦法活得好,纔是真正的勝利者。 想拿下勝利,於是,她要先俘獲軍閥頭子的身心... 江升雅痞慵懶有擔當。 喜歡就上,做了就認,娶了就寵,極其護短!
[現代情感] 《四季如春》作者:書包里的人【完結】 四季愛著一個人,叫賀辰安;恨著一個人,叫阮離。 就是一個盲少年不懂如何愛人,將所愛推遠又拉近的故事。 男主眼盲,腹痛,還有心理疾病,會有些虐,但書包覺得應該不錯。 1. 四季再回到這個城市是在她26歲的時候
“既然沈總那麼喜歡她,那我放沈總自由。”與之來的,還有離婚協議。胸口像是被什麼堵住。沈承之站起:“你就這麼迫不及待要離開?當初……”某人突然出現,與痣平視:“沈總不愿意簽?那就別怪我走別的路子了。”
我和秦亦之風雨同舟四十年。 為兒子求學,照看孫子,我們兩地分居,默默奉獻。 四十年紅寶石婚這天,本是見證愛情的輝煌時刻。 卻意外撞見秦亦之借口晨練給樓下寡婦送油條。 他握著那俊俏婦人的手,依依不舍: 「淑珍!太好了,新聞說退休延遲了,我又能多陪你幾個月了!」 「老秦,你可不能只顧你和鄭曉蓉的兒子,不管我們母子!」 我這才知道,他用編織了四十年的謊言,來回報我的犧牲和堅守。 終于卸下肩上重擔,我獨自踏上征程。 這一次,我只想說: 「滾遠點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