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明姝像個粘人抓著他的手指,聽見他要去沐浴也依依不舍的抓著。
沈嗣無奈就留在的屋子里沐浴,換了干凈的裳。
他穿戴整齊走出來,阮明姝已經坐在窗邊吃上了玫瑰。
阮明姝吃了大半碗,瓣染上瀲滟的水紅,側臉浸在斜里,皮曬得發白。將自己吃剩了的玫瑰推到他面前,“夫君,我都舍不得吃完,特意給你留了小半碗。”
沈嗣裝作信了。
他掃了眼碗里剩下的玫瑰,“既然你喜歡吃,就都吃完。”
阮明姝吃了不,這會兒實在吃不下了。
本來就是什麼都想吃,但又什麼都吃不完。
浪費是不好的習慣。
這個道理還是沈嗣非要教給的。
阮明姝想到了一個不浪費也不用委屈自己的好辦法,就是讓沈嗣吃剩下來的。
他在吃穿用度上又沒有那麼講究,吃點剩下來的飯菜,也不會怎麼樣。
阮明姝眼看著他,“夫君,你吃。”
沈嗣有潔癖,但他現在竟然沒覺得很惡心,想了想也不是不能接。
玫瑰是白的,聞起來極其香甜。
沈嗣坐在面前,遲疑半晌,拇指僵著青花瓷碗的邊緣,微微抿了一小口。
味道很甜。
應該放了許多糖,甜得都有些發齁。
阮明姝支著下,水洗過般的澄澈雙眸盯著他不放,“好吃嗎?”
沈嗣不吃甜,他平時也很這些。
“好吃。”頓了頓,他還是說:“有點甜。”
阮明姝覺得甜味剛剛好,如此才夠香,“不甜。”
沈嗣沒有和爭執,他只怕吃多了甜品,以后會牙疼。
他甚至已經開始擔心會不會已經長了蛀牙,日后發作疼起來也是能要命的。
沈醫生對他在醫院里的病患,都只有公事公辦的態度而從未有過任何類似同的緒存在。絕不會多管閑事。
他為了眼前這個讓人頭疼的小姑娘已經打破了太多原則。
沈嗣沒有去思考這是為什麼,他忽然間扣住的下,著皮的拇指沒怎麼用力,輕輕的也不會讓覺得難。
沈嗣說:“把張開,讓我看看你的牙。”
阮明姝搖頭:“牙齒有什麼好看的?”
沈嗣輕輕的打開的下顎,迫使不得不張開,仔細看了一圈,還好沒有長蛀牙。
阮明姝合不上又想說話,齒溢出了些津,蹭到了男人的拇指。
沈嗣松開手,的皮已經被出潤紅的指印,顯著的有些驚心魄。
他無奈又沒辦法,沈嗣下手已經非常謹慎,不敢用力,奈何的皮就是。
阮明姝憤死,用帕子了邊如春般的口水,看見他去洗手,又氣又惱跟過去:“我的口水也香香的。”
很干凈,一點都不臟。
每天都認認真真的漱口洗臉,還要洗好幾次。
的心思總是敏,沈嗣脆弱可憐的自尊心,“是香的。”
男人洗過手用帕子干拇指,還沒忘記問正事:“你不是說有事找我商量?”
阮明姝把懷里的拜塞給他,對他抬了抬下,“你看。”
沈嗣接過拜,略過幾眼隨手放在一旁,“你若想去赴宴就讓魏廣送你過去。”
阮明姝扭過臉:“我不想去。”
沈嗣挑眉,喜歡湊熱鬧,哪里人多往哪兒跑,又喜歡去出風頭。
阮明姝使喚他:“你幫我回絕,就說我病了。”
若是自己拒了壽宴的拜帖,定會被人說是嫁得不好,沒臉出門見人。
這于沈嗣而言不過是舉手之勞的小事。
沈嗣問:“為何不愿?”
阮明姝看著眼前的罪魁禍首,絞著帕子說:“們私底下都在笑話我。”
以前沒在別人面前顯擺,恃貌橫行,篤定的告訴們說以后一定會嫁給人中龍,的夫君不是位高權重就是才華橫溢。
眼前這個人,與這兩樣都不沾邊。
既無手眼通天的權勢,又沒有人刮目相看的才。
之前鬧著要上吊不肯出嫁的事亦是傳得沸沸揚揚,一場婚事,鬧出了許多笑話。
阮明姝同他說了實話:“你又沒本事,害得我都沒法出門顯擺。”
垂著的濃睫,“趙清茹剛嫁給三皇子那年就有許多人去結奉承,變著花樣給說好聽的話,們都說命好,嫁了個好男人。”
三皇子長得又不丑,后院除了兩個通房就沒有別人。
不像沈嗣,還納了那麼多如花似玉的小妾,花心老鬼。
沈嗣竟然覺得虛榮的有點可,他坦誠認錯:“是我無能。”
阮明姝都不好埋怨他,因為自己就常常被母親說是個扶不上墻的小阿斗,便是惡毒起來也沒有比更聰明的人更惡毒。
人的才能是有限的,就像在讀書這件事上死活沒有天賦。
字兒都能認得,稍難一些的詩句就讀不懂其中的深意。
阮明姝低著頭,后腦勺都寫著委屈兩個字,嘰里咕嚕:“你沒本事就苦了我,我從小到大也沒過這種委屈,想去沒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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