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公主病
書耳笑得很甜,“哥哥,你怎麼說?”
霍朝一把將了的白巾扔到一邊的沙發上,態度很堅定,“什麼怎麼說?這是不可能的事。”
要是讓人知道他拿著針線給書耳織包,像個娘炮一樣,他還要不要在京市這個圈子裡混了?
要是讓他的死對頭傅沉知道了,他還有什麼臉面可言?
拿針線這種事本來就不是一個大男人該幹的。
他從小到大本就沒過線這種玩意兒。
書耳嘟了嘟,不死心地還想再磨磨,但是這時候霍朝那邊傳來了敲門聲,估計是有人找他。
霍朝說了一聲“掛了”,然後就掐斷了連接。
鏡頭裡男主那張英俊的臉一下子就消失了。
書耳聳了聳肩,一臉無所謂地將手機放到了一旁。
也知道男主沒那麼好忽悠,也不可能輕易答應給織包。
現在這樣最好。
霍朝他越是說讓他織包是不可能的事,就越是要讓他做。越是有挑戰的事,就越是興趣。
生命不息,作死不止。
心疼男主一秒鐘。
書耳放下手機之後就馬上投到了學習當中。
對現在的來說,考個好大學是最好的出路,所以對學習很上心,毫不敢掉以輕心。
-
第二天是週五,週五即便是住校生也是沒有晚自習的。
放學後,書耳整理了一會兒週末要用的課本,試卷,打算週末好好利用起來。
整理完東西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聽到外面傳來興的聲音。
“張貝貝和李思佳在食堂門口唱歌給張貝貝拉票呢!”
“大家快去啊!”
“有大熱鬧看呢!”
甯萌聞言忙睜大了八卦的眼,“天啊,那人說的什麼?唱歌給張貝貝拉票?張貝貝和李思佳這是聯手了還是什麼?”
書耳轉了轉眼珠,心裡也有些好奇,書包很重,乾脆就先把書包放在課桌上,然後對一臉興致的寧萌說,“我們看看去。”
這句話正中寧萌下懷,忙點頭說,“好呀!”
兩人到食堂門口的時候,食堂前面的大塊場地已經被三個年級段的學生圍得水泄不通了。
書耳往臺階上一看,就知道寧萌說的估計是真的了。
張貝貝拿著話筒唱歌,李思佳給做陪。也不知道張貝貝做了什麼,居然讓原本贏面和張貝貝四六開的李思佳主退出競爭,甘願做綠葉。
所以,們兩個現在是故意聯手來對付?因為現在的贏面最大?
能做一中的校花,張貝貝長相自然不差,更別說今天特意化了妝,甜人,歌唱的也好聽。
臺下很多男生都在起哄,說要給投票。
書耳冷哼一聲,呵,男人。
看看這群牆頭草,說不準說要給張貝貝投票的人裡面,就有之前說只給書耳投票的。
沒想到就一個小小的“校園神”評選,競爭都會這麼激烈,想要得神稱號的都使出了渾解數。張貝貝也能耐的,想到了和李思佳合作的方法。
寧萌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建議說,“小耳朵,你要不要也上臺唱個歌,跳個舞什麼的?”
書耳不知道原唱歌跳舞怎麼樣,自己作為書家悉心培養的大小姐,跳舞,鋼琴,繪畫和書法均有涉獵,並且因為天賦尚可,學的都還可以。但是是不可能用張貝貝用過的辦法的,那樣就顯得故意模仿張貝貝一樣,太掉價了!
投票已經進白熱期,在週一活之前,所有人都可以更改自己的選擇。
書耳看著臺上,在心裡飛快地想著對策。
肯定有辦法的。
書耳還在想事的時候,手裡的手機響了起來,一看,是霍朝打來的電話。
和寧萌說了一聲,然後就找了個安靜的角落,接起了電話。
“你在哪?”霍朝已經等在學校門口了,但是說要讓他送的書耳卻遲遲都沒有出現,所以這才有了現在這個電話。
書耳握著手機,“我在食堂門口。”
霍朝蹙眉,“你去食堂做什麼?”
書耳語氣輕鬆,“看張貝貝唱歌呀。”
“什麼?”
書耳難得耐心地解釋說,“張貝貝和高二另一個生聯手給自己拉票呢,現在在食堂這裡唱歌,的小霸佔了食堂前面這塊地,好多人都說要給投票。”
霍朝那邊沉默了兩秒,然後說,“你在那裡等我一下,我現在過來。”
-
霍朝來的很快,書耳一看到他,就蹦蹦跳跳地跑到了他的邊。
霍朝看著食堂前的這一幕,低低地了一聲。十萬塊的炸茶錢都花出去了,還比不上校花在臺階上又唱又跳?看這群男生一個個像狼一樣,就差表明衷心了。
書耳走到霍朝面前,扯了扯他的擺,聲音滴滴的,“哥哥~”
得讓男主再出出力。
霍朝低頭看了一眼,“我知道。”
他知道?
書耳有點意外,話都沒說完呢,就喊了一聲哥哥,他就知道要說什麼了?
看來這些日子對男主的調/教也不是全無效果的。
至現在男主知道要幫爭取這個神稱號了。
書耳站在霍朝邊安靜地看著臺上的表演。
兩人在這裡等了一會兒,等到天黑下來,張貝貝和李思佳覺得差不多了,準備收工的時候,霍朝上前,跟張貝貝要話筒。
張貝貝一臉警惕地看著霍朝,“幹嘛?”
霍朝有點不耐煩,他在臺下站了太久,耐心已經告罄,而且他不喜歡聽人唱歌,這次聽了這麼久,他覺得自己的耳朵飽折磨。
霍朝簡短地說,“我有用。”
張貝貝心裡一突。
霍朝該不會為了給書耳拉票,自己親自上臺唱跳吧?
難道一中立於神壇的霍朝能為書耳做到這個地步?
拋下一切臉面,就為了讓書耳贏?
一想到這個可能,張貝貝就乾脆地把話筒給了霍朝。
如果霍朝真的這麼做了,那麼這次輸給書耳,也認了。
不認了,還會羨慕書耳!
想想看,這會是多麼世紀的一幕啊。
要知道,霍朝對這種文娛類的項目向來敬謝不敏,他從來沒有在校慶或者各種晚會上表演過節目,但是現在他是不是馬上就要貢獻他的一唱了?
這麼想著,張貝貝興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準備記錄下接下去振人心的一幕。
不過幾秒鐘之後,張貝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還遠遠沒有那麼喪心病狂。
霍朝拿到話筒之後,話也不多,只說了一句話。
但就這一句話,就足以點燃在場所有人的熱。
他說的話是,“只要給書耳投票,就能進群搶紅包。每天20個紅包,每個紅包千元起,一直持續到週一結果出來,進群的人,人人有份。”
說完,霍朝就乾脆地將話筒還給了張貝貝。
書耳現在還不能以倒的優勢獲勝,那只能說明他錢花的還不夠多。
只要他捨得砸錢,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別說是一個小小的學校神評選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錢把票數弄上去,讓以高票c位出道!
-
霍朝雙手兜,漫不經心地朝書耳走過來的時候,書耳覺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認錯了救命恩人之外,上還是有閃點的。
比如,他夠大方!給花錢不眨眼!一副不差錢的樣子!
不過原書小說的作者筆力不夠,節設計的不好,書裡都沒有什麼男主為主花錢的片段,可能是因為主舒爾家有錢,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錢?
所以男主本就沒機會表現自己有錢這一特點?
主不稀罕,但是稀罕啊!
願意給生砸錢的男生是真的帥!
特別是剛才霍朝用一種輕慢不上心的態度說發紅包的時候,全都好像在發。書耳以前也不是沒有見過富二代,上輩子見過的有錢人還多的,但偏偏就沒一個人能有男主這種獨一無二的氣質。
可惜男主現在也就是個高三學生,要是男主現在是上市公司總裁,肯定也要榨幹他的錢的。
作了作了,當然要作到極點。公主病也是有尊嚴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個合格的作。
可惜了……他們相遇太早。
不過要是相遇太晚,主出現了,那也沒這個炮灰配什麼事了。
書耳笑瞇瞇走向霍朝,拍馬屁道,“哥哥,你剛才好帥哦。”
霍朝一臉輕描淡寫,“還行吧。”
書耳抿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給生花過這麼多錢麼?”
霍朝低頭看了一眼,反問,“你說呢?”
他活這麼大,都沒見過比書耳屁事更多的生了。
書耳挖了歪頭,看樣子,應該是沒有?
嘻嘻。
不過人嘛,總有第一次噠。
事解決的差不多,兩人總算是可以回家了。
甯萌聽到霍朝最後的話之後,已經識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於霍朝那幾個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計也忙自己的事去了,所以現在只有書耳和霍朝了。
書耳估計明天就會得到寧萌的打趣了。不過霍朝今天的表現書耳本人也意外的。
估計是炸錢花都花了,不能前功盡棄?
不管怎麼樣,男主今天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
書耳坐在霍朝車後座,回家的路上,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對面有一個小門店。
忙說,“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剎車,低沉悅耳的聲音從風中清晰地傳到了的耳裡,“又怎麼了?”
書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彎起,男主的這個又字,用的很傳神嘛。
跳下車後座,指了下對面,滿臉興地說,“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麼東西?”
等霍朝看清對面是什麼店之後,他只覺得自己頭皮都有些發麻。
那家店不是別的什麼店,而是專門賣針線的店!
他剛剛才為了耍了一把帥,居然對織包還沒死心?
落魄魔术师宗九穿书了他穿到一本恐怖无限流选秀文里,成了书里那个第一轮评比就惨死的花瓶炮灰这个选秀很有意思,上万人里一共只能出道一百人,c位出道还能得到一张万能许愿券这要换成别人,恐怕当即就得吓死没想到宗九不仅不怕,还一路浪得飞起,骚操作频出一通操作下来,活是安稳无恙地活了,和全文最大反派的梁子也就此结下今天你阴我一下,明天我反手搞回来,有来有往,还挺乐呵结果浪归浪,某一次不小心还真就浪翻车了看着把他按在地上的宿敌,宗九懒懒地抬眸,“要杀就杀,别废话。”身处劣势,却一丝畏惧也无,反倒继续作死挑衅那人用冰冷的手指研磨着他的耳根,按向大动脉的动作骤然顿住“真遗憾。我改变主意了。”-他曾经很乐意亲手赐予宗九死亡日夜遗憾不曾剜其血肉,亲手扼断脖颈可真让这人落到他手上后,另一种更迫切的渴求却如野草疯长比起输赢,更想看看他哭着喘着,眼尾发红的求饶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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