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隊長看來,騎馬有什麼難的,牧區里桌子高的小孩兒都敢騎馬。十歲出頭別管是男孩還是孩,都能幫家裡放牧了,知青們都這麼大了,還能學不會騎馬嗎?
他這麼一說,熱又不服輸的知青們沒一個抗議的,全部躍躍試。
林雪君跟著一副要上戰場般熱的孟天霞步出瓦房,轉頭看了一眼同樣滿懷期待的秀玉幾人,想到自己第一次騎馬後大側和屁全被磨破的慘狀,默默撓臉。
…
要是在21世紀,年輕人們隨便上網搜一下就能知道騎馬不是那麼容易的。第一次騎馬就要跟著去放牧,更是地獄難度。
雖然不像男人們鏟雪是純粹的力氣活,可是羊群一天能走20到60公里路誒!
人平時走2公里(2km)平路都覺得累,更何況是10倍以上的雪原,代步的馬又是第一次騎……
站到4匹馬前時,孟天霞三人仍未意識到自己這一天將面臨什麼,還在興致地馬鬃,贊馬漂亮。
蒙古馬是不錯的。
1241年冬季,速不臺的主力騎兵從魯斯卡山口越過喀爾阡山脈,突然出現在多瑙河流域的格蘭城下時,僅僅用了三天的時間,而布滿積雪的兩地之間距離有三百多公里,當時幾乎征服全球的鐵騎勇士們,騎的就是被認為『最接近駱駝』的、適應超棒、耐飼、易增膘、持久力極強、壽命也長的蒙古馬。
在大隊長和其他牧民以審視的目掃視四個知青時,林雪君正仔細打量四匹馬的肩高、高、緒穩定、特徵、健康況、馬蹄狀況等。
對於相馬,民間是有順口溜的:
遠看一張皮,近看四隻蹄。前看膛寬,後看屁齊。當腰掐一把,鼻子捋和。眼前晃三晃,開口看仔細。趕起走一走,最好騎一騎。
林雪君依次走過四匹馬,每次都讓馬兒先看清楚自己,再將手遞到馬鼻子前給對方嗅聞,之後才輕輕馬臉馬頭。
之後又上下打量,拍拍看看,像個挑剔的買家。
出生在草原上的最知道,馬就是,沒有馬在草原上寸步難行。
草原上的好馬認路、通人、懂天氣和草原,是牧民的親人和夥伴,甚至在特殊時刻是牧民的命。
騎駿馬寶駒的人會被牧民們羨慕,甚至,得到千里馬認同的騎士會被認定是勇士,得到這片草原的尊重。
草原人和自己的馬兒羈絆極深,林雪君挑馬一不茍。面對著眼前四匹生靈時,表前所未有的嚴肅。
這可不能兒戲選。
第11章 駿馬『蘇木』
「小姑娘的眼力不同凡響!」
大隊長瞧見林雪君這一系列小作,便挑高了眉。
站在他邊的四位牧民都發現了林雪君的作,長得最高的一位短髮漢子扭臉問大隊長:
「這個知青懂馬的嗎?在看什麼?」
難道要選一匹最漂亮的嗎?
這裡都是矮腳的蒙古馬,可沒有英俊的高頭白馬給選。
「一會兒看看怎麼說。」大隊長繼續觀察林雪君的作。
「這就是幫烏力吉家難產母牛順利產犢的知青嗎?」另一位沒能看到林雪君接產英姿的牧民好奇詢問。
「就是。」大隊長點點頭。
「不僅會接產,還會相馬嗎?」牧民追問。
「不知道。說給牛接產也是第一次,搞不好是運氣呢。只靠讀過類似的書就能功幫難產牛犢降生,這樣的事我聽也沒聽過。」大隊長搖搖頭,怎麼想都覺得林雪君這娃子膽子太大了。
他們這邊有一句沒一句的閒聊,那邊林雪君已經選好了馬。
拍拍打頭的一匹青小馬,做出滿意表。
短髮漢子立即用蒙語小聲對大隊長道:「選了最溫順的小馬,像是懂一點的。」
大隊長點點頭。
站在大隊長另一邊高只到大隊長口的13歲小年嗤了一聲,用蒙語低聲道:「膽小鬼才選『千里溜達』。」
小青馬很溫順不假,跑不快也是真的,牧場裡人都戲稱它是『千里溜達』,誰要是想騎著它趕點什麼急事,能活活急死。
大隊長了小年的頭,輕聲道:「們都是第一次騎馬,不像你會走路就會騎,選小青馬也很好。」
哪知林雪君才拉住小青馬的韁繩,就轉頭對年齡最小、個子也最小的秀玉道:「這匹馬你來騎。」
「誒?」大隊長詫異地挑了挑眉。
秀玉本來和孟天霞們正一塊兒圍觀林雪君選馬,想著大家喝了林同志的牛,由對方先選好馬也是應該。卻怎麼也沒想到,林雪君竟是在幫選。
「你來試試,先站在它頭側,讓它聞聞你的手。緩緩它,再騎一騎看。」林雪君拉過秀玉的手,教跟馬兒初步建立關係。
在小青馬悉秀玉的靠近後,才扶著秀玉騎上馬背。
「拽好韁繩。」林雪君一步步教秀玉上馬、驅馬緩行和掉頭,完全接手了教大家騎馬的工作。
待秀玉悉過上馬和下馬等簡單作及指令後,林雪君留跟小青馬建立,自己又走向另一匹小棕馬。
這四匹馬中,其他的都沒有馬鞍,僅用舊布搭在馬背上,再拴一布套當馬鐙。僅這匹小棕馬有個像樣一點的皮質馬鞍,可以保騎馬的人坐得穩一點。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 | |
穿越到古代,她成了又黑又醜,全身肥肉,被妹妹和未婚夫背叛,最後隻能嫁到農家的鄉野村婦,潑辣無理,懶惰成性,臭名昭著。 冇事,她好歹來自二十一世紀。被背叛?她讓渣男後悔!名聲不好?她用事實堵住他們的嘴!妯娌不喜歡她?她送她們見鬼!長得醜?她可以慢慢變美…… 不過她隻想種種田,養養娃兒賺賺錢,哪裡想到,她那個山裡漢夫君竟然一步步青雲直上,成了權傾朝野的大人物…… (本文架空,請勿考據。本文架空,請勿考據。本文架空,請勿考據!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慕容玥穿越了,穿成了坐擁萬千寵愛的玥公主。她本想順應命運,老老實實當一個千柔百弱的公主殿下,可偏偏原主作死,給她惹了一堆爛攤子。不僅有個又臭又硬的冰山渣男老公挑事,還有一個白蓮花各種作妖。當個獨自美麗的公主就這麼難嗎!她不想宮鬥啊!
她,是醫藥世家,廢物顧七,平凡的麵容下掩藏著一張傾城國色。 她,是鬼醫聖手,異世靈魂,淡漠的麵容下有著隨心百變的性格。 當她穿越而來,代替她成了“她”時,身中極品媚藥,是再死一次?還是找個男人當解藥? 他,玉樹蘭芝,清逸絕塵,看似無害,實則卻是吃人不吐骨的腹黑狼,一朝錯上,為免被他剝皮抽筋,她隻能用上連環計,一避再避,量他有再大的能耐,也絕不會想到,當日強上他的人就是她。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寵她入骨,愛她至深,哪怕她是世人眼中的廢物,無才無色,他卻視若手心之寶,把她放在心尖之上,許諾,哪怕負儘天下,也絕不負卿! 她本是慵懶淡泊之人,冷血而冷情,稟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宗旨,既然有他護著她,寵著她,愛著她,她就斂起鋒芒,掩去風華,當一個世人眼中的廢物,偷得浮生半日閒。 是誰觸了她的逆鱗?激起她心中嗜血? 無法修煉的廢才?無一是處的廢物?毫無戰鬥力的顧七?誰知,她風華的綻放,強勢的崛起,隻為那守護她而倒下的男子! 一朝風雲湧動,揭去廢物之名,揚吾強者之威!長劍在手,且問天下誰與爭鋒!
前世,為了一念親情受儘欺辱毀容截肢,絕望而死。 一朝重生,異世大佬紀初星隻想掙錢抱著小零食躺平。 但是一不小心,高考狀元、科技大佬、天才神醫、商業巨鱷等等等身份一一曝光 全球頂級世家的家主抱著她喊寶貝女兒。 莫名其妙多了一二三四五六辣麼多哥咋回事? 行唄,躺贏的人生她還靠什麼實力? 不過…… 她睨了眼某個肆無忌憚的男人:不是說了當哥哥? 男人溫柔摸了摸她的小腦袋:乖,出門叫老公,回家叫哥哥。
簡介: 牛馬打工仔陳洛,意外穿成了某都市小說裏的反派大少。可這反派大少,在設定上,居然是女主的舔狗?陳洛瞬間就無語了,不是,都反派大少了,誰還舔女主啊?於是乎...夏清月:“陳洛,我暫時還不想談戀愛,你等我大學畢業了再說吧,我們還是繼續做朋友好嗎?”陳洛:“不了,我看我們還是別聯係了,直接刪除拉黑吧。”夏清月:“啊?不是...”...夏清月:“陳洛,你今晚有時間嗎?我想約你出來吃個飯。”陳洛:“沒空,滾!”...夏清月:“陳洛,我錯了,對不起,我答應做你女朋友,你可以再追我一次嗎?”陳洛:“你也配?”不僅如此,陳洛還勾搭上了小說裏的富婆女反派,從此生活樂無邊。對此,陳洛表示:“舔女主幹嘛?女反派不香嗎?”本書又名:《不是吧,我反派大少,需要舔你?》、《讓我當舔狗?你配嗎?》、《放下高冷女主,我選火熱女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