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漁笑著走了。
晚上吃飯,近九十人的部門,助理便定了一個廳。
主桌坐的都是領導,從陳漁這個副總,到部門經理再到各項目組主管,陳漁邊上還有個位子空著。
程霄拉著宋熙坐在了不遠的隔壁桌,訝異的問:“難道還要有人來?”
因聶易沒有把話說死,陳漁便也沒把CEO會來的消息散出去,免得眾人期待一場,又落空了,反而打擊士氣。
宋熙搖搖頭,低頭給聶易發消息:“小叔,我們今天聚餐,晚上你自己回啊。”
聶易:“幾點結束?”
“大概8點多吧。”
聶易回了個“好”。
聚餐無聊,宋熙想想,又說:“你晚上回家記得把飯盒帶回去啊。”
宋熙住著免租的房子,又知道聶易對是真的好,便也會多照顧他一些,那天見到客廳的置架上有板養胃的藥,問過知道他胃不好,就爭取每天給他做些養胃的飯吃。
那邊聶易說:“知道。”
過了會兒,手機一亮,聶易說:“晚點去接你。”
這麼多同事在,怎麼接?宋熙嚇了一跳,飛快回道:“不用了,我打車就行。”
聶易沒說話。
宋熙焦慮,過會兒見他還不回,忍不住問:“?”
聶易這回回得快:“。”
宋熙:“……”
程霄吃著飯推了一把:“跟誰發消息呢,笑這樣?”
“有嗎?”宋熙收起笑,關了手機,著碟子里的蝦仁,只覺得不可思議,剛才是聶易回的消息?
八點的時候,陳漁起出去,過了一會兒,引著聶易從廳外進來。
全場都沸騰了。
程霄抓著宋熙的胳膊啊啊大:“我的男神居然來了!”
宋熙:“……你男神不是那個很man的明星麼?”
程霄:“自從見了聶總,我就換了,有問題嗎?”
宋熙:“……”
在場的其他同事也是興不已,這還是在除了匯報意外的場合見聶易,聚餐的氛圍輕松,員工們也起哄的厲害。
等陳漁說讓聶易講兩句時,下面先鼓起掌來。
聶易沒多說,事實上,他的出現就已經很振人心,新部門,且是未來的重點業務部門,有戰績斐然的空谷最知名大佬坐鎮指揮,員工自然是聽得豪萬丈。
聶易說完,陳漁又補充了幾句,一掃剛開始吃飯時的謹慎和斂。
能把CEO請過來,除了部門地位高,也現了兩位總的關系深厚,聶易給面子,無論是與公司的其他副總打道,還是管理部門的下屬,陳漁都更加無往不利。
聶易只略坐了坐,就起離開。
經過宋熙那桌時,偏頭看了一眼,沉著深遠的目,飽含意味。
程霄激的問:“他剛剛是在看我嗎?”
宋熙:“應該是的……吧。”
程霄兀自激,宋熙握在手里的手機一震。
聶易:“出來。”
作者有話要說: 兩人在一起后——
聶易不讓宋熙再早起準備飯。
宋熙:你不是喜歡吃嗎?
聶易:我喜歡的是那幾口飯?
第30章
當著整個部門的人暗度陳倉, 宋熙只覺得手機有些燙手, 跟程霄說了聲先走,悄悄出了宴會廳。
本以為聶易應該會在樓下等, 哪知道剛從宴會廳里轉出來,就在走廊上遇見了聶易和陳漁, 以及正在跟他們說話的沈廷。
“喲,宋熙也在?”沈廷先看見, 笑瞇瞇的眼神一收,目掠過陳漁,別有深意的看向聶易。
聶易警告的掃他了一眼。
沈廷笑笑,神恢復正常, 沖宋熙說:“我們正商量周末去郊區泡溫泉, 妹妹去不去?”
“妹妹?”陳漁沒想到沈廷認識宋熙。
沈廷理所當然的昂了一聲:“靜媛的妹妹, 可不就是我妹妹!”
陳漁笑道:“那確實。”
上次吃日料, 宋熙倒是記得沈廷言談間跟陳漁,心想他們估計是要組個敘舊的局, 搖頭說:“你們去吧, 我就不打擾了。”
“哎打擾什麼, 你必須得去!”沈廷立刻急道,“人多才熱鬧, 正好要過年了, 都休息休息,順便上你姐姐。”
聶易出聲道:“干什麼讓?”
宋熙同樣一臉疑問的看他。
沈廷咳了一聲:“這不是……我跟最近關系有點張麼。”
宋熙:“……”
看來是吵架了。
沈廷又轉回話題,叮囑陳漁:“陳大一定要去, 好幾年不見,我們得好好敘敘舊。”
“行啊。”陳漁笑著攏了下耳邊的碎發,“我沒問題,就看聶易了。”
沈廷也笑:“干什麼看他啊,他去不去,還會影響你的決策啊?”
陳漁嗔瞪他一眼:“怎麼說話呢,我還不能跟你們兩個一起敘舊了?”說著,不聲地看了看聶易。
宋熙心里一,也抬眼瞅聶易。
正好聶易也在看,兩人目一,又很快分開,只聽聶易對沈廷道:“你先定好地方再說。”
他們幾個又聊了幾句,宋熙先走,轉彎去了洗手間。
洗手的時候,陳漁從外面進來,也不不慢地洗手,抬眼從鏡子里對上宋熙的視線,帶著恰到好的驚訝和笑意:“你居然是靜媛的妹妹。”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聽說池家那位從小被養在農村,連高二都沒讀完的大小姐被領回來了!眾人幸災樂禍等著看笑話。可沒想到——京都頂級四大世家為什麼全都巴巴的把孫子、兒子送來和池歸同班?享譽世界的醫學大拿為什麼如此親切又熟識的和池歸聊天?還有傅家那位心狠手辣,無人敢惹的太子爺,為什麼畫風突變,天天在群裡曬池歸?其他人:「我女友做飯好!」「我寶貝彈琴好!」傅斯:「我老婆屍體解剖的好。」眾:……池歸:……這些人好煩啊。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