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靳時之于盛清歡,是的心事,是酸的暗時。
想,自己大概永遠都會記得初見溫靳時的那天,就像或許他不會記得,他們的初見不是迷熱烈的那晚,而是十六歲那年那個雨天。
那時還在蘭城,那段時間總是下雨,下得人心煩意,不喜歡極了。
那天和盛士再次大吵一架,盛士看的眼神極冷毫無一可言,并讓人把鎖在了房間里。
面無表地從二樓跳窗離開,頭也沒回。
漫無目的地四游走,最后是在腳踝作痛,肚子也咕咕時隨便走進了路邊一家便利店。
等選好東西準備付錢,了半天的口袋,才后知后覺地發現并沒有帶手機,手機早就被盛士命人砸了,而的上也沒有現金。
低下頭,無聲地扯了扯角,用幾乎聽不清楚的聲音說了聲抱歉,想離開,淡漠的聲音落了下來
“一起付。”
隨之一起落下的,是極好聞的氣息,一下侵鼻尖,像刻在了的骨子里。
那一刻,也不知怎麼回事,腦中突然就想到了一無際的雪山,恍恍惚惚地抬眸,一張俊漠的臉映眼簾。
薄鼻,眉骨清冷,五包括臉廓的線條都像是被心雕琢過的。
他注意到的注視,側眸。
清寒冷漠的一眼,無波無瀾,像隔了極遠的距離,更像剛剛想到的雪山,讓人難以接近。
“除了這個。”
忽的,他長指輕點某樣東西。
盛清歡下意識地低頭,一眼瞧見他那骨節分明的干凈手指點的是煩躁下要的一包煙,不知怎麼就紅了臉。
從來就不是好孩子,哪怕外人看來只是驕縱了些,但實際上,骨子里蔫壞蔫壞的,壞事兒做了不,什麼煙紋說臟話,都是暗地里做過的。
第一次,覺到了什麼恥。
就好像,在最不想讓人見到的時候,反而被喜歡的人撞破了自己的尷尬,惱難當的同時心跳加速,恨不能時倒流。
喜歡的人
愣住。
等意識到應該說點什麼的時候,他已經走了,沒和說一句話,也沒怎麼看,仿佛就是看見了順手做了件好事而已。
雖然看起來他本不像是會管閑事的人。
想追,奈何一腳踝就疼,氣惱地咬了咬,最終挫敗失落地坐了下來,心不在焉地吃著東西。
等吃完,肚子倒是不了,但腳踝還在疼,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不在意。
慢吞吞地拖著移,走到門口時看到雨又下了起來。仰起臉呆呆地看了許久,準備收回視線時,竟然看見那個男人去而復返。
怔住,甚至剎那間 連呼吸也滯住了。
原來他是有東西掉在了這家店,返回來找的。
也不知怎麼回事,的目不控制地跟隨著他移,確切地說,是一直落在了他臉上。
直勾勾的,毫不遮掩。
他覺到了,終于看了一眼,依然冷淡。
而后
他買了把傘遞給。
指甲不知不覺中掐了手心印出淺淺痕跡,四目相對,沒接,而是盯著他問“我腳有點疼,你可以送我去附近的診所嗎”
他微皺下了眉,雖然其實難以捕捉。
盛清歡心跳的很快,但不過兩秒,過速變為緩慢,意識到這人是不會答應。
剎那間,的鼻尖發酸,好像有些莫名的委屈,這種覺是從未有過的,哪怕這些年被盛士那樣對待也不曾如此。
更不是那樣的子。
此刻卻在一個陌生人面前
不想被人看見狼狽,轉要走。
“上來。”
一如既往的語調,不過偏低了些。
一愣,就見這人竟然在面前蹲了下來,言簡意賅地像是命令“撐傘。”
盛清歡當即就忍不住笑了起來。
“哦。”克制著又過速的心跳,翹了翹,第一次趴上一個男人的背,和他親接。
打開傘,想往他那邊兒撐。
“別淋著。”他說。
意思是讓顧好自己就行。聽著,覺得滿腔的歡喜濃烈了些。
撐著傘,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狀似自然地圈住他的脖子,隨即又飛速地地看了他一眼。
從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側臉,凜冽冷漠,又英俊得人神共憤。
的呼吸有些重。
眼睫眨了眨,悄悄地,裝作很自然地將臉蛋上了他的肩膀。
味道很好聞很獨特。
是這個同齡段的男生沒有的。
長得漂亮,從小到大追的人就不,但從來沒把任何一個人看在眼里,只覺得討厭,覺得那些人稚煩。
直到今晚。
這個人的意外出現似乎讓春心萌了。
雨淅瀝瀝地打在傘上。
這一刻,終于不再討厭雨天,而是覺得慶幸歡喜,慶幸有雨聲可以遮掩,遮掩自己那如擂的心跳。
好像了。
附近的確有診所,很近,不過幾分鐘就到了。
檢查,敷藥開藥,最后要付錢時,還沒說話那人就默不作聲地幫付了。
最后,是拉住了他的角,仰著臉,回想著學校里的同學是怎麼說話的,第一次楚楚可憐地說“可以再背我回家嗎”
那雙深眸定定地看著。
心口狂跳,怕被拒絕,咬了咬,垂下眼眸松開手,用快哭的語調小聲地說“好吧,沒事的,還是要謝謝”
“走吧。”淡淡的兩字打斷了。
的角瞬間就 揚了起來,極力克制了又克制才沒有表現明顯,只不過再抬頭心跳便失控了“謝謝,不遠,就十分鐘。”
再次趴到了他背上,說了個地址。
他沒有再說話,一言不發的沉默卻莫名地安心安寧,也神奇地讓今晚的委屈悄然消散,轉而被縷縷的甜取代。
那時第一次,嘗到甜的滋味。
是一見鐘心的覺。
當然沒有讓他送回盛家別墅,到了隨口說的地址后就讓他放自己下來了,哪怕不舍,但這十分鐘,很開心。
只要想到他背著走了一路,而撐著傘,便覺得浪漫極了。
想和他說點兒什麼,但他突然接了個似乎很重要的電話,囑咐了句轉就走了。
天很暗,到是朦朦朧朧。
那道頎長拔的影走其中,漸行漸遠,直到再也看不見,才想到自己本沒問他名字和電話。
懊惱地直咬,想著一定要找到他。
可是后來,再也沒見到過他,也沒有找到他,但那一晚的悸始終留在心底,地生發芽。
意外再見,是三年后。
那會兒已經是娛最當紅的流量小花,那晚剛結束一場慶功宴轉場酒吧,就是在那里,一眼認出了他。
燈迷離,那個男人側臉冷冽,坐在卡座里,仰頭喝了口酒,凸起的結滾,得無可救藥。
或許是喝了酒,或許是其他,那時滿腦子一個念頭
想吃掉他。
從來不是會害矜持的人,想要就要,尤其這個男人讓心心念念了三年,在很多個夜晚出現在夢里。
于是,主搭訕,借口玩真心話大冒險輸了,要留個電話。
但他連看都沒看一眼,渾上下似乎都散發著生人勿近的冷漠氣場,只是自顧自地將杯中剩下的酒喝完。
也是這時,后知后覺地發現他喝的是這家酒吧出了名的
不等提醒,他推開了起離開。
氣惱,也有點兒難過。
他似乎沒認出自己。
也沒多大變化啊,只是更漂亮了點兒。
不甘心地四找他,最后是在酒吧的二樓后花園找到的他,他漫不經心地倚在欄桿上,薄間咬了支煙,微垂著首點煙。
輕微的一聲,幽藍火焰跳躍。
煙點燃,青白煙霧徐徐迷霧,逐漸模糊那張戴著金邊眼鏡的臉,卻不經意間出濃濃的迷人氣息。
的心跳倏地就了拍。
只恍神了一秒,走近,在他本不在意的時候,奪走他要夾至指間的煙,就著他含過的地方咬住,淺吸了口。
而后,紅微張,慢慢地故意將吐出的煙霧噴到他臉上,似笑非笑挑釁地看著他。
他沉默, 垂眸睨著。
英俊的五深邃,表冷淡至極,眸冷漠幽暗。
這一眼,愈發地勾起了想得到他的心。
兩人在無人的角落,一盞暖調的燈昏昏地傾瀉線,將兩人的影籠罩在一起,織曖昧。
貝齒咬住一側下,在他的視線下一點點地松開,又湊近他耳旁,用的嗓音大膽地勾引他“我好喜歡你,想吃掉你。”
后來
是一整晚的迷。從生到熱烈,一次又一次。
疼得沒出息掉眼淚時,是他薄吻了上來,帶著炙熱的溫度,像是憐惜地輕輕吻去眼淚。
從眼角,最后齒纏。
那時想,等第二天醒了,就告訴他,他們三年前就見過,要當他朋友,不準拒絕。
第二天是先醒的,是被手機振聲吵醒,出了很嚴重的事,不得不先離開。
匆匆離開前,留了紙條,寫了自己的電話,讓他醒后聯系自己。
可是
沒有等到。
甚至,再一次地再沒有見到過他。酒吧那晚的監控沒了,酒店也是,那晚就像一場夢一樣不真實。
直到三個多月后,在拍戲結束后狂吐,之后檢查出來懷孕。
那時好像才證明那晚并不是夢和幻覺。
跟著,是的母親出現,第一次給了一掌,強勢地命令立刻做手拿掉孩子。
那時候和盛士的關系幾乎可以說是到了劍張跋扈的地步,誰也不想見到誰,見面必吵架。
自小,骨子里就是倔強的,叛逆期好像很長很長。
那次的一掌,像火苗,徹底點燃了兩人之間的火藥。
冷笑著反問“是覺得我給盛家蒙了嗎既然如此,當初為什麼要生下我我的出生,不就是你一輩子的恥辱”
是盛家的千金,族譜上排第七的七小姐,盛家在蘭城是百年豪門,似乎生來就是天之令人艷羨的。
可事實呢
不過是盛士不想要的可以隨時丟棄的東西,被藏在外面長大,一關心母都不曾給過。
除了錢。
盛士還不如家里的傭人關心。
“你以為,我會和你一樣不負責任這個孩子,我要定了”是帶著決絕的語氣說出的這話。
縱然是有和盛士作對的想法在,可其實比誰都清楚,想要這個孩子,是的,想有人可以陪著。
那時想得天真,不用靠盛家,在娛樂圈是有絕對的能力養得起這個孩子的。
可后來,被封殺雪藏,一夕之間所有有關的一切在娛消失得干凈,全都是盛士的意思。
盛士就是想認錯,拿掉孩子回到盛家,乖乖地等到了年齡聯姻。
再難的時候,都沒有低過頭,也不曾掉過一 滴眼淚。似乎天生不會哭,第一次掉眼淚還是和他的那晚。
可是后來的有一天,哭了很久很久。
盛清歡是覺到眼睛時不時有冰涼覺醒來的。睜開眼時,眼睛不是很舒服,目所及是天花板。
恍惚了好幾秒,才想起,和溫池泡澡,或許是今天緒失控,使得把心里藏了多年的說了出來。
說完后,好像輕松了點兒,于是滿不在乎地說想睡覺了,收拾完躺床上沒一會兒就睡著了。
溫池呢
“溫池池”單手撐著起來,下意識地。
聲音出口的瞬間,后知后覺地意識到嚨似乎有些疼有些啞,還有點兒干,想喝水。
“溫”
掀開被子想下床的作一下頓住,剩下的話語也堵在了嗓子眼,只因有再悉不過的氣息襲來。
視線里,是不想見到的溫靳時,手里拿著塊巾從洗手間走出來。
面無表地看了他一眼,旁若無人地繼續作,一杯水遞到了眼前。
“嚨會舒服些。”
盛清歡本想扔了它,但實在是很想喝水,又慣來不會是和自己過不去的子,于是接過,一口氣喝完。
“出去。”仰起臉,冷聲吐出兩字。
溫靳時沒。
無聲扯了下角,盛清歡索回到床上,關了壁燈,背對著他躺下閉上眼。
黑暗籠罩,那清冽氣息仍在,和他那個人一眼,存在極強。
惹得人心煩意。
盛清歡指尖攥,被子下的膛止不住地起伏,看到他后,以為隨著吐心聲后已經消失的緒重新卷土而來。
橫沖直撞,無發泄。
驀地。
床邊輕輕塌下一塊,是他在旁坐了下來。
的手指力道收。
一秒,兩秒。
良久的沉默著愈發的憤惱。
猛地睜眼,想起。
“三十多年,我只做過兩件失控瘋狂的事。第一,是鬼迷心竅,睡了那晚口口聲聲說喜歡我的十九歲的你。”
“第二,是提出做你的床伴,想把你留在邊。”
語調似乎仍然一如既往的冷然平穩,毫無緒可言,偏偏極低極沉又像是在克制著什麼,綿延著難以察覺的愫。
他的嗓音徐徐“那晚我并非醉得厲害,男人醉了沒辦法做那事,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沒有被酒迷。”
他頓了頓“盛清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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