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驀的起,“有這麼好的事嗎?我們去。”
產找上門來,林千是真的沒見過,覺得要是真的,不要白不要。
林錫擰眉,“小財迷!”
林千揚了揚頭,“在這個世界上不貪財的人才是笨蛋。”
已經往樓梯走去,“我去換服,十分鐘后見!”
林錫看真的要去,忍不住好笑。
林千確實很喜歡錢的,因為過過苦日子,隨時會肚子,沒地方住。那種滋味,現在想起來,都覺得難。
所以對錢財看的很重,就算被人說是財迷也無所謂。
唯一沖的就是那次,把林錫給的錢全捐給了孤兒院。
之后的好長一段時間,都特別窮,窮到拼命的工作,就算當時的老板想讓做同妻,都差點答應了。
林千下樓來的時候,林錫也換上了禮服,白的燕尾服,黑的領結,他穿這樣的服特別紳士,有點像電視里的王子。
他的氣質也像,要不是他們有那樣的過去,覺得他一定出生在貴族。
林錫站后院落地窗邊煙,時不進往后院的兔子窩子看了一眼。
那些小家伙好像越來越胖了,應該是最近千千在的時間多,老喂它們。
他們不在的時候,這個莊園他有派人每天來打掃,整理。
林千到了樓下,喚他一聲。
“哥,走了!”
林錫聽到這話的時候,投過目,此時的千千穿著白的短款禮服,應該是自己設計的,抹款式的,前有一個黑天鵝的鉆石針。
整看上去很簡潔,但是卻把的雙襯托的很修長,脖頸也很修長,還出了漂亮的蝴蝶骨。
這樣的千千看上去,高貴中著一調皮,與的個很符號。
林錫的目深了一些,抬手上的鎖骨。
“怎麼沒戴手飾?”
他的那些朋友,最配戴各種手飾,越名貴的們就越是喜歡。
林千挽上他的手,“這樣會丟你的人嗎?”
其實也不是沒有漂亮的手飾,只是不太喜歡,戴上總覺得有些累贅,弄丟了又心疼。
好幾次宴會丟了耳環,現在盒子里單只的耳環就有好多,搞得十分心疼。
所以,再參加宴會,就不帶飾品了。
最多像今天一樣,戴枚針,這針也很貴的,價值七位數。
林錫掏頭,“當然不會。”
他覺得千千怎麼樣都是最好看的,怎麼會給他丟人呢?
兩人離開了麋鹿山莊,往城駛去,這次去的就是林家,他小叔叔最近回國后才置辦的別墅。
當然這些他也是聽別人說的,兩人還從來沒見過面,他只是收到了請柬而已。
到了林家別墅,他們的車停在外面的停車場,兩人往別墅走的時候,有穿著統一制服的傭人守在門口。
進門的人必須要有請柬才行。
兩人相攜著朝門口走去,門口的傭人對著兩人行禮。
“兩位,請出示請柬。”
林錫從包里掏出請柬給他們看了之后,兩人才得以進。
院子里的的草坪上布置的很漂亮,全都是白的長桌,加上白的桌布,上面放著擺盤好看的小點心,還有各種酒水。
客人們三三兩兩的坐在一起聊天。
林千把這座別墅仔細看了一遍。
“你爺爺應該很有錢吧?這麼大的別墅,又是這個地段,得上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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