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一怔,連忙道:“老大,你不是要給小天弄嗎?順便給乖寶買幾包不就行了?都是一家人,干嘛計較那麼清?”
安樺嗤笑道:“我自認作為一個大伯,對林寶也算是特別疼了,結果一個九歲的大姑娘,居然還跟沒斷的弟弟搶喝。這也就算了,我就當不懂事,不跟計較。但現在是因為那小半袋子記恨上我了吧,我之前對的好還不如喂狗呢,起碼狗還能沖我搖搖尾,知道誰對它好。林寶知道嗎?”
林寶聽安樺說還不如狗,氣得把那一袋子桃往安樺臉上砸去:“你才是狗!你才連狗都不如呢!不就是幾包嗎?誰稀罕啊!”
安樺手接住這包桃,臉沉的看著和林母。
第72章 侄是團寵[02]
安樺一冷冽威嚴的氣勢, 讓林母嚇到說不出話來,剛剛還驕橫不滿的林寶在沖過去后,才后知后覺的害怕起來, 臉發白的看著站在門口材高大堵住門的安樺。
安樺面無表的轉離去,他再怎麼對林母和林寶不滿,也不可能做出什麼過激的行為來。
他拎著那包桃回到自己屋子里, 看見張妮正抱著兒子盯著床上的一堆服發呆。
安樺順著的視線看過去, 看見床上七八件人服,就知道這是原主的三個弟媳婦還回來的。
原主對張妮這個媳婦是真的很好,在這個吃飽穿暖就是幸福的特殊年代,村子里的人家基本都是幾年穿不了一件新服,因為買布或者買服需要布票, 農村人很難得到布票。
而張妮卻差不多每年能置一件新, 就是這新服穿不到上去。
安樺走到床邊,把那幾件人服翻看了兩眼,都還比較新,因為這樣好的新裳原主三個弟媳婦也舍不得天天穿著干活,都是箱底, 等偶爾出去做客或者待客的時候才穿, 就保存得很好。
張妮抬起頭對他說道:“我們把服要回來是不是不太好, 太傷一家人和氣了。”
安樺皺著眉, 不悅的道:“這服是花我的布票和錢買的,我心疼我自己的東西,不行嗎?”
張妮頓時不吱聲了,那麼‘大方’把服送出去, 那是因為覺得服是的, 有支配權, 現在安樺這麼說,就知道這服支配權在自己丈夫手上,可不敢把自己丈夫的東西隨便往外送。
安樺正是通過原主記憶和相這段時間觀察到的張妮這一點‘欺怕’,懦弱無能,別人找要東西都不敢不給,不過若是有人找要原主的東西,卻是不敢給的,因為在看來,原主比其他人更‘’,所以就選擇‘欺’了。
而自己和林小天的東西卻能送出去,因為和林小天是‘’,找索要東西的人是‘’,只能‘欺怕’。
安樺也不再試圖跟張妮用商量語氣說話了,對付張妮這種面團子的人,只能來的。
他直接用命令的語氣道:“從今往后,沒有我的允許,你不許再往外借任何一樣東西出去,送出去更不行。如果你不敢拒絕,就說你做不了主,要問過我的意見才行。”
張妮連忙點頭應道:“是,我記住了。”
安樺把手上的那袋子桃放在桌子上,說道:“這個你吃了吧。”
張妮乖乖聽話的打開袋子吃起了桃,這種用蛋、油、糖等金貴東西做出來的好東西,很有機會嘗到,現在吃起來就有些控制不住的連吃好幾個。
但當吃到還剩一半時,就停下了手,怯生生的看了看安樺,把剩下的桃推給他。
安樺心中嘆了口氣,雖然在他看來張妮格弱可欺,立不起來,如菟花一般,不為他所喜。但不得不承認張妮對原主這個丈夫還是非常好的,有什麼好吃的都會留給原主先吃,這次的桃即使是他讓吃的,也會主留一半給他。
張妮就是那種弱又以丈夫為天的人,自己立不起來,讓外人看了都恨鐵不鋼。若是運氣差遇到個渣男,就是一輩子泡在苦水里的,張妮運氣好,遇到原主這個好丈夫。
張妮的子是在原生家庭養的,父母極度重男輕,在張家就是哥哥的奴隸和斂財工,被家人打罵著長大,格怯弱也不奇怪。
好在張妮沒有被洗腦扶哥魔,沒得原主允許,任憑娘家人怎麼糾纏,都不敢給錢,娘家人頂多是跟原主三個弟媳婦一樣從手里要走東西。
林家又還沒分家,有林母看著,張家人也占不了多便宜。
安樺看了一眼被張妮推過來的桃,說道:“你自己吃吧,我不喜歡吃這種甜東西。”
他手抱過兒子林小天,朝屋外走去,帶著林小天在院子里曬太。
原主以前回來都會去幫忙干活的,但安樺剛跟原主家里人發了脾氣,當然不會再去幫忙干活,不然他們還以為他就這麼輕易的原諒他們了呢。
安樺抱著兒子坐在院子里,沉思著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
原主的心愿是好好活著,護著妻兒平安,不再寵林寶這個白眼狼,也不想再做什麼孝順兒子好大哥了,盡到義務責任就好,更多的就算了。
原主死后算是看盡了自己親爹媽和親兄弟的臉,林寶故意把才八歲的林小天帶出去丟掉,回來謊稱是林小天調皮跑自己跑丟的,林家其他人未必猜不到,但誰也沒有指責林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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