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寶害怕自己的惡行曝,不愿意報警讓警察去找林小天的下落,林家人也依,沒有報警,只是自己私底下找了找林小天,沒找到就算了。
這種況讓原主怎能不心寒至極呢?
出面走張妮的是林母,張妮改嫁給一個喜歡家暴的鰥夫導致被打死的是張妮的親哥哥,故意丟掉林小天的是林寶,但林家其他人全都是幫兇!
他們寵林寶,什麼都依,就是在給撐腰,給做幫兇。林母走張妮也是為了原主的產,要產也是為了林寶。
所以一切的源就是林寶這個團寵侄。
原主對林寶這個曾經當做親閨疼的侄恨之骨。
但其實若是沒有原主,林寶本過不上那種小公主般的好日子。
林寶小時候,其他小孩子吃不飽穿不暖的時候,能吃好的穿好的,全靠原主這個有本事的大伯補。
林寶長大了,能與那個后來經商有的富豪丈夫方天賜相識相,也全靠原主這個大伯在其中牽線搭橋。
原主會在改革之后辭職下海經商,方天賜就是他遇到的一個敢打敢拼的年輕人,他欣賞方天賜的拼勁兒和明,就幫了方天賜一把,兩人合伙做生意。
方天賜出林家次數多了,自然就跟林寶看對眼了。當然,其中有不因素是林寶深原主疼,方天賜想加深跟原主的合作,娶了林寶無疑是個好選擇。
原主死后,生意被方天賜吞下了,方天賜依舊履行了跟林寶的婚約,在安樺看來,大部分原因應該是林寶繼承了原主的產,那可是一筆龐大的錢財。
這個方天賜可不是什麼善茬,一個回城知青能天南地北闖當倒爺,雖然因為沒什麼門路混得一般,但那明勁兒,顯然不是池中之。后來得了原主的幫助,借助原主的門路,一下子乘風而起,青云直上了。
可以說林寶能從小過得好,長大嫁得好,全靠原主這個大伯幫忙。
結果為了繼承全部產,林寶毫不猶豫的害了原主唯一的孩子林小天。
要知道原主那筆產其實已經在林母手中了,以林母對林寶的疼,肯定是會把大部分產都給的。
只是林母對原主這個兒子,對林小天這個孫子還是有的,做不出來把產全部給孫,一分也不留給孫子林小天的事。
林寶卻連林小天那一小份產都覬覦,并且為了那一小份產,故意讓林小天被人販子拐走。
林小天一失蹤,林母當然就會把原主的全部產都留給林寶。
安樺現在肯定是不會再去養侄了,畢竟這個侄爸媽都活得好好的,怎麼著也不到他這個做大伯的來養。
而做生意?距離改革還有四年時間,四年后國家才允許私人做生意。
原主是在改革第二年,也就是五年后,開車去外地的時候,看見那些大城市,有不個戶發家致富了,才心的辭職下海了。
原主有人脈有門路又聰明警惕,經驗富,從一開始當倒爺賺了大筆的資金,后來打算自己開廠子做生意,可惜還沒來得及實行計劃正式開干,就遭遇劫匪亡了。
賺的那幾十萬的啟資金倒是便宜了白眼狼侄。
安樺想做生意,起碼還要再等四年時間才行。現在他所在的運輸隊的工作他還得再干四年。
一直把張妮和林小天母子留在鄉下林家是不行的,就張妮那個子,即使有他撐腰也能被人欺負了,連帶著還得讓林小天一起委屈。
原主的心愿里其中就有讓妻兒平安,安樺是不能跟張妮離婚的,且不說他選擇離婚后原主會不會有意見,是張妮的娘家人就不好辦。
他跟張妮離婚,張妮回娘家就得被娘家人再賣一次,說不定就還是嫁給那個家暴的鰥夫然后被打死,豈不是害了命?
反正他也沒打算在小世界跟凡人發展什麼史,沒必要離婚,把張妮管得死死的,也就沒問題了。
張妮子弱立不起來,有時候是壞事,但在安樺這個強勢的人邊,卻也不完全是壞事。
起碼聽話,聽他的話。
要把張妮管住,就要把人拘在自己邊,不然天高皇帝遠的,怎麼管?
安樺琢磨著在運輸隊申請住房,或者在縣城里租房的可行。
反正要盡快帶著張妮和林小天搬走。
安樺有三天假,可以在林家住三天。
不過他只住了一天,第二天就去縣城里找原主的領導申請住房,順便一邊尋出租的房子。
這個年代極有房子出租的,也沒有正經的中介,倒是有從事這方面的中介人,但中介人都是藏份的給人介紹。
原主是農村人,在城里關系人脈,找不到可信的中介人,安樺只能自己找出租房子的信息。
不過好在不需要他真的租房,運輸隊的領導對原主印象不錯,給他申請了一個雙人宿舍,允許他帶著媳婦孩子住進去。
雖然那宿舍面積小,戶型差,采通風都不行,但好歹是個不要錢的落腳地。
安樺能得了榮華富貴,也能吃得了苦。
他從縣城回到了林家,張妮見了他,第一件事就是有點求表揚一般的告訴他:“今天二弟妹找我借線,我沒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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