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墨對許櫻並不了解,也懶得花心思去了解一個他不喜歡的人,因此他對許櫻的印象隻停留在表麵。
比如:工作能力還不錯,做事果斷直接,皮子也利索的,不然怎麽會把他母親嗆得失態。
當然,也僅限於此。
至於其他的,他一概不知,毫無興趣。
因此,對於他和許櫻的打賭,粱墨本沒當一回事,以為許櫻表麵無,實際上還是拿這200萬去幫扶許家。
難道以為200萬就能幫許家東山再起,然後幫把本息都還了嗎?
那隻能說太天真了。
很快,粱墨就把借錢這件小事以及兩人的打賭丟開了,每天依舊忙於工作,工作之餘約朋友喝酒。
隻有工作和喝酒才能讓他麻痹自己,忘記程蘊珊離開他的痛苦,忘記他們曾經的一切。
然而,夜深人靜之時,他還是會心痛而醒,醒來就再也睡不著了,滿腦子都是程蘊珊的一顰一笑。
其實程蘊珊並不是一個笑的人,大多數時候都是冷著一張臉,就算笑也是清清冷冷的模樣。
偏偏粱墨極了這個樣子。
他得偏執,得瘋狂,也得痛苦,以至於最後求而不得的時候,那些濃烈的全都變了恨。
深夜裏,粱墨喃喃自語:“程蘊珊,我恨你!”
但是也你。
……
一眨眼,半個月過去了。
這天中午,粱墨在辦公室小憩醒來,一隻蔥白纖瘦的手到他眼前,指尖著一張薄薄的支票。
“還給你的,本金和利息。”許櫻的聲音傳來。
這倒是讓粱墨有點驚訝。
他抬起頭,瞧著眼前麵帶微笑的孩,實在有點好奇為什麽失憶後變化這麽大,竟然能在短短半個月賺這麽多錢。
男人的目帶上了一縷探究。
許櫻任由他打量,笑問:“很驚訝,也很好奇,是嗎?”
粱墨:“對。”
許櫻聞言,紅勾了起來:“我沒跟你說過嗎?其實我懂一點點投資。”
這世界上來錢最快的,除了寫在刑法上,大概就是炒了。
這種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絕對能讓人在短時間賺到一大筆錢。
當然,要是沒有犀利的眼和充沛的知識,這種投資行為也能讓人在一夜之間從富豪變窮蛋。
許櫻重生之前,曾經在國外競爭最激烈的投行工作過五年,又在金融街做了三年的投資經理。
在金融界,的名字就是一塊金字招牌。
要不是後來厭倦了這份工作,本不會回國創業,也不會在回國的航班上遇到粱墨。
如今重新回到粱墨邊,還幹起了老本行。
一切就像一個回。
粱墨盯著許櫻的眼神深了幾分,意味深長道:“看來你不是懂一點點。”
許櫻笑而不語。
不說,粱墨也沒有興趣追問下去。
隻是眉眼間那飛揚的神采,實在太像程蘊珊了,就連角笑起來的弧度,都那麽地形似。
兩張完全不一樣的麵孔,卻近乎一模一樣的神態……這一瞬間,看著許櫻,粱墨發現自己似乎有一點點心。
但很快,他就把這點心了下去。
這次打賭,許櫻賭贏了,粱墨隻能按照賭約,每天下班後都回沙月灣。
不過兩人還是分開睡的。
許櫻賺了一大筆錢,第一件事就是要給粱墨買禮,因為他的生日快到了。
周末這天,兩人照舊回老宅吃了一頓午飯,下午便離開了老宅。
粱墨約了朋友,許櫻要去商場挑選禮,於是兩人分道揚鑣。
由於是周末,商場裏人來人往,不小手牽手在逛商鋪,許櫻則獨自一人拎著買好的禮走出商鋪。
剛按下去車庫的電梯,旁邊忽然傳來一道驚喜又溫的聲音:“小櫻,真巧啊,我們又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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