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本來以為,楊夫人跟自己介紹對象只是敷衍。
沒想到,那天之后,過了沒幾天,跟自己打了電話,約自己出來吃飯。
吃飯的地點,是個西餐廳。
到了之后,看到楊夫人旁坐了個陌生的男人。
男人的打扮很時尚,很流。
一頭利落的寸頭,著是時下流行的嘻哈風,整個人看上去活力滿滿。
見到余笙,他眼睛一亮,笑著出手:
“你好,我是楊新,你就是余笙吧,沒想到這麼漂亮。”
他笑得燦爛,一雙星星眼,雙頰還有兩個酒窩。
余笙對他印象好的,出手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余笙。”
旁邊的楊夫人見狀,也笑了起來。
對余笙道:“余笙別介意,我這個侄子從小就外向,跟誰都自來。”
又對楊新道:“這就是我跟你說的余笙,從小在你季伯母家長大的,你們小時候見過,還有沒有印象。”
楊新對余笙笑道:“原來你就是季伯母家的那個余笙妹妹,見過見過,我記得剛來的時候,我跟著我媽媽去厲家做客見過一次,都好多年了,伯母你要不說,我完全認不出來了,太漂亮了。”
楊夫人白了他一眼:“你這孩子就知道口無遮攔,在國外呆了這麼些年,什麼規矩都忘了,余笙別介意啊,他就是這個脾氣。”
余笙道:“不介意的。”
楊新聽了笑了起來:“你這個名字好聽的,余笙,是哪個笙?”
余笙道:“笙歌的笙。”
楊新挑眉:“樂那個?”
余笙點點頭:“是的。”
楊新笑得恣意:“那真是巧了,我是做音樂的,你名字里帶著樂,真的是緣分。”
余笙有些意外,沒想到他是玩音樂的。
楊新問:“是不是很意外?”
余笙又看了眼他的穿著:“你的打扮很嘻哈。”
楊新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服:“我們玩音樂的都是這個打扮,我跟幾個朋友一起做了個樂隊,以前在國外演出,也就剛回國不久。”
余笙好奇:“是哪種風格的音樂?”
楊新笑道:“猜一猜?”
余笙跟他聊了這麼一會兒,心中有了一個大概的印象。
他的思維活躍,打扮又嘻哈,肯定不是那種傳統的歌手。
“嘻哈?搖滾?”
楊新打了個響指:“沒想到你的觀察力這麼強,猜對了,我是玩搖滾的。”
旁邊的楊夫人聽了,一臉頭疼的模樣:“可別提你那個樂隊了。”
跟余笙道:“你不知道,他因為自己那個樂隊經常要排練,在國外的時候,不被鄰居投訴,說他擾民。”
楊新被伯母這樣吐槽,有些沒面子:“伯母!”
楊夫人繼續拆穿他:“你敢說你沒有?余笙你不知道,他們天天排練,還總是在夜里的時候,把他爸爸養的一只鳥都不了,飛走了。”
楊新臉上掛不住:“那個鳥才不是被吵走的,那之前好多次都想自己飛走。”
楊夫人道:“還不是你們天天叮里咣當的,太吵。”
楊新決定不跟楊夫人爭辯,轉而看向對面的余笙:“余笙,你喜歡什麼音樂?”
余笙想了想,貌似自己沒有非常喜歡的音樂風格。
平時聽歌也都是路上聽,主要是為了打發時間用的。
也不追歌手的演唱會,實在說不出來喜歡什麼音樂。
想了想道:“也沒有特別喜歡的,平時都是隨便聽聽。”
楊新以為是謙虛,笑道:“沒事,音樂這個東西,多聽聽就好了,回頭我帶你看演出,我之前沒回國不太了解,回來發現國的音樂竟然玩得也這麼好,很多演出現場超級棒。”
楊新是個非常健談的人,又比較外向,談及自己的專業滔滔不絕。
余笙能夠覺到,他是真的喜歡音樂,不是那種只是為了混口飯吃。
一頓飯下來,余笙聽他談了很多關于搖滾的知識,也是大開眼界。
吃完飯,楊夫人讓楊新送余笙回去。
楊新也很樂意。
余笙本來要拒絕,但楊夫人堅持,說就應該讓男生多主,就沒再說什麼了。
余笙以為他是開車過來的,沒想到他是騎托車。
還是那種一看就改裝過的托車。
楊新這會兒已經戴上了頭盔,托車的超大馬力嗡嗡響,騎到余笙面前的時候,還特意弄了個漂亮的擺尾。
楊新將頭盔從頭上取下來,拍了拍后座,笑著對余笙道:“上車!”
楊夫人又氣又笑:“你怎麼又騎著你這個托出來了,路上慢一點,余笙是個孩子。”
余笙小心地上托車的后座,以前從來沒坐過這個,總覺不太穩當。
楊新看了,笑道:“放心,我車技很好的。”
確定余笙坐好了,楊新加大油門,托車再一次嗡嗡響。
楊新沖楊夫人揮了揮手:“伯母,我們走了。”
楊夫人再三叮囑:“路上小心!”
“放心,伯母,一定安全抵達。”
說話的功夫,托車一溜煙往前奔,風馳電掣跑到十字路口。
余笙被他這番作嚇住了,想要抓住他的服,又覺得不太合適。
楊新卻一把抓住的胳膊放到自己腰間,轉過頭道:“摟著我的腰,等會兒加速了。”
余笙本能地拒絕,可托車的速度實在太快,不摟著他不安全。
出手,最終還是摟住了他的腰。
風從耳邊刮過,兩旁的樹木不斷后退,余笙竟然會到肆無忌憚的自由。
說不出的覺。
之后,楊新經常約出來玩。
大部分的時候,余笙因為工作拒絕了。
不過也出來了幾次,被他帶著去了一個酒吧看他演出。
余笙之前沒有看過他的演出,見他穿著演出服站在舞臺上唱歌,歌聲竟然非常空靈,是那種不染塵埃的通。
余笙有些驚訝,他唱歌的聲音跟實際說話的聲音完全不同。
底下不生尖,他似乎已經習慣了這一切。
整個人泰然自若,期間還不忘跟坐在角落的余笙打招呼。
簡直天生為舞臺而生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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