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見一見那位老朋友。
飛機上,費一好奇的問:“什麼老朋友?我見過嗎?”
常妤將一頂帽子扣在費一頭上:“是位叔叔,你沒見過。”
“爸爸見過嗎?”
常妤看了眼費錦:“他當然見過啊。”
說起來,和費錦如今發展這樣,不了瑞斯的功勞。
如果不是他,或許,會在倫敦漫無目的的活上大半輩子,或許會在某一天經不住神的折磨自殺,也就不會去波蘭,不會治好病癥,不會與過去釋懷。
有時候常妤在想,這一切的一切是否自有定數。
是否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在想通的那一剎,突然覺得人生難道不應該怎麼順心怎麼來麼?
為了那一丁點自尊驕傲,沒必要違心舍棄重要的人和事。
原來,這個時候才想通。
罷了,不怪自己。
倫敦,一家三口沿著泰晤士河漫步,河水在下閃爍著金的芒,河岸邊的建筑古老而莊嚴。
他們經過了大本鐘,盡管正在維修,但它的廓依然雄偉。
費一拉著爸爸媽媽的手,好奇地問:“那個大鐘為什麼圍著腳手架?”
常妤解釋說:“因為它正在做容,變得更漂亮呢。”
費錦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瑞斯來時,穿一綠休閑套裝,之前他留著微長卷發,現在居然剪短。
瑞斯蹲下子打量著費一:“酷!這孩子與你們倆長的一模一樣!”
常妤輕笑,當年,將自己的病告訴瑞斯時,他也同這般。
瑞斯起對著費錦出手,笑臉相迎:“好久不見,費先生。”
費錦握手:“好久不見。”
“我想,你們這次來時專門看我?”
“錯了,是帶一一來旅游。”
與瑞斯分開后,一家三口參觀完大英博館,接著來到倫敦塔橋,站在橋上,俯瞰著泰晤士河的波粼粼,遠的倫敦眼在夕的余暉中顯得格外奪目。
忽然,費一開口:“爸爸媽媽,你們以后再也不要分開了好不好。”
聞聲,常妤心中泛起酸意,沒想到過去這麼久,小家伙還是害怕他們會分開。
費錦讓費一握住他跟常妤的手,兩大一小,三個人,夕的落在他們上。
“再也不分開了。”
回國之后,費一小朋友將這一年的冬、春、夏、秋,四個季節,爸爸媽媽帶他去何玩,做了什麼,遇見了什麼,學到了什麼。
用自己生的文字,與在旅途中拍攝下來的照片,記錄在自己的小本子上。
后來,他們又去了很多地方。
多到費一的小本子,都記錄不下了。
可他依然記得,那年的冬日一點也不冷,雪很。
新西蘭的夜晚,很安靜,星星異常閃耀。
冰島黑沙灘上的貝殼,每個都很可,每個都有它獨有的特,怎麼擺都好看。
而倫敦的日落,夕照在上,是他到最最最溫暖的一次。
又一年的春將至,又一屬于他們的歲歲年年。
故事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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