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南曦和秦梔睡到九點起床。
吃過早飯后直奔蓉城最大的商場,將耳能詳的奢侈品店都掃了一遍,累得快要癱瘓,坐在咖啡廳里大氣。
南曦都沒想過,四年不見,秦梔這瘋丫頭變了購狂,這麼能買!
哪怕練過,跟在秦梔邊拎包,也累得夠嗆。
更要命的是,給自己的好閨拎包付賬就算了,還要變著法夸秦梔好看,并且秦梔要求,夸的詞語不能有任何重復。
重復一句,多罰一個包。
南曦忍不住在腦海中唱起那首歌:要不你還是把我殺了吧……
“我說,秦梔,買這麼多,夠了吧,卡要給你刷了!”南曦忍不住苦著臉說道,“別忘了我們今天出來是做什麼的。”
買房,買房是頭一件要的事。
秦梔白了一眼。
“你離開我四年,現在才陪我逛了四個小時就遭不住了?昨晚撞破我的好事,沒罰你每天陪我逛四個小時就不錯了。
再說了,你卡里的余額,比蓉城三大家族加起來都多,妥妥的首富,還怕卡刷?”
秦梔才不會放過南曦呢,要讓南曦知道,背叛閨是什麼下場!
南曦就恨啊,昨晚不該說,讓秦梔知道自己出國后,每年傅靳司的生日都會飛回國。
當天給傅靳司過完生日再離開,連最好朋友的面都沒見。
要不然秦梔今天不可能那麼瘋狂,訛了一個包還不算,首飾,名牌鞋,統統都要買。
當然,錢是次要的,南曦不介意給秦梔花錢,但逛了四小時不停歇,兩條真的快廢了。
“誒,這條子好看,寶貝,你去試試。”秦梔指著櫥窗里的子說道。
南曦現在想到購兩個字就忍不住反胃,連忙說道,“我不要!你速戰速決,商場把東西送回你家,時間差不多了,我們跟中介會合就去看房。”
秦梔白了一眼。
“你真當我買這麼多東西,都是給自己買的呀?笨蛋,我就算是八爪魚,也穿不過來那麼多雙鞋子。你看這條子,配上剛剛那雙鞋,你穿上肯定好看死了!”
秦梔從小到大沒什麼夢想,就是把自己的閨南曦,當芭比娃娃,打扮得漂漂亮亮,驚艷所有人。
南曦一聽這話,忍不住苦笑道:“還是算了,我穿上這好的,再說了,我接下來要去你們家的古董行上班,這條子穿上不方便做事。”
“又沒你工作的時候穿,下班后跟我出去喝點小酒、泡弟弟的時候穿呀!不管,快去試試!”
秦梔搶過南曦手里的購袋。
“我現在去找商場的工作人員把東西送回家,待會你就穿上這雙鞋,配上這條子,咱們去看房,人靠裝馬靠鞍,你不穿好點,別人會瞧不起你的。”
南曦很,材很好,但除了見傅靳司的時候,都懶得捯飭,這死德秦梔忍很久了,既然要和傅靳司斷絕關系,那南曦就得把自己收拾起來。
讓所有人,尤其是傅靳司那狗男人知道,南曦,不愁男人追!
秦梔拎著購袋離開的時候,還不忘回頭警告。
“十分鐘!我回來的時候,要看見你換上這條子,穿上這雙高跟鞋,否則哼哼,閨的怒火,你承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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