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和書澈的婚禮定在了三月舉行。
書澈想要邀請書音回來參加,但是又怕書音還在恨他,會因此而拒絕他,所以就拜托了施去請書音。
自從得知自己是書音的偶像之后,施說話比以前管用多了,書音還答應了要穿設計的那件旗袍。這比施自己穿婚紗還要興。
“作為一個準新娘,不想看自己老公穿西裝有多帥,只想看小姑子穿旗袍艷全場。”方倩茜給施豎起兩大拇指,“不愧是你。”
“親的,你是沒見過我們家音音的材,真的,絕啊!”
“你們家音音?”燕辭剛走到門口就聽到這幾個字。
施立刻捂住,“不不不,你家的,你家的。”
話音剛落,就看到了燕辭今日的裝束。他穿了一套出純白的西服,打了一個黑的小領結,像是從畫報里走出來的,簡直帥得令人窒息。
“你穿得那麼帥做什麼?不知道的還以為今天是你結婚呢!”施不滿,相當不滿,嘟著說,“你別把我老公都比下去了!”
這邊的人正在休息室里鬧騰得厲害,那邊門口就傳來了一陣敲門聲。
書音穿著一件黑的旗袍出現在門口,手里拎著一壇子酒。首先映眼簾的便是著正裝的燕辭……
已經好久沒有看到燕小辭著正裝了,簡直要了命了。
“阿音!!”施站起來,想要朝著書音撲去,卻被大拖尾的婚紗絆了一下。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了,施立刻朝著距離自己最近的三叔投去求救的目。卻眼睜睜的看著自家三叔走到書音面前,摟著的腰把人往后帶了兩步。
施:……我果然不是親生的。
還好側的方倩茜有良心,及時摟住了的腰,才沒有釀這一遭人間慘劇。
“今天真漂亮。”書音把那一壇子酒遞給施,“新婚快樂。”
“別人不是送紅酒就是送洋酒,你這壇子倒是有創意。”燕辭說。
書音推開他,笑著說:“你懂什麼,我這可是兒紅。專門找了出生的年份,一會兒能當合歡酒的!”
施臉刷的一下就紅了,“阿音!你說什麼呢……”
“都是新娘子了還這麼害呀?那一會兒在眾人面前接吻的時候,也會臉這麼紅嗎?”
“哎呀,你怎麼這麼討厭呀!”
“那討人厭的我就先出去了,待會兒見。”
書音剛走出門口,就被一個溫暖的懷抱罩住了。男人把腦袋埋在的肩上,呼吸沉重地說:“四十九天了。”
書音沒舍得推開他,“怎麼記得這麼清楚呀?”
“因為每天都在想你。”
書音笑著回頭,還來不及看清男人的臉,就被他著推進了隔壁休息室里。
他想久了的狼,將在門上狠狠的親吻著。
書音沉溺了好一會兒,才想起什麼似的,手抵住了他的下,“你別這麼放肆,這是別人家……唔……別、別親脖子,一會兒有痕跡的!”?
“不是旗袍嗎?”燕辭指尖挑開盤扣,故意在脖子上落下一個吻痕,“先標個記,證明這麼漂亮的姑娘是我的。”
書音笑著罵他,“狗狗才標記呢!”
“狗就狗吧!”燕辭低頭,再次吻住了的,直到外面響起司儀的聲音,二人才依依不舍的分開。
畢竟是在別人的婚禮上,書音還是不想太高調,先出去之后,命令燕辭要過一會兒才可以出來。燕辭剛解了相思之苦,這會兒還算聽話,在書音座之后,才從另一道門走出去。剛出去就撞上了正挽著父親胳膊的母親。
“剛到找你,你跑哪兒去了?”沈佩安白了小兒子一眼,順便幫他整理了一下領結,“你看看你這形象,領子都歪了,造型師是不是該換一個了?”
燕辭沒說“剛剛去見你兒媳婦了”,而是說:“我又不用上臺,用不著這麼規矩。”
“誰說的,你得給我打扮得漂亮點,今天來參加婚禮的姑娘多了去了,萬一遇到個看上眼的……”
“我就娶回來當老婆。”燕辭看了一眼乖乖坐在人群中的書音,角牽起了一抹笑。
沈佩安:“……老公你聽到老三的話了嗎?他要給我娶個兒媳婦回來??”
晏振榮正經的點點頭:“是的,老三確實是這麼說的沒錯。”
“哈哈哈”,沈佩安挽著丈夫的胳膊,“臭小子,做什麼青天白·日夢呢!就他那臭脾氣,人愿意嫁到咱們家里來啊,一定是看重了咱家的錢。”
晏振榮:“夫人說得對。”
剛走出去五米不到的燕辭回過頭來:“我還沒聾呢!”
老夫人不想理這個不孝子了,挽著丈夫的胳膊走到了第一排坐下。
整個婚禮過程化繁為簡,只留下了華的部分完儀式。之后就是在花園里用餐和社。場面倒是沒有書音想象中那麼無聊和拘謹,興許是因為晏老夫人是個時髦老太太,整個會場沒有布置的特別豪華,而是溫馨舒適為主。
雖說在場的嘉賓單拎一個出去就足夠上財經報的頭版頭條,但大家來之前都達了統一的意識,那就是--可以際加微信,但是盡量不要談工作。
天漸晚,花園里亮起了五彩的燈。音響師放了一首纏綿的曲子,由書澈和施跳開場舞。其余的嘉賓都圍在一對新人的周圍,端著香檳或是紅酒,愉快地攀談著。
一舞結束,現場立刻響起熱鬧的掌聲。不年輕男都雙對的劃了舞池。
書音站在許愿池旁,端著一杯紅酒正在尋找燕小辭的影。這人今天神出鬼沒的,讓一陣好找。
燕小辭還沒找到,倒是等來了一個穿燕尾服的年輕男子。
男子留著浪漫的法式卷發,帥得讓人過目難忘。
“人在賞月嗎?”晏千頃臉上帶著微笑,朝他出了手,“我有這個榮幸邀請人共舞一曲嗎?”
小帥哥看上去頂多二十出頭,很紳士的樣子。書音左右看了看,沒看到燕小辭,莫名其妙有點生氣,于是把手搭上了男子的掌心,“能跟這麼帥的小帥哥共舞一曲,應該是我的榮幸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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